民事判决过后可以反起诉原告,提出反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
2、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只是他们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而已;
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
本诉反诉民事判决书需要几份
本诉反诉民事判决书需要几份应当是根据人数来进行确定,首先法院是需要留三份民事判决书的,剩余的就是根据当事人的人数来进行发放。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原告增加诉讼请求时,被告提起反诉的,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并且一起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反诉体现了法律上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是原被告平等享有诉权的体现,原告指控你侵害他的权益,你有权抗辩他存在的问题;他起诉你维权,你有权反诉他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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