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终止后如何解决装修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5:50:29 361 人看过

租赁合同终止后对装修物的解决方式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装修问题可以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

一、合租房怎么签租赁合同

合租房签租赁合同可以写明出租人和所有承租人的基本信息;合租房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合租房用途;合租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合租期间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个人转租的约定;单独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等。

二、房东不续租我的装修费怎么办

房租到期、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于装修费的补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三、房屋租赁纠纷怎么解决

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常见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下:

1、租金支付纠纷:租赁双方应该协商一致,租客应当及时付清租金,房东也可以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押金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在没有损坏物品的情况下,完整退回全部押金,如果有损坏可以依照租赁合同上约定的金额扣除损坏的物品的金额后退回剩余押金。如果房东不愿退回押金,租客可请求物业、街道办等部门申请调解。如果押金是存放在担保平台的,可向平台提供相关证据并申请退回。若一直不退还押金,还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3、损害赔偿纠纷:往往是因为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物品损害需赔偿的金额。如果合同上有注明,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赔偿即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与房东协商后进行赔偿;

4、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故意剥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违法将房屋出售他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出售房屋的行为无效;

5、出租人违反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纠纷: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2)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3)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6、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或者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法院诉讼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2、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受理立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法院受理后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5、法院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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