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秘密的公开方式
从公开商业秘密的行为人来看,既权利人自己的公开,又有第三人的公开。
所有人的公开主要有下列方式:
(1)所有人自愿将商业秘密公之于众。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只要原本保密的信息公诸于众,就使商业秘密丧失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特性而不再是商业秘密。例如,将商业秘密的内容公开出版、在展会展出等。
(2)权利人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转变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申请专利是以公开内容为条件的。权利人将商业秘密申请专利时,会经过发布公告的程序。一经公告,不论是否最终能够获得专利,均已不能再保持商业秘密。
(3)权利人公开销售含有商业秘密的商品。如果其商业秘密易于从其销售的商品中得出,而所有人又不加限制地销售商品,他人就可能通过观察商品、反向工程等获取该商业秘密,则商业秘密就可能因此而泄露。
(4)保密措施不当。例如没有指定保密制度、没有在保密文件上加盖保密印章;没有对重要商业秘密进行物理隔离;没有要求合作方签署保密协议等等。
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商业秘密消灭情况主要是下列两种:(1)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公开。(2)第三人的合法公开。第三人对其通过独立发现、反向工程所取得的商业秘密进行公开后,其他人同样的商业秘密也归于消灭。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苏高法审委[2004]第3号)对商业秘密公开的方式也有比较细致的规定。权利人导致商业秘密公开的方式为:(一)自愿公之于众;(二)申请专利并经公告;(三)公开销售含有商业秘密,且他人可以通过观察等手段轻易获取该商业秘密的产品;(四)保密措施明显不当。
第三人导致商业秘密公开的方式为:(一)侵权公开;(二)通过独立开发、反向工程等合法手段获得后公开。
二、商业秘密公开的后果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构成商业秘密。因此,商业秘密因公开而消灭。
三、商业秘密诉讼是否会导致秘密信息进一步扩散
有些企业负责人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进入诉讼程序时,总是担心因为诉讼的进行而不同程度的造成商业秘密的进一步扩散,也即二次污染。
实际上,法院、律师等在进行涉及商业秘密的诉讼中一般都能保守商业秘密。一些地方法院对审理该类案件的保密措施也做了比较细致的规定。例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苏高法审委[2004]第3号)第二十条规定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不应在裁判文书中载明,但商业秘密的名称应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并在附件中列出或者界定受到侵犯的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但判决时,商业秘密已公开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证据材料结案后应另行归入机密卷。
-
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特征及其法律效果
460人看过
-
分析公司商业秘密泄露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287人看过
-
法律框架下的商业秘密及其管理
261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分类以及商业秘密的特点有哪些
183人看过
-
离开公司后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否合法
95人看过
-
对商业秘密及法律保护的几点思考
195人看过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
涉及商业秘密和离婚案件是律师为公开的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3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属于申请不公开案件。离婚案件直接涉及到公民的个人生活问题,有的还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生理缺陷等。商业秘密案件往往涉及到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其信息等,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对于当事人不愿意公开的这些事项,经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
-
公司如何避免泄露商业秘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后果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2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不但商业秘密应当妥善保护,即便是商业信息,亦应当妥善保护。在实践中,进行合作交流的同时就可能泄露商业秘密,同时,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情况存在各种方式,在此,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防范建议
-
-
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可以不公开质证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7只是说不公开审理,质证不公开那还叫质证,最起码法院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都在场啊,你提出证据对方要对此份证据核实,提出是否有异议,如果可以最好不要以这为证据。对于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民诉法上有规定。民诉法: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公司秘密商业秘密认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8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