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示业主姓名和房号是否有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14:26 66 人看过

物业为了小区内全体业主的利益将收费情况与业主欠费的事实客观地张榜公布,该行为不符合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对欠费业主不构成名誉侵权。物业仅公布未交物管费的业主房号,未公布业主姓名,对于小区外的公众来说,是无法把欠费者姓名与房号对应起来的。

物业有权不让业主车进小区吗

物业不让进车不合法。因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由业主购买或者承租的,属于业主所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停车位有任意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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