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之后债务不用还吗,最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3 03:59:13 216 人看过

一、破产之后债务不用还吗,最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申请破产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债权债务中的债务加入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也无法加入。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司法实践中,作为不同主体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往往存在某种密切的关系。

如关联企业中母公司主动帮助子公司归还欠款及亲属关系中儿子主动帮助父亲归还欠款等。本案中,乐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同时为天伟飞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但两者在法律上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

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债务加入的行为并没有给债务人增添负担,所以不必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但这种加入行为必须由债权人表示接受。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七条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n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n(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n(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n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1日 03: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子债父还最新法律规定
    一、子债父还最新法律规定子债父还没有法律规定。根据最新法律的规定,不强制要求子债父偿。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子女去世后,父亲可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子女的债务。二、父亲债务还不上对子女有影响吗父亲债务还不上对子女可能会有影响。一般来说,如果父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子女是受到影响的。征信黑名单会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并对成年子女的就业、考试、出国留学等,也有一定的不利后果。三、儿子欠的债务需要父母还吗儿子欠的债务不应由父母还。在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
    2023-06-05
    62人看过
  • 新破产法先还债务后算工资
    从今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将正式实施。据了解,此次新法的适用范围扩大,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新的破产法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甚至金融机构。此次新法还在“强化破产责任”等方面有重大创新。那么企业破产后,企业的命运、职工的命运会有哪些变化呢?昨天上午,南京中级法院的法官对此法作出了解释,细说新法旧法三大对比。对比一:破产后职工的利益保护。据了解,此次新法规定,如果这个企业因为欠债已将房产抵押出去,那么企业破产之后,先偿还他所欠的债务,剩余的钱偿还职工的工资,而在新法公布之前,旧法是先考虑职工的利益。据南京中院王法官介绍,这好像是“不讲人情”,其实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因为假如企业不偿还别人的债务,可能就会引起另一企业的破产,引发新的问题。同时破产法也不同于劳动法以及
    2023-06-09
    62人看过
  • 公司宣布破产之后债务是不是就可以不还,清算后还有债务怎么办
    公司宣告破产后,仍要以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费
    2023-06-14
    223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是指哪些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管辖法院是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一、超过债权申报期限还能申报吗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二、申报债权以后能不能再起诉申报债权以后能再起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利害关系人如果对破产有争议的,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2023-03-19
    139人看过
  • 第三者破坏家庭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第三者破坏家庭的最新法律规定是需要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断是否会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罚。第三者破坏家庭幸福,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一)第三者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的轻的话,就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不必受到法律的严惩。(二)第三者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的严重的话,第三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可包括:1、停止侵害。如有重婚、同居关系的第三者,应解除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2、赔礼道歉。如第三者的行为,骚扰合法配偶正常工作生活,给其造成精神伤害的,应赔礼道歉。3、返还财产。如第三者不当接受财物,侵犯了合法配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应当返还财产。4、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丈夫不知情抚养妻子与第三者所生孩子,丈夫有权要求第三者给予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5、治安行政处罚。违反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6、刑事责任。如第三
    2023-02-20
    272人看过
  • 最新企业债务承担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用公司财产来进行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可见,总公司下有多过分公司的,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公司的债务,其自身财产不足清偿的,可由总公司清偿,总公司直接掌握的财产也不足清偿的,可用其他分公司的财产来清偿该分公司的债务。(1)《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第三次修订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发布实施)第40条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
    2023-03-16
    338人看过
  • 申请破产之后还有多少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在特定情况下,当债务人无力偿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而在申请破产后,可以视为已经不具有还债能力,申请破产后。也就是说宣告破产后,仍要以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清偿。一、申请破产后个人债务怎么办申请破产后个人债务的处理如下: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3、永久无力偿还的,则只能用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一、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如下: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5、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
    2023-03-10
    281人看过
  • 破产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规定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应先以公司全部财产偿还,若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偿还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规定了债务偿还的具体顺序,在债务偿还前,首先要扣除破产费用,剩余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公司破产债务偿还顺序是怎样的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
    2023-07-03
    288人看过
  • 破产之后如何处理未偿还的债务
    一、破产之后如何处理未偿还的债务公司破产了,欠款由公司的全部财产偿还。未被偿还的,债权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程序后,普通债权是不可能被完全清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公司破产债务清算时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破产申请;2.公司主体资格证明;3.公司
    2023-10-29
    313人看过
  • 欠债不还怎么用法律解决,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一、欠债不还怎么用法律解决,法律的规定是什么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债权人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材料,如欠款欠条等,在多次正常催讨还是不得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公司欠款法人跑了的解决方法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欠款法人跑了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纯粹是公司债务的
    2024-01-23
    56人看过
  •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最新法律规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4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一种情形,只要行为人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二种情形,只要行为人破坏生产经营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既使数额不满五千元,也可立案侦查。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三种情形,行为人纠集他人实施破坏,只要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可立案侦查。现行刑法对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2023-07-18
    446人看过
  • 破产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破产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破产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依次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补偿金;3、其他欠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企业破产时债务偿还的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企业破产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2024-01-24
    325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流程,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流程,最新的规定是什么?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相关流程包括:确认自身有申请资格,提交必须的材料如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债权性质、数额等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我国《破产企业法》规定,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破产债权有哪些什么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
    2024-01-07
    206人看过
  • 欠债不还最新立法的规定是如何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
    2023-06-01
    3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破产之后, 债务怎么办? 法律对破产债务的承担有什么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3
      1、破产原因是资不抵债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既然资不抵债或者公司账面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才能破产,当然这些债务是不能按照原来的数额完全清偿的了。破产程序后,公司要注销,从实体和程序上,公司的主体资格都不存在,债务无需再清偿。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以公司所有财产清偿,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经过破产程序,没有完全清偿,股东也不用还的。但是如果股东
    • 法律规定破产债务清算后还要还债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29
      法律分析 即使在破产清算后,也是需要继续还债的;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债务,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企业注销。
    • 破产债权是什么样的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对于破产债权,其中有以下几方面的债权: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普通债权; 2、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 3、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 法律允许扣留欠钱不还债务人的财产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7
      不能扣留欠钱不还债务人的财产,只有法院或者执法机关才具有扣押、查封当事人财产的权利,自然人没有这个权利。如果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然如果债务人设立了财产担保的,在债务人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抵押的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
    • 法律规定申请破产不用还债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
      中国现行法律破产仅适用于公司,而个人不存在破产一说。往往会觉得公司对自身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对自身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实换个角度来考虑,二者责任承担实则一样,无论公司还是个人均是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区别在于,公司经过债权分配完成破产程序,即可注销,从而退出市场。个人对于自身债务,也是以死亡为分界点的,无论债务多少,仅在继承财产范围内予以清偿,超过部分,也无从追责。所谓父债子还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