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诱导客户买卖股票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6:20:28 469 人看过

一、证券公司诱导客户买卖股票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

如果证券公司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消息诱导客户买卖股票造成损失,客户有证据证明此种情况的,可以要求证券公司赔偿损失。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

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通过以上的分析,依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利用虚假信息或者不实的信息诱导客户进行证券交易,造成客户损失的,客户可以主张赔偿,但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票相关文章
  •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仅有租赁物让与契约尚不能实现物权变动,对动产来说需要交付,对不动产来说需要登记。(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已经让与给了第三人也是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条件。如果租赁关系虽然有效存在,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则该制度也没有适用的余地。(3)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构成要件中的交付,除指出租人已交付租赁物外,还需承
    2023-06-19
    333人看过
  • 证券公司欺诈客户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证券公司欺诈客户可以要求赔偿吗证券公司对客户进行欺诈的,客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证券公司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
    2023-04-24
    379人看过
  • 房产中介给客户造成损失能赔偿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房产中介出现故意隐瞒交易信息,提供虚假交易材料,或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等非归责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易中断不能继续履行,以至于损害了交易双方的实际利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房产中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1)须提供与所订立的合同关联的真实情况的责任;2)若提供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须赔偿。房产中介须提供给房屋承认真实的房屋情况,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行为,应由房产中介机构向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3)若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
    2023-03-14
    278人看过
  • 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由于股东的原因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中股东的权利(一)股东身份权《公司法》第31条、第3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
    2023-06-18
    410人看过
  • 董事只要对公司造成损失是不是都要赔偿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产生的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源于未能履行应尽的义务,从而导致公司受到损害。但是并不是执行职务时任何情况下形成的损失都要赔偿,关键取决于以下三点:一、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产生的责任不是损害赔偿责任,则属于其他民事责任;二、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产生的责任,属于行为人造成的,与经营中的风险产生的责任要区分开,正常的经营风险一般不作为个人责任加以追究;三、对公司造成的损害才会产生损害赔偿责任。具体参考公司法如下条款: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
    2023-06-13
    366人看过
  • 只赚不赔终成泡影客户状告证券公司赔偿
    刘先生委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公司)管理其股票账户,本想不但可以到期收回本金,还可以每月取得利润,不曾想一年之内却损失6万余元,遂将国都证券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刘先生诉称,2008年3月10日,其与国都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该公司为其管理股票账户,账户中有本金6万元。后刘先生委托其母陈女士代为买卖股票,陈女士在国都证券公司营业部遇到公司营销经理付某,双方遂签订书面协议,付某承诺代为买卖股票,保证6万本金不受损失,并每月支付3%的利润。但国都证券公司的职员为谋取佣金,多次违规操作,给刘先生造成本金损失4万余元、收益损失近2万元,故谢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赔偿损失6万余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2023-06-07
    287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保险公司赔偿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获得赔偿。由于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保险公司在接到火灾报告后,一般会委托专业的保险评估公司,根据案件需要,检查收集理赔信息,尽快对损失进行评估。受灾企业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应当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确认保险事故原因和损失程度所需的全部证明材料。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关闭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和事故责任,并出具事故责任确认书,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对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事故原因和责任有异议的,事故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复核。保险公司对事故原因和责任有异议的,被保险人应当配合保险公司及时申请复核。这也再次表明了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的重要性,使保险公司能够尽快了解火灾事故的情况,开展损失评估工作。
    2023-05-31
    283人看过
  • 伪造股票债券罪,伪造公司股票的,会构成什么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与伪造、改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也是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变造,已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中作过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所谓股票,是由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要式凭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注明(1)公司名称(2)公司注册成立日期(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和代表股票数、股票号码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作必须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其发行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份的股份认可者进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根据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低于票面金额。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本金的有价证券,是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注明公司名称、债券面
    2023-08-18
    75人看过
  • 承运人延迟运输造成旅客损失需要赔偿吗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旅客、行李或者货物在航空运输中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本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的,不承担责任。在旅客、行李运输中,经承运人证明,损失是由索赔人的过错造成或者促成的,应当根据造成或者促成此种损失的过错的态度,相应免除或者减轻承运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承运人的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
    2023-03-25
    455人看过
  •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能否解雇员工,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能解雇员工,并且可以不用进行经济补偿,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造成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工资当中扣除,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工资的20%。一、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能否解雇员工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能解雇员工,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并且不用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
    2023-06-04
    250人看过
  • 证券公司变造股票债券罪如何量刑
    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数额较大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会如何量刑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量刑有三种情形:1、犯此罪,如果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如果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
    2023-07-27
    130人看过
  • 公司股东欠别人钱是否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股东私人欠别人钱影响不到公司。股东以自己的资产承担民事债务,股东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公司股东变更债权债务怎么办公司股东变更,债务还是由公司承担的,债务不会因股东变更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属于企业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然后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在股东发生变更之后,对债务不会产生影响的,债务还是由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进行承担的,跟股东是否发生变更,基本上没有什么影响。二、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分公司什么样的有限责任分公司法人独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公司欠债是否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公司欠债是否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的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
    2023-06-27
    139人看过
  • 证券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买卖股票的主要规定有哪些
    证券商接受客户委托代理买卖股票的主要规定有:1.证券商必须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方可在证券交易市场经营经纪业务;2.代理证券商受理委托买卖股票,限于其公司本部营业机构和分支机构以及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的股票交易业务的代理机构。代表证券商受理买卖股票的,是必须在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的出市代表。委托某证券商代办股票买卖交易,必须先向该证券商办理名册登记手续,以建立一种委托与受托关系。名册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客户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职业、联系电话并留存印鉴和签名样卡。法人名册主要包括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法人姓名、证券商名称。在我国上海,这种工作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投资者出具身份证、银行存折办理股票帐户,股票帐户类似于股票存折,既是股民的代码卡,又是股民分红派息、买卖股票的有效凭证。在上海,凡要购买股票者,都必须首先到市内任意一家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2023-04-24
    461人看过
  • 公司在试用期内造成的损失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试用期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赔偿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试用期期间怀孕公司能辞退吗?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
    2023-07-04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票
    词条

    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可以转让,买卖。... 更多>

    #股票
    相关咨询
    • 经纪人诱骗客户买卖股票,是否构成欺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尽管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以下行为,属于欺诈客户: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私自买卖客户账户上的证券,或者假借客户名义买卖证券; (5)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6)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
    • 用户造成自己的损失电力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2
      根据《电力法》: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二)用户自身的过错。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个人认为其他用户的损失也应当由你方承担
    • 公司因保险造成损失,b公司是否可以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视B公司具体的损失情况而定,B公司可以主张全部的损失要求赔偿。
    • 证券从业人员为获的佣金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买卖,需赔偿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以下规定,你朋友为获得佣金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买卖,损失了客户的利益,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融券交易证券的买卖时客户应当如何偿还融资融券的股票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客户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约定以现金等方式偿还向会员融入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