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侵犯商业秘密案例介绍:2005年1月5日,张某大学毕业后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即自2005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4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保密条款约定:A方(A公司)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特要求员工承诺:⑴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利用公司的技术工艺从事同类业务;⑵不得泄露公司的制作技术工艺。如违反上述约定,泄密员工应据实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合同到期后,张某未与A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后张某接受高薪聘请来到B公司,并将其在A公司学到的技术工艺运用在了制作过程中。A公司以张某违约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评析A公司与张某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理由如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117号)第2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由于张某与A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其与A公司已无劳动关系,因此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既然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那么张某的行为如何界定?本律师认为张某的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
(1)以盗窃、利诱、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对企业而言,商业秘密往往对其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泄露,其后果不堪设想。本案中,张某利用其在A公司期间掌握的属于A公司商业秘密的工艺技术,擅自到B公司进行使用,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特征。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该保密条款不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而失效,其对离职人员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张某与A公司的争议是民事纠纷而非劳动争议,故A公司应当向法院提起侵权的民事诉讼来解决此案。
-
离职员工违反保密协议侵犯商业秘密受到惩罚
469人看过
-
一婚恋网站状告离职员工称其侵犯商业秘密
243人看过
-
职工“跳槽”引发侵犯商业秘密案
463人看过
-
离职员工带走客户资料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查
103人看过
-
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几年
229人看过
-
离职员工窃取公司客户资料属于侵犯商业秘密吗
350人看过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断是不是侵犯商业秘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企业经营都会有自身的商业秘密,但并不是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商业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即不为不特定的人所知的秘密性;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即一定的经济价值性;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而不权仅停留在理论的水平上; 四、权利人
-
员工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协议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8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2、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3、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4、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5、保密期限法律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限没有规定,即保密的期限可以是长期的,
-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立案标准第1项规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技术信息,是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等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有关经营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往来客户的情况等信息。所谓权利人
-
企业侵犯员工的商业秘密可以量刑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31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按我国《》第219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如下3种情形(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
-
侵犯商业秘密,但是具体的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我不是太了解,求律师解答?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7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