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强制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21:48 464 人看过

伴随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施行,人们不仅关注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所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认定,而且,为机动车一方承保第三者责任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自然也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强制保险是自愿原则适用的特例,考虑的是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关系的整体利益。

它的强制性集中表现在投保和承保的环节上,即强制投保和强制承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内容仍然强调平等协商。

目前亟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有关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细化规定。

司法实践中,因交通事故而涉及保险公司之保险责任的案件,法院援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判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因此,如何理解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强制性便与各方的利益密切相关。

概括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法律概念和内涵,以下四点是我们理解其法律属性时所应当把握的法律特点:

第一,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保险家族中强制保险的范畴,是具体的保险险种之一。因为,保险公司作为商业保险的经营者,往往是根据社会公众的各种投保需求而设计和经营着诸多类型的保险险种。其中,强制保险是与自愿保险相对应的保险类型。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其投保与承保是否采取自愿原则。相比较而言,自愿保险范围内的各种保险合同一律贯彻自愿原则,即投保人是否投保以及投保什么险种完全自行决定;而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亦自主决定。强制保险则截然相反,是否投保和是否承保完全取决于有关法律的规定,不由当事人按其意志所决定。

不过,应当特别明确的是,强制保险并非是对自愿原则的否定,而是自愿原则适用的特例。因为,涉及强制保险的法律将具体的保险险种规定为强制保险时,不拘泥于保险合同具体当事人的个体利益,而着眼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社会关系的整体利益,要求特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投保相应的保险合同,而保险人则必须予以承保。由此可见,强制保险的适用更符合全体社会公众的共同意志和整体利益,该保险险种的强制适用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便是强制保险的具体表现。究其原因,我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为强制保险的法律价值在于借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强制适用而强化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责任,既可以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能够获得充分的经济赔偿,又提高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责任心,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最终建立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造福于全体社会公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有什么不同
    主要区别如下: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并且该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予以赔偿。3、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机动车第三者责任
    2023-05-01
    418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险不等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活动参与者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以人为本原则成为这部法律的最大特点。尤其在该法的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六条中都规定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这是交通事故受害人保护方面的一项重大的立法突破。也正是由于这一新的保险机制的提出,针对现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否属于《道交法》意义上的强制保险,引发了包括保险实务、司法审判和法学理论界的激烈争论,也对公众的日常生活中产生较大影响。一年多的实践已经过去了,经过了激烈的争论后,司法实践中持肯定观点者日盛,认为现行机动车第三者险就是强制保险。北京市法院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尤甚,《新京报》8月8日以《保险“有责赔付”条款不敌新交法》为题报道了北京市一中院的一例判决,对此判决笔者不敢苟同。这种错误认识
    2023-05-05
    426人看过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争议始终伴随
    2月21日在京召开的一个研讨会上,多位法律专家和保险专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提出尖锐批评。2004年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要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05年1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全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专家们认为,目前的草案还无法令人满意,因为草案没有平衡好司机、受害人和保险公司等相关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邹海林说,草案还是在现行《保险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范围内“兜圈子”“没有新意”,许多关键问题的表述“模棱两可”。无过错机动车到底该不该赔偿,一度引起社会各界广泛激烈的争议,仍是此次讨论的焦点。草案第二十条规定:司机无责任时,人身损害要依法赔偿,保险公司要理赔。保险公司认为
    2023-05-05
    135人看过
  • 机动车第三者范围如何界定,家属是否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
    观点一:为防范道德风险,家属不算第三者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彭*新给出了两点理由:第一,将家属排除在第三者之外,符合基本的法学原理:任何人都不能从其犯罪或违法行为中受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之所以将本车人员及其家属人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围之外,其原因有二:一是在机动车保险合同中,已经排除了受害人故意造成伤亡而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情形。既然本车人员自己违法,那么其家属即使被致伤亡,也是因为本车人员自己的行为造成的,保险公司如若给予赔偿,无疑让违法行为人自己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受益。二是如果将家属包括在第三者范围之内,具有很大的道德风险,容易助长本车人员与家属共同骗保,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动摇保险的诚信基础。尤其在保险业还不是特别成熟的时期,为了保险公司的壮大成长,将家属排除在第三者之外很有必要。第二,将家属排除在第三者之外,符合合同的目的解释规则。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目的在于保护本车人员以外的
    2023-05-05
    357人看过
  • 如何区分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责任保险
    2006年7月1日,国务院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施行,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上述“强制”二字。这种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合法的、强制性的。不管你喜不喜欢,机动车必须被允许通行。可以看出:第三者责任保险虽然是针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但属于商业保险,交通强制保险(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法定强制保险。两者之间有许多明显的区别。首先,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是纯商业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自愿的方式签订保险合同,是一种自愿的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兼具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双重属性。首先,其商业保险的性质体现在其经营主体是允许经营强制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强制责任保险的合同条款和保险单证已经中国保监会审查批准。而且,其运作模式与其他类型的商业保险基本相同。同时,它具有社会保险
    2023-05-31
    399人看过
  •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开征意见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终于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为了进一步增加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经报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全文在报上、网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在报纸和网络上全文公布了条例草案。?牐牐牐?机动车无责要赔由于之前保险公司认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尚未出台,目前尚不存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而有车族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并不是强制第三者险。因此,按照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保险公司进行有责赔付,即保险公司只在投保人在事故发生时负有责任的情况下,才给予保险理赔。如司机在事故中的责任为一半,保险公司就承担事故损失50%的赔偿责任;如果司机没有事故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会赔偿。这就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悖:即使无责撞人,机动车也要以同等责任作出赔偿。新
    2023-06-05
    237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强制性强制性的表现有哪些
    本文主要介绍第三者责任强制性强制性的表现,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强制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医疗机构来讲,增加了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的规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就避免了受害者因种种情况得不到及时救治的弊端。2、保险范围的全面性和保险金额的统一性。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必须投保的保险标的,投保人都必须参加保险,保险人也必须接受投保人的投保,当事人双方都没有选择的余地。而且一般法律、法规对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率以及保险责任范围等都由法律、法规或规章统一规定。对机动车所
    2023-05-04
    322人看过
  • 我国将普遍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机动车没有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无力为伤者治疗或者善后处理的情况,刚刚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按照法律,国务院将就此规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将是机动车定期安检需要查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还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交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还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
    2023-06-03
    459人看过
  • 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
    在现实生活中,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就涉及到有关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与受害人之间的损害赔偿问题。有时候会发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负担不起赔偿金额的问题,致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即使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能够负担有关的赔偿,巨大的赔偿责任对于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的正常经营、生产和生活也往往会发生非常不利的影响。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称为“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向有关保险公司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后,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在很大程度可以缓解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赔偿问题,有利于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而且还会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快速、妥善解决。一、开车撞人,保险公司全责怎么赔双
    2023-04-04
    327人看过
  •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草案专家谈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草案专家谈?1月10日,备受瞩目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甫一公布便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使正式出台的法规更为完善,记者采访了几位专业人士,请他们对草案建言献策。司机无责时如何理赔?记者:赔偿问题主要集中在草案的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其中规定受害人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有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因过错所应承担的责任”,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同时也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追偿权和免责条款。理赔问题一直是个热点,尤其是在司机无责的时候,各位专家怎么看?胡滨:草案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不一致。条例是行政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法律,并且已经实施。条例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一步细化和补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无论是人身伤亡,还是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而
    2023-06-03
    245人看过
  •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一定要买吗
    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1、机动车辆必须参加该保险。2、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该保险。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主要是国家为了弥补交通事故中第三者遭受的损失,保护受害人的权益而设立的,因此只是在总体上做到保本微利。3、赔偿具有强制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无论受损害的第三者对交通事故是否有责任,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第三者的损失。可见保险公司的赔偿具有强制性。无论被保险的机动车在法律上是否应当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都必须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是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一、机动车第三者强制险不买的后果1、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
    2023-03-17
    319人看过
  • 车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会受什么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
    2023-06-05
    364人看过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纠纷激增
    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2004年全国保险监管系统收到的5247起书面信访件中,合同纠纷类投诉有2403起,占45.8%,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仍是投诉最多事项。统计还显示,去年,向各级保险信访机构反映违规类问题的书面投诉为1254起,占23.9%;反映保险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的书面投诉为864起,占16.46%。上述两项分别比上年下降了6.1%和10.7%。保监会分析2004年保险监管系统信访情况认为,在财产险方面,由于新道交法配套强制保险条例没有衔接,导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纠纷急剧增加。在寿险方面,保险业务员在展业过程中误导、欺诈消费者依然是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些业务员为了提高营业额肆意夸大保险产品功能和回报,不向客户提示风险和责任免除条款,由此引发较多纠纷。
    2023-06-05
    485人看过
  • 机动车上的乘员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吗?
    道路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中的“第三者”,是指本车驾驶员和乘车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上的车上人员。现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不包括: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及财产;本车驾驶员;被保险人所有和代管的财产;私有保险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因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对象不包括该车驾驶员和同车乘员。一、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车祸怎么处理不属于交通事故可以去公安局报警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三)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
    2023-06-22
    171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一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8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不是强制险,不是机动车都要投保,交强险是强制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
    • 《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样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是一样的。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同属于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又有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
    • 同一事故,如何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条款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也就是说,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强调是“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受害者”。但是,同一人名下在同一公司保险的车辆相互之间发生事故,此时的“被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险吗?为什么要在交强险后才买?如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4
      所谓“强制三者险”,是指国家强制机动车的所有人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72号令)第七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机动车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同时,北京市施行的机动车注册登记程序也要求,在进行机动车注册时候,必须提交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也就是说,如果不购买现行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则机动车根本不能上牌和验车,这就是国家强制要求必须
    •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什么,如何理解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
      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受害方。按照保险条款的定义,“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是第三者,所以被保险车辆上的所有人员,包括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就不属于第三者了。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一旦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