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存在黑白合同,该如何进行结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21:51:03 402 人看过

在建筑工程中,部分人员为了承揽工程、规避法律禁止规定、政府审查等目的,时常会出现签订“黑白”合同的情况。两份不同的合同,通常白合同对施工方有利,黑合同对发包人有利,以致在工程结算时,究竟该用那份合同作为结算标准,往往就成了双方争议又必须弄清的事情。

建筑工程存在黑白合同,如何结算工程款?

一般情况下,施工方与发包人签订黑白合同后,只要双方没有发生争议或被政府机关发现的,甚至坦白地说,只要没出事,双方都是按照黑合同进行工程款结算的,这算是建筑行业中的“潜规则”之一了。

但当双方出现争议等情况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按照以下方式结算工程款:

1、建筑工程是经过依法招标投标的,应该按照白合同结算工程款。

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的,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施工方与发包人要以白合同来计算工程款。

2、建筑工程未进行招标投标的,应该按照黑合同结算工程款。

法律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当事人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但是备案的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该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施工方与发包人要以黑合同来计算工程款。

3、黑白合同都因违法而无效的,可以参照黑合同结算工程款。

倘若备案的中标合同与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可以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在实践中,用不同的合同结算,对施工方和发包人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必须要非常重视。要是涉案金额绝大、承担权利义务存在大差别等情况时,最好向专业建筑工程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尽最大可能索取或少支付的工程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有结算依据吗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一般有结算依据,即一般以白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条款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有结算依据吗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
    2022-07-12
    87人看过
  • 黑白天马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出于某种目的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白合同”是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并备案的中标合同,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而“黑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情形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2、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3、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
    2023-07-04
    58人看过
  • 建筑施工黑白合同效力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出于某种目的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两份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其中“白合同”是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并备案的中标合同,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而“黑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协议。一、如何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长期以来的工程项目合同纠纷案件中工程款案件占绝大部分,减少工程款案件纠纷,需要合同双方在工程建设之前拟好合同,并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完结时严格按照合同条例,这样才能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减少工程项目合同纠纷案件。(一)解决工程项目纠纷的原则,具体如下所述:1、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体现了民法典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因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但施工合同有效而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若经修复
    2023-03-11
    203人看过
  •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的必要性和作用
    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实际是指建设工程中的承包人与发包人,为了达成某种非法目的,就同一个工程签订了两份合同,并且两份合同的实质内容完全不同。换言之,白合同指的是符合招标条件并登记备案的中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签订双方为了利益并不履行该合同约定的义务;而黑合同是他们私下签订并实际履行的合同,但根据司法解释,该合同无效。建筑工程黑白合同如何起诉建筑工程黑白合同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
    2023-06-30
    461人看过
  • “黑合同”承揽工程“白合同”结算价款
    10月16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对洛阳一建筑公司诉洛阳一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按照招标合同重新决算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按原决算支付工程尾款11.2万余元。2005年3、4月间,被告与原告经私下运作,分别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三份,将项目中的6栋楼发包给了原告,合同价770万余元。其间,为了完善手续,被告还对该项目象征性的公开招标,原告以远远高于上述所签合同的价格投标,并顺理成章的中标,取得了中标通知书,书中载明的价格近1000万元,高于此前所签合同约30%。工程完工后,双方仍按原合同770万元进行决算,并确认97%工程款已结清。决算后,原告认为材料价格上涨,要求涨价,双方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按中标通知书重新决算。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三份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后,被告又进行了邀请招标,并最终确定原告中标,但双方仍按原合同履行,现合同
    2023-04-22
    251人看过
  •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为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所建造的房屋称为建筑工程。人们对拟建房屋及其附属工程在建造前,对其所需要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都得事先加以计算,以衡量自己有没有力量去建造它。因此,根据拟建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即间接费定额)、建筑材料预算价格以及与其配套使用的有关规定等,预先计算和确定每个新建、扩建、改建和复建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技术经济文件,则称为建筑工程预算。根据设计阶段划分的不同、建筑工程预算可分为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统称基本建设预算或简称建设预算。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有两种方法:第一种单价法,第二种实物量法。不管用那种方法都需要依循预算编制程序及步骤。一、作好准备工作广泛搜集、准备各种资料,包括建筑工程勘察地质报告、地形测量图、建筑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各类标准图集、勘察现场、调查建筑施工环境拟定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建
    2023-06-04
    228人看过
  • 如何采用黑白合同合算工程价款
    黑白合同中如何结算工程价款应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或者不规定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但依法经过招标程序并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第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实际上没有依法招标。当事人已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此外,备案的中标合同和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视为无效的,可以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一般来说,订立黑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
    2023-08-16
    15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仲裁结果如何执行
    按裁决书执行。1、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以前仲裁裁决案件是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由于执行法院级别过低,在确定执行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时随意性较大,2006年9月开始实施的仲裁法司法解释,才规定由中级法院执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一、建筑工程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的情形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2023-06-25
    145人看过
  • 怎么解决建筑工程中的黑白合同问题
    黑白合同并非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人们在处理合同时两种不同做法的称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建设单位与实际的承包单位会签订一个备案合同。往往在备案合同以外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再另行签订一个合同,也就是实际履行的合同,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另行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是所谓的黑合同。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性质内容不一样的应当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因此,双方发生纠纷一般以备案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这也就是对于黑白合同的处理原则。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受理。合同备案窗口凭市招标办开出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办证联系单》,接受监理合同备案申请单位(申请人)的备案申请。(二)收集审查资料。1、监理合
    2023-03-15
    63人看过
  • 建筑工程工伤事故该如何进行赔偿
    一、建筑工程工伤事故该如何进行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给劳动者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保的,则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其中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7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5个月的工资,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85%等。二、鉴定工伤要多久后保险赔偿能到鉴定工伤后要三十天的时间保险赔偿能到。一般而言,工伤残鉴完成之后,约三十天内可以进行赔付。法律上规定,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六十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后延三十日,最迟九十日内也会有结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一、二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
    2023-09-09
    68人看过
  • 建筑工在遇到工伤时,应该如何进行认定程序?
    建筑工工伤认定的规定:建筑工工伤认定的规定中,主要包括,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生意外伤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在48小时内报告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在事故伤害30日内,向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何为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规定工伤认定的程序是:1、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进行调查核实。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23-07-08
    187人看过
  • 我国建筑工程结算难,症结何在?
    工程款最终造价难,难在审价。在实践中审价难有多方面的表现:(一)结算审价没有法定的时间约束。当事人审核或者委托审价没有法定期限的制约,建设单位对审价或委托审价往往不及时。审价机构接受委托后,也迟迟不予审结。此外,当事人对审结报告提出异议也没有时间限制,对异议的解决没有法定程序,由此导致审定工程造价无期限,势必造成拖欠工程款长期无法确定。(二)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价效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常常出现建设单位委托审价,施工单位不接受;施工单位委托审价而建设单位不认可。到了法院只得再委托审价。如此多方审价、重复审价,既浪费时间,又耗费人力、财力,致使工程款长期拖欠。(三)当事人一方审价,另一方也审计,而且审价、审计概念混淆,导致不必要的重复鉴定,造成的后果还是无期限地拖欠工程款。由于工程竣工结算的方法、时间、程序、效力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旦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途径缺少法律依据,致使不少案
    2023-06-10
    2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存在哪些风险?
    无效工程合同的情形有:(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无效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承包人有过错的,各自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何审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体的确定如下:经发包人同意转包拖欠工程款纠纷,实际施工人为原告、发包人为被告,未经发包人同意,实际施工人为原告
    2023-08-10
    168人看过
  •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如何进行?
    首先,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第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第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最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广告工程验收单的内容是什么广告工程验收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制作、安装方式
    2023-07-20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建筑工程黑白合同,怎么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17
      建筑工程黑白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了两份不同内容的合同,其中白合同是指是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签订并备案的中标合同,黑合同是指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 法律依据,关于如何认定建筑工程黑白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有结算依据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同一个建设工程施工中,存在一份白合同,一份黑合同的。应当以白合同即备案中标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 如何进行建筑工程合同的审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7
      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审查主要是: (1)审查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批文,不符合的无效; (2)审查合同规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的无效; (3)合同内容约定带、垫资施工条款可导致合同的部分无效或无效。
    • 什么是建筑加盖工程黑白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3
      所谓黑白合同,不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某种利益,对同一标的物的合同,在价款或履行方式上有重大差异的两个合同,其中一个经过登记、备案等公示,而另一个只由当事人持有,其中经过登记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只由当事人持有的合同称为黑合同。
    • 建筑工程合同的结算方式有哪些,如何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建设部令第107号第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分为三种结算方式: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固定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二)可调价。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三)成本加酬金。 固定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工期短的工程,设计图纸内的工程量价格固定,如施工中发生增加或变更,比如每层增加N个门,再比如地下车库一层改为两层等等。这部分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