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应履行的告知义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9:40:40 70 人看过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10种经营者的义务:

1、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2、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4、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5、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6、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

7、保证质量的义务;

8、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

9、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规定的义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关于义务】履行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必须要将保险标的中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并确保保险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重要事项,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保险人正确的认识并评估危险状况,继而决定是否承保或者在何种条件下承保。对于《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来说,其既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度,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通知、说明义务。履行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
    2023-07-22
    309人看过
  • 企业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应注意什么
    企业履行告知义务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并说明试用期的考核标准等。一、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的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流程怎么写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如下: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
    2023-06-21
    190人看过
  • 合同更改时,是否应履行告知义务
    一、合同更改时,是否应履行告知义务需要的。合同的变更一般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的,无需告知。对于满足一定条件就需要变更的情况,一般需要发现变更条件的一方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的。二、合同上有修改有效吗(一)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二)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三、合同变更补充协议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年月日在__签订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号为()的《__协议》,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协议》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
    2023-06-16
    16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经营者履行哪些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对经营者的义务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第十九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2023-05-01
    92人看过
  • 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要求有哪些
    一、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要求有哪些1、依法经营义务;2、接受监督的义务;3、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4、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5、提供真实身份的义务;6、提供有效票证的义务;7、提供商品和服务性能、质量、用途、有效期的义务;8、售后服务和“三包”的义务;9、不得自我免责的义务;10、尊重消费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二、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
    2023-05-01
    380人看过
  • 为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安全,经营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该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示正确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的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之消费者,并且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从上述条文我们可以看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规定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这里所说的“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主要是指经营者所提供的、与消费者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保障人身、财
    2023-06-07
    90人看过
  • “三包”经营者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近日,江阴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几起消费者投诉,反映部分家电经营者采取经营者与维修部门互相推诿责任等手段,拒不履行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的问题,一方面,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另一方面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此,江阴市消费者协会告诫广大经营者:一要自觉履行。三包是经营者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承担质量保证的一种方法,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早在1995年8月25日发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了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因此,经营者要自觉遵守。二要严肃查处。对于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不履行三包规定,维修部在维修过程中不提供维修单据,经营者与维修部互相推诿责任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肃查处。三要公示社会。对于拒不
    2023-06-07
    450人看过
  • 医生应履行告知义务有何依据
    《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生告知义务免除的情形有哪些医生告知义务免除的情形有:患者明确表示不需告知且患者出具了书面说明;患者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紧急、重大危险的威胁,而客观上无法取得同意权人同意时;依据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机构强制治疗的;危险性轻微、且发生的可能性极低的医疗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
    2023-07-24
    251人看过
  • 银行未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是什么意思
    第一,在开户及开通电子银行的缔约环节,银行应当尽到合理的风险提示义务。第二,在网上交易的履约环节,银行对于交易过程中发送业务短信等环节应当留存相应的记录。第三,在储户提出疑问时的咨询环节,银行应当提供及时、全面、可靠的安全指导和解释说明服务。立案告知书是什么意思在刑事案件中,立案告知书也可以叫《立案回执单》,一般是给报案人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公安局)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就是说司法机关已经立案受理,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
    2023-07-31
    176人看过
  • 经营者的义务是什么,具体有哪些义务
    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3.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了有效实现消费者的保障安全权,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于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表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应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4.不作虚假宣传。为了保证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有
    2023-08-17
    394人看过
  • 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三包”义务怎么处理?
    2006年5月16日,陈先生以5798元的价格在某专卖店购买了一台XX电脑。2006年10月5日,电脑的调制解调器因性能故障作了一次更换。几个月后调制解调器又出现性能故障,但特约维修中心以电脑整机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保修。陈先生则认为根据三包规定,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应重新计算。陈先生能否~要求维修中心继续保修?主题:回复时间:2006-11-2712315《消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同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2条规定更换主要部件时,应当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一栏中。此外,对其他法定三包产品,可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第5款有关包修商品在包修期内修理的,
    2023-06-07
    301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保证人履行什么义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保证人履行哪些义务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告知保证人履行下列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3、保证人保证承担上述义务后,应当在取保候审保证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
    2023-04-29
    163人看过
  • 医疗纠纷履行告知义务
    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一、知情同意权的应用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有权知悉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等决定取舍.从完整意义上来说知情同意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拒绝权和同意权是患者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前提和基础。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两个密切相连的权利组成,知情权是同意权得以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同意权又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强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作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相对弱势地位。二、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医疗机构在医患纠纷中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
    2023-04-01
    421人看过
  • 对车行业的客运经营者有什么义务和义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域按照旅游线路运输。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一、车辆停运损失费标准出台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车辆权利人或管理人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费用。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二、货物运输合同包不包括旅客货物运输合同是不包括旅客的,只限于货物。在运输合同的种类中,运输合同包括客运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
    2023-04-03
    48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商家应当对经营者履行哪些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第一,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二,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第三,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第四,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第五,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 什么是旅游商品经营者,如何理解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旅游商品经营者的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旅游商品经营者的义务同消费者的权益是相对应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1.保证产品质量和履行合同的义务 经营者经营的商品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商品,必
    • 港口经营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5
      港口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港口作业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为客户提供公平、良好的服务。从事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的经营人,应当采取保证旅客安全的有效措施,向旅客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保持良好的候船环境。港口经营人应当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 新消保法中的经营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3
      1、完善三包政策。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格式条款提请注意义务。 3、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经营者应召回并承担必要费用
    • 种植坚果的经营者应当履行哪些合格的告知义务?销售期限是多长时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1)告知和保证种子质量的义务: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2)加工包装义务: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种子加工、包装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但是,不能加工、包装的除外。农业部《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对能否加工、包装的种类有明确的界定。有性繁殖作物的籽粒、果实,包括颖果、荚果、蒴果、核果等,和马铃薯微型脱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