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中对债权人委员会做出的决议不服可以起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6:42:55 356 人看过

一、破产中对债权人委员会做出的决议不服可以起诉吗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按照2006年8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破产中对债权人委员会做出的决议不服可以起诉是可以的,因为破产有破产法的规定,对于债务就可能全部的偿还不了,从而满足不了债权人的要求,但有一点,公司破产是一定要按法律程序走的,不然债权人会走诉讼途径的。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法律对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与重整计划的决议作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同时,立法为反对债权人会议决议者提供了救济渠道。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二、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做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企业破产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做出决定。

三、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

1、各国破产法中的一般规定。

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各国破产法对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一般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规定:

一是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债权人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有权查阅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会计账簿和资料等;

二是审查债权,作为最终受偿的基础;

三是讨论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处理;

四是讨论通过和解协议、重组方案,对于债务人是否有可能出现重生的机会,或者是否有必要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须适时做出妥协和让步的决定,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债权。

2、我国法院内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3、我国法院外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约定。

近年来,在国内企业粤海、APP、德隆、啤酒花等债务重组实践中,逐渐发展形成了法院外的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法院外债权人委员会是为各债权人采取联合统一行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而成立的,是债权人解决债务危机的最高决策机构。参与债权人委员会的各债权人以协议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以协议或决议方式决定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议事规则和与重组相关的其他事项。债权人委员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对待全体成员单位的原则统一维权,尊重成员单位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委员会之债权人须共同签订《债权人协议》,该协议约定以下事项(享有的权利):

(1)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各自的授权代表组成,会员包括银行债权人及非银行债权人;

(2)债权人委员会是债务重组的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有权依据协议有关约定,代表各成员对债务重组及其相关事宜(包括表决债务重组方案和监督重组方案的落实)做出最终决定;

(3)由债权人委员会对各债权人申报的重组债权予以确认;

(4)确定重组工作所需聘请的中介机构;

(5)协调重组各方的行动;

(6)当无法达成各方认可的债务重组方案,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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