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5:43:45 257 人看过

关于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一、家电三包政策

国家公布了《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其中对家电三包政策做了详细规定,重要条文如下:

1、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2、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3、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4、第十八条修理费用由生产者提供。修理费用指三包有效期内保证正常修理的待支费用。

二、医疗产品侵权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医疗产品侵权责任的范围如下:

1、药品、消毒产品和医疗器械的缺陷;

2、输入不合格血液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者或者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要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生产者和血液供应商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8: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产品质量问题诉讼管辖
    产品质量问题诉讼管辖: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因产品质量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包括以下两点:1、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依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原则,关于产品质量责任在法律适用上应优先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法在规定产品责任的同时,也允许生产者、销售者通过一定的抗辩事由以获免责。其中,生产者的免责条件,为其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2、产品质量违约责任,是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基础,它是因合同当事人在交付产品不符合要求时而产生的责任,具有相对性和任意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
    2023-08-08
    149人看过
  • 关于代位权管辖的规定
    一、关于代位权管辖的规定关于代位权管辖的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后,应当向同一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除外。二、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谁来承担所谓的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2023-05-03
    434人看过
  • 移送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移送管辖怎么规定的
    一、移送管辖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怎样的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三、移
    2023-04-18
    392人看过
  •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1、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一、产品责任纠纷有哪些类型在实践中,产品责任纠纷主要有:(1)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产品的生产者(即为流通目的而加工、制作产品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引发的纠纷。(2)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产品的销售者(实施使产品流通的行为的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引发的纠纷。(3)产品运输者责任纠纷,是指因产品的运输者的过错导致产品存在缺陷而致他人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所引
    2023-06-21
    120人看过
  • 关于刑事申诉的管辖规定
    一、如何确定刑事申诉部门管辖(一)公诉部门管辖。《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6条规定:起诉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具体实践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从核准生效后到实际执行前尚有7天时间,在核准生效后和实际执行前提出的申诉,由公诉部门管辖;而实际执行后的申诉则由控申部门管辖。不服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的申诉,在核准前提出的应由公诉部门管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一经核准,则立即生效并应立即执行,核准后不服提出的申诉则应由控申部门管辖。(二)监所部门管辖。《关于办理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范了监所部门在监管场所接到服刑人员申诉的办理方式。即监所部门接到服刑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的刑事申诉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对于经审查申诉理由不成立,原审判决或者裁定正确的,应当将审查结果答复申诉人,并做好息诉工作;对于经
    2023-06-11
    230人看过
  • 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的管理规程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的管理规程是什么?.产品生产中的物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均要制定质量标准。4.1.1.物料是制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溶媒。4.1.2.中间产品是指生产中关键控制点中间品。4.1.3.成品是指成型的出厂产品。4.2.制定标准的依据4.2.1.成品质量标准制定以法定标准为依据。4.2.2.中间产品质量标准以生产工艺中中间品的质量要求为依据。4.2.3.原辅料和溶媒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我公司产品的质量特性和要求制定。4.2.4.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属于一、二、三类的包装材料以国家标准为依据,除此以外的包装材料按公司产品包装和运输的需要制定。4.3.质量标准由品管部负责制定,要符合产品生产的质量要求,成品质量标准要体现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4.4.质量标准的审核由品管部经理或有关技术人员负责,某些控制项目要经品管部QC复核,确认是否符合本公司的检测水平。4.5.质量标准
    2023-04-27
    414人看过
  • 破产法关于高管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破产法关于高管工资的规定如下: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破产企业高管人员经济补偿金,需要以此为基数来计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两种行为之一的无效: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企业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
    2023-07-26
    108人看过
  • 关于第三方是否有权质疑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第三方是否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有哪些规定?,如夫妻分居或者分居两年,一方在无信息的情况下外出多年,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一方不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受到虐待,遗弃等(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财产的数量和范围的证据。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股票和其他投资收入,以及一份清单,其中应注明存放地点和方法(三)财产分割的原因,如对家庭的贡献和作出的牺牲(四)抚养子女的费用金额,如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V)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离婚诉讼中应提交的证据(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户籍、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证和再婚证2,离婚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3。劳改、劳教单位出具的证明函4。如果有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事项、权限、期限和形式的授权委托书。(2)基于双方婚姻的证据:1。婚前相识和恋爱过程的自我陈述以及介绍人的证词。相关文章和信件
    2023-05-07
    81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哪些产品的质量要求?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该法所涉及的产品范围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法不所指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包括在内,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该法所涉及的产品范围不包括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产品质量法不所指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包括在内,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述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产品质量法规定。 建 设 工 程 是 否 属 于 产 品 质 量 法 所 指 的 产 品 范 围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条的规定,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因此应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
    2023-09-02
    478人看过
  • 产品质量标准和分析方法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国际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ISO8402-1994),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这个定义虽然指的是有形物质产品的产品质量,但对于无形的数据库产品而言,仍然适用。具体来说,数据库产品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1、真实性:真实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是一种客观事实,而不能是编造的、无中生有的。比如电话号码数据库,就要求其中的电话号码应当真实存在。2、准确性:准确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不但要真实,而且必须准确无误。准确性要求的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3、完整性:完整性要求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应当尽可能在真实、准确的基础上,做到全面。完整性要求的也是数据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的数据库内容符合其契约承诺条款。4、可行性
    2023-03-24
    307人看过
  • 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的案件标准
    对于由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权产生的诉讼,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产品质量纠纷属于侵权责任,所以应当适用于《行政诉讼法》中对于侵权行为诉讼的有关规定。一、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为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属于侵权案件中的一种,自然也要适用相关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进行管辖。而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就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实践中,允许被侵权人选择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中任一处的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侵犯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
    2023-06-21
    210人看过
  • 关于地域管辖中的指定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指定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规定《民诉法》第37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民诉法》第127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刑事诉讼法规定第27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移送管辖)。《高法解释》第17条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对管辖
    2023-06-13
    104人看过
  •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关于执行标准的规定
    (一)达到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有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签证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二)根据不同特点,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成份、含量、重量、用法、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厂址、产品技术标准编号等文字说明。限时使用的产品应注明失效时间。优质产品必须有标志;(三)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要有许可证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四)机器、设备、装置、仪表以及耐用消费品,除符合本条(一)、(二)、(三)项要求外,还应有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产品的技术经济参数、使用寿命、使用范围、保证期限、安装方法、维修方法和保存条件、技术保养检修期以及其它有关产品设计参数的有效数据。电器产品,应附有线路图和原理图;(五)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剧毒、危险、易碎、怕压、需防潮、不准倒置的产品,在内外包装上必须有显著的指示标明储运注意事项。产品包装上必须注明实际重量(净重和毛重);(六)使用
    2023-06-14
    478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加强交通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及部属有关单位:近几年来,交通工业通过加强质量管理,推进技术进步,工业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优质名牌产品不断涌现,有些工业产品质量已达到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为我国交通运输事业提供了大量适用的装备。但是,目前交通工业产品质量和数量仍不能适应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多数产品在品种、结构、性能等方面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有些企业领导质量意识不强,管理松懈、有章不循、执法不严;有些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有些企业在承包经营中出现了削弱质量管理、冲击产品质量的现象。为了进一步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抓好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交通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特作如下决定:一、加强“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不断强化质量意识产品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交通工业产品的质量是直接关系到交通运输安全的大事,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具有特别
    2023-06-08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食用农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权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8
      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权规定是指由于产品有缺陷,造成了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零售商、批发商和制造商对由离开销售和生产场所的商品的使用或消费引起的伤害被认为是负有法律责任的。
    • 质量问题纠纷中,关于产品质量管辖权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1
      按实际情况,对于质量纠纷,如果属于侵权行为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质量纠纷属于违约责任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产品质量法关于不合格产品的规定是怎样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30
      《产品质量法》中关于不合格产品的相关规定是,如果存在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监管部门应该责令停止生产或销售并没收违法所得,可按照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到三倍以下处以罚款,而且,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
    • 想知道关于产品质量侵权管辖法院的相关信息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9
      相应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 第二审法院。 (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 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 第二审法院; (三)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 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 第二审法院; (四)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截至
    • 有关产品质量纠纷的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22
      有关产品质量纠纷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管辖地应该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是缺陷产品投放地。消费者使用产品过程中,因为质量安全受到人身损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起诉之前,应该确定好去哪一个法院,可以根据民诉法规定的管辖条款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