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合同能否公证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1:12:36 93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公证是什么

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特殊职能,是国家强制力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

所谓公证债权文书,即是指经过公证程序公证的债权文书。从其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来看,公证债权文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另一类是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对其需要符合的条件和具体范围,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二、抵押权合同能否公证强制执行

机关无权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第三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抵押合同经过公证以后具有证据效力这是毫无疑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所以可知公证文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作为法院认定的事实,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和撤销;而且对于

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不一致的,以公证证明为准。

关于公证机关是否可以对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法理和实践中均存在不同意见。从理论方面分析来看,抵押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亦不具备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公证机关无权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仅限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债权合同。从法律性质上讲,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从内容上看,抵押合同也不符合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依照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相关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合同必须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也就是说,债权人依据此类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请求权。而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协议,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不能对物上保证人的其他财产主张权利,只能就担保标的物求偿,也没有请求物上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权利,即使抵押权人变价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其债权时,亦同。

三、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公证执行能否执行抵押财产
    一、公证执行能否执行抵押财产债权债务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后,如果抵押担保同时申请了公证的,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申请,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仅对主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担保债务的,对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仅对担保债务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未涉及主债务的,对主债务的执行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担保债务的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仅以担保合同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范围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不予支持。二、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
    2023-06-14
    123人看过
  • 债权文书公证公司能否强制执行?
    公证的债权文书公司能要求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机关的特殊职能。债务人未履行或者履行不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书时,应当严格审查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的条件和范围,审查当事人对强制执行的意见和意见,以提高公证执行的效力和公证机关的声誉。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公证机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书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当事人的申请是否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办理范围;(三)债权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四)返还款(物)协议所涉及的基础交易关系是否真实、合法;(五)公证当事人对债权文书的给付内容是否有异议;(六)债权文
    2023-07-02
    498人看过
  • 房产抵押贷款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已经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财产保全的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法院保全。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房产证上有抵押登记的房子能买吗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一)方面,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
    2023-07-22
    454人看过
  •  强制执行抵押房屋是否可行?
    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住宅可以强制执行。但抵押人需拥有两处住所,否则无法强制执行。抵押时,抵押人需提供第二住所证明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变卖或抵债。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拍卖或变卖后,法院需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期间被执行人需自愿空出房屋,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搬出。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住宅可以强制执行。然而,抵押人必须拥有两处住所,否则就不能强制执行。实际上,在抵押时,抵押人需要提供第二住所证明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
    2023-11-06
    491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强制执行抵押贷款
    如果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其他的债权人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中不能无谓处置,即明知抵押物的价值低于抵押债权,而强行拍卖。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法院分配,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抵押贷款的车法院可以执行吗按揭的车法院仍能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按揭购买的车辆,所有权仍归被执行人所有,法院在执行时仍可以依法对该车辆实施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只是在拍卖所得款中,应该首先偿还抵押债权后,余额才可以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
    2023-07-08
    388人看过
  • 有抵押权能否专属管辖,有抵押权的房子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有抵押权能否专属管辖有抵押权不能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也没有法律规定抵押权能适用专属管辖。二、有抵押权的房子可以强制执行吗有抵押权的房屋,除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情形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抵押权的担保范围有哪些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权在其所担保的债权届满未获清偿而实行后,抵押物被拍卖或变卖的价金都可以用来清偿哪些债权。《民法典》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
    2023-05-06
    365人看过
  • 强制执行公证能否申请直接执行
    对于公证的债权文书,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则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民法典婚前财产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二、欠钱5000元不还法院能强制执行吗欠钱5000元不还,法院能依法强制执行。不管欠款的金额是多少,只要对方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只是有欠款事实,尚
    2023-04-02
    52人看过
  • 抵押船舶是否可强制执行
    1、抵押船舶是否可以执行抵押船舶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抵押人不履行债务的,可以依法拍卖船舶以清偿所欠债务。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船舶作为债务担保的权利,抵押人不履行债务的,可以依法拍卖,并有优先受偿权。第十三条设立船舶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权的登记主要包括下列事项:(1)船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姓名、地址;(2)被抵押船舶的名称和国籍,船舶所有权证书的签发机关和证书编号(3)担保债权金额、利率和还款期限公众可查询船舶抵押权的登记情况。船舶租赁类型1。航次租船合同,又称“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部分船舶舱位,装运约定货物,将货物从一个港口运输到另一个港口,租船人为此向船东支付约定的运费。在法律性质上,航次租船合同是海上运输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
    2023-05-03
    66人看过
  • 办理房屋抵押强制执行公证快吗
    快。房产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3、面签银行;4、银行报卷和审批;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简介委托和强制执行多用于民间借贷中出借方为保障顺利收款而采取的措施。委托即授权,初衷是为了使当事人在时间或地点不方便的情况下授权信任的人帮忙处理自己的相关事宜,但现在多被借贷公司收款和房屋中介避税而滥用。委托售房,简而言之,在你不到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凭委托书直接出售你的房屋并代收房款。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受托人在何种情况下出售房屋?售价是否合理?多余售房款如何要回?对于出借人而言,对方一旦逾期或者想提前收回借款,直接去房地局操作就行了,方便快
    2023-06-13
    319人看过
  • 能否强制执行探视权? ? ?
    探视权能强制执行。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一、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具体办法规定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的办法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二、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最低限制多久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没有最低限制。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成年子女探视、联系、会面、交流、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2023-03-05
    17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能否强制执行过户
    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能否强制执行过户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后,抵押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协商将房屋拍卖、折现实现债权,如果协商好后抵押人不执行的,抵押权人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哪些房屋不能办理房贷抵押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2、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
    2023-04-12
    108人看过
  • 车辆抵押贷款能否影响法院强制执行?
    已经设定担保的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对于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处置担保权人享有担保物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担保权人可以也应当向法院说明担保权人对被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已经以什么样的担保方式设定了担保,享有抵押权或质押权、留置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供法院审查,向法院提出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的请求。车辆抵押贷款的优势(一)从贷款类型比较上看,车辆抵押类贷款优势明显。和个人信用贷款相比,抵押类贷款不再单纯依靠平台搭建的个人信用风控模型,而是更加倚重对抵押物的估值折价。真实的抵押物比数字化的评级来得更为踏实,而且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也在抵押物处得以确认。抵押类贷款的抵押物可以是房产、车辆、股权、票据、设备等等,目前市场上最主要的是房产抵押和车辆抵押。车辆抵押贷款的优势是按照车价折算的借款金额小,容易进行风险分散;借款期限相对较短,特别是车辆质押的项目,代步工具的属性决定车主会尽快赎回车子
    2023-07-03
    143人看过
  • 借款合同没有抵押物如何强制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到期不偿还债务,法院可以责令申报财产,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屋、车辆等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还可以对被执行人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
    2023-02-12
    14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的房产能否解押
    一、强制执行的房产能否解押法院查封了房子,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开发商或者房主与他人发生了纠纷,(比如,欠银行贷款、欠建筑商工程款等)他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才查封的开发商或者房主的房子。什么时候能解除查封,要看开发商或者房主与他人纠纷是否已经解决。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二、法院查封房产的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
    2023-04-30
    39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期间能否设立抵押权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强制执行期间不能设立抵押权,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
    • 法院能强制执行抵押合同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6
      抵押合同法院不能强制执行。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是债权合同,不以给付一定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为内容。抵押合同属于担保物的一种,是为保障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正常履行而作的担保,不属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范围。
    • 能否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合同申办强制执行公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0
      按法理讲,债权转让了,公证的链条断了,就是转让给你的这个关系没有公证力,所以不具有执行力。实践中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试试,不行的话就起诉取得执行力。
    • 强制执行抵押债权文书可否直接申请执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可以的,法律规定公证文书具有执行力。
    • 强制执行的公证处能否收回债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3
      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公证暂行条例》第4条第10项规定:(公证机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