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的特征及原则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8:01:03 172 人看过

特征:第一,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数罪并罚的前提是一人犯有数罪。第二,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限之内。第三,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原则:一,并科原则。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二,吸收原则。吸收原则,是指在对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为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三,限制加重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被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并罚的合并处罚原则。

数罪并罚的合并原则

我国刑法第69条第3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这表明,对于主刑和附加刑,我国刑法采用合并原则。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有附加适用与单独适用两种情形。这里说讲的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是指单独适用附加刑的情形。由于这种附加刑与主刑可以并存,因而主刑的适用并不排斥单独适用的附加刑的执行。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实行主刑与附加刑的并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第七十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1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数罪并罚相关文章
  • 数罪并罚的罪刑法定原则及司法实践
    以下情形应当适用数罪并罚:(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异种数罪的;(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漏判之罪的;(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1.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
    2023-07-12
    197人看过
  • 累犯是否及于数罪,刑法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
    一、累犯是否及于数罪累犯可能会及于数罪。前罪是数罪还是一个罪名与累犯认定是没有关系的,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释放后5年内再犯罪,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刑法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一)吸收原则。即对数罪采取重刑吸收轻刑的处罚原则,在对各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应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不予执行。采用这一原则,对某些刑种,如死刑、无期徒刑是适宜的,且适用颇为便利,但若普遍适用于其他刑种(如有期自由刑、财产刑等),则弊端明显,因为其违背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有重罪轻
    2024-01-07
    467人看过
  • 一重罪与数罪并罚的判罚原则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而一重罪处罚就是指选取其所犯罪行中较严重的来对其进行量刑。也就是从犯罪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就其中一个最重的罪名定罪和量刑,而不以数罪并罚。择一重罪和数罪并罚怎么区分,哪个严重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处罚的区别如下: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数罪并罚的具体情况:1、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2、实施刑法第140~148条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刑法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4、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
    2023-07-12
    51人看过
  • 数罪并罚吸收原则在刑事审判中的应用案例分析。
    数罪并罚的吸收原则是指,犯罪分子犯数罪的,对其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者重刑罚吸收轻刑罚的处罚原则。其具体体现为:1、有数个死刑的或者最高刑罚是死刑的,执行一个死刑,不执行两个以上的死刑或者其他主刑的;2、有数个无期徒刑的或者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的,执行一个无期徒刑,其他的不再执行;3、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数罪并罚吸收原则适用条件在我国刑法中,适用吸收原则的有以下两种情形:1.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死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死刑或者其他主刑。2.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采用吸收原则,仅执行一个无期徒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两个以上的无期徒刑或者其他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
    2023-07-01
    122人看过
  • 数罪并罚怎么计算、数罪并罚有什么原则?
    一、数罪并罚怎么计算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数罪并罚有什么原则数罪并罚就是当一个人犯了数罪的时候,法院对数罪分别判刑后,最后这些刑罚之间如何合并执行的问题。数罪并罚时候应当遵循的原则有:1、并
    2024-02-07
    305人看过
  • 有关数罪并罚原则的概述
    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适用方法是:1、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2、刑期酌情决定,但最高控制不得超过三年,最高拘役不得超过一年;3、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不超过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五年;4、数罪中有死刑、无期徒刑的,按死刑、无期徒刑执行。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有哪些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形为标准确立的。因此,就基本内容而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与前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原则的基本适用规则完全一致,故不再赘述。2、刑罚执
    2023-07-08
    347人看过
  • 数罪并罚原则的历史演变
    数罪并罚原则有:1、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简述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有3个: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2、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吸收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采用重罪刑罚吸收轻罪刑罚的合并处罚准则。并科原则是将一人所犯数罪判处的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
    2023-07-06
    316人看过
  •  "数罪并罚:同一种罪行的处罚原则"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法律规定中,将多个罪行合并惩罚的前提是行为人犯有实质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同时,同种罪行不应被视为数罪。如果一个人犯有相同的罪行,这些罪行应被视为一个罪行,而不是数罪。如果漏罪与前罪是同一种罪,应当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处罚。在法律规定中,将多个罪行合并惩罚的前提是行为人犯有实质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同种罪行不应被视为数罪,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犯有相同的罪行,那么这些罪行应该被视为一个罪行,而不是数罪。如果漏罪与前罪是同一种罪,应当认定为连续犯,按一罪处罚,也就是按照其犯罪涉嫌的罪名来确定刑期。 " 数 罪 并 罚 : 同 种 罪 行 如 何 判 断 ? "数罪并罚是指在一个人犯有多个罪名的情况下,对其所犯的各个罪名进行并罚处理。而判断同种罪行是否可以进行数罪并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罪行的性质:对于同种罪行,需要考虑罪行的性质,如是否危害国家安全、是否涉及暴力等。如果
    2023-09-04
    448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会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情形:1、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果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数罪并罚的原则:1、吸收原则。2、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3、并罚原则。4、折衷原则。《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
    2024-05-17
    499人看过
  • 数罪并罚具有以下特征
    1、一人犯数罪。一人犯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数罪是实行数罪并罚的前提。一人犯一罪以及数人共同犯一罪的,不发生数罪并罚的问题;数人共同犯数罪的,实际上对数人应分别量刑,仍然属于一人犯数罪,存在数罪并罚问题。2、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换言之,只有当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犯罪人犯有数罪的,才适用数罪并罚。包括以下具体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2)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漏罪);(3)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人又犯罪的(新罪);(4)被宣告缓刑或假释的犯罪人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又犯罪或发现漏罪的。由此可见,数罪并罚与累犯从重处罚有区别,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犯罪的,属于是否构成累犯的问题,而不是数罪并罚的问题。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发现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如果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应依法定罪量刑,但这既不是
    2023-04-04
    458人看过
  • 数罪并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吗对吗
    一、数罪并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吗对吗数罪并罚原则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不对的。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数罪并罚有可能缓刑吗有可能缓刑。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一般来说要比犯有一罪的犯罪分子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这就意味着,想要申请缓刑会难度更大,甚至在很多时候不能申请缓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可能申请缓刑。如果数罪并罚最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就能申请缓刑,因为也符合了申请缓刑的条件,但是能否申请成功,还得看
    2023-10-22
    123人看过
  • 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制度特征
    数罪特征即一人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前提。因此,正确适用数罪并罚,首先应当注意正确区别一罪与数罪。行为人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只有对实施了数罪的人,才能进行并罚。时间特征即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行为人犯有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具体讲,以下情形应当适用数罪并罚;(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异种数罪的;(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漏判之罪的;(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原则特征即对一人所犯的数罪合并处罚,在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对数罪所采取的并罚方法,在刑法颁布之前及颁布之初,司法实践中较为普遍的采取估堆的方法,即只对各罪分别定罪,并不对数罪分别量刑,只将数罪
    2023-04-25
    76人看过
  • 数罪并罚拘役是什么原则?
    一、数罪并罚拘役是什么原则?对于数罪并罚,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以限制加重为主的原则,兼取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目前关于拘役和有期徒刑实行数罪并罚并无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可以适用,理论界和实务界主要有三种观点,即逐一执行说、吸收说和折抵说。逐一执行说主张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种或者其中两种不同刑罚时,应当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分别逐一执行,先执行有期徒刑,然后再依次执行拘役、管制。[1]吸收说主张采用重刑种吸收轻刑种的规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即只执行有期徒刑,拘役不再执行。[2]折抵说主张一人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种或者其中两种不同刑罚时,首先将不同种自由刑折算为同一种较重的刑种,即将管制、拘役折算为有期徒刑或者将管制折算为拘役,而后按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期。其折算方法是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关于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规定推算
    2023-04-28
    431人看过
  •  数罪并罚的相关法律适用原则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犯有多重罪行的刑罚,包括普通数罪并罚、发现漏罪的并罚和再犯新罪的并罚。其中,普通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犯有多重罪行的刑罚,而发现漏罪的并罚是指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受到审判的情况。再犯新罪的并罚是指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情况。数罪并罚适用于以下情况:1.普通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犯有多重罪行的刑罚;2.发现漏罪的并罚是指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受到审判的情况;3.再犯新罪的并罚是指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情况。 数罪并罚具体适用情形数罪并罚是指在一个人犯有数个罪名的情况下,对其所犯的各个罪名分别判处刑罚,并决定执行的刑罚的刑罚方式。具体适用情形需要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条文进行具体分析。在某些国家或地区,数罪
    2023-08-28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部门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 更多>

    #数罪并罚
    相关咨询
    • 数罪并罚原则&Q4&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5-13
      数罪并罚的原则如下:1、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2、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对判处附加刑的,采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 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和数罪并罚的特征及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的制度。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数罪并罚的前提是一人犯有数罪。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则不能为了对其加重处罚而适用数罪并罚。此处的数罪,是指实质上的数罪或独立的数罪。第二,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
    • 中的原则,数罪并罚的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数罪并罚就是当一个人犯了数罪的时候,法院对数罪分别判刑后,最后这些刑罚之间如何合并执行的问题。数罪并罚时候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1、并科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然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简单相加,罚金之间简单相加。 2、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判处死刑的时候只执行死刑,死刑可以吸
    • 数罪并罚的概念是什么, 数罪并罚的条款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数罪并罚,简单解释,就是一个人犯有多个罪名,这些罪的所有刑罚相加,实际执行的总和刑期要低于各罪相加的总刑期。具体条款在《刑法》中有如下规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
    • 哪些原则应对数罪并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1
      1、并科原则。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 2、吸收原则。吸收原则,是指在对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为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