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8:16:44 172 人看过

一、动产质押概念是什么

动产质押概念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二、动产质押的担保范围

动产质押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利息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费用等。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三、动产质押的合同内容

动产质押的合同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认定的其他事项。质权自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设立。因此,只有出质人将出质的动产移交以债权人占有,债权人才能取得质权。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也必须控制抵押物的占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06: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动产抵押的概念与目的
    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抵押基本上具备了不动产抵押所具有的一切属性。但动产与不动产相比可知动产是可自由移动的物,是比不动产丰富多样而其价值又不亚于不动产的物。设立动产抵押的目的在于以其交换价值作为融资担保的需求,活跃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以及实现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的目的。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很广泛,基本覆盖了所有的动产。将这些财物设定抵押而非质押的话,有时会得到更大的效益。比如工厂将机器设备抵押给银行以担保其债务,假如没有动产抵押制度的话,那银行就只能保有那些机器设备,不仅创造不了价值,而且银行因为保管而要花费不少的精力和金钱、工厂也只能坐在那望器生叹。这样严重浪费了资源,不利于经济发展和违反物尽其用的准则。所以有了动产抵押制度的话,银行和工厂都能得益,也充分利用了资源。还有很
    2023-06-08
    105人看过
  • 动产质押的效力,什么是动产质押
    一、动产质押的效力动产质押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1.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3.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二、什么是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三、使用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使用动产质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有:1.质押的财物,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法律允许流通和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2.使用质押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
    2023-06-26
    184人看过
  • 存单质押担保的概念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一、存单质押的种类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存单所有人)随时向出具存单的金融、储蓄机构请求支付存单所载金额的权利,一旦提出请求,则债务人须无条件支付权利人全部款项本息,除非债务人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存单的非真实性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的查封、冻结程序已执行,否则无任何抗辩理由。基于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单常被用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形式,即存单质押。包括个人存单质押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这两种形式。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
    2023-06-23
    101人看过
  • 合同债权质押的概念
    合同债权质押是指为担保某一债权的实现,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合同债权为标的向债权人设立的质押。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向质押的合同债权之债务人主张权利。合同债权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差异在于质押标的不同,前者系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而后者则为有体物动产。合同债权质押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和三个债权:1.三方当事人是指质权人(债权人)、出质人(主债务人或第三人)和第三债务人(出质债权之债务人)。2.三个债权其一为主债权,是主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即主债务人)享有的请求权;其二为从债权,是质押合同中质权人对出质人享有的请求权;其三是作为质押担保标的之债权,亦称出质债权或出质合同债权,是在质押担保合同中由主债权之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提出作为担保的债权,也即出质人对第三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比如,A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其对C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的租金债权向银行作质押担保。此例中,银行对A享有贷
    2023-03-14
    77人看过
  • 股权质押的概念和股权质押之间有什么联系
    法律咨询:股权质押和股权质押是同一概念吗?律师答:股权是股权的质押,一般是股权用益权的质押买卖合同。虽然是抵押的,但你仍然有投票权,你是公司的股东,除非到期。当然,也可以全部质押,即股权质押。相关法律知识:质押与抵押的区别1。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抵押与质权的最大区别在于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质权必须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否则不是质权而是抵押。第二大区别是质押不能质押不动产(如不动产),因为不动产的转让不是占有,而是登记。抵押和质押是经济活动中常用的两种担保方式。但在实践中,有些人往往混淆了二者,例如,它是一种质押,但在合同中被写为抵押。要知道,抵押和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的。那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一)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物权,债权人有权依法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财产称为抵押物,债务
    2023-05-08
    432人看过
  •  个人房产抵押权与质押权是否为同一概念?
    个人房产抵押权和质押,虽然都涉及房产, 但它们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抵押和质押的生效条件不同。质押合同在质权人或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而抵押合同则应当在登记之日起生效。2. 名称也不同。质押的财产是质押物, 出质人是提供财产的人, 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而抵押的财产是抵押物, 债务人或第三人是抵押人, 债权人是抵押权人。个人房产抵押权和质押权虽然都涉及房产,但它们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抵押和质押的生效条件不同。质押合同在质权人或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而抵押担保则应当在登记之日起生效。2.名称也不同。质押的财产是质押物,出质人是提供财产的人,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而抵押的财产是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是抵押人,债权人是抵押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
    2023-09-16
    103人看过
  • 什么是动产质押和动产抵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中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动产抵押,也就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作债务履行担保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予以变价出售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抵押基本上具备了不动产抵押所具有的一切属性。但动产与不动产相比可知动产是可自由移动的物,是比不动产丰富多样而其价值又不亚于不动产的物。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
    2023-03-09
    259人看过
  • 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
    一、质押担保与抵押担保的概念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抵押担保:是指不转移对财产的的占有,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抵押与质押权利性质的不同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三、抵押担保与动产质押的概念是什么(一)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
    2023-06-19
    320人看过
  • 商标权质押贷款的概念
    商标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目前国内多省市地区都鼓励企业利用多年来积攒的无形资产来进行融资合作,各大商业性银行也对一些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发放质押贷款,主要体现在曾获得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居多。目前凡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授信额度都较低。以交通银行为例,在此次关于知识产权贷款的规定中,专利质押贷款采用综合授信方式,发明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25%,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15%,商标专用权的授信额不超过评估值的50%,最高贷款金额为1000万元,最长期限可达3年。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信贷品种,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用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质押物,从银行取得借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借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贷款对象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已获
    2023-06-22
    429人看过
  • 抵押权和质押权到底是一个概念吗
    抵押权和质押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1、质押的财产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抵押的财产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2、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留置权质押权和抵押权哪个优先留置权优先。同一动产上已设立了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
    2023-08-10
    121人看过
  •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概念是什么?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权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质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怎样的?质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被描述为一种具有约束力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质权人是指拥有某项财产作为质押物的人,而债务人则是指借款人。在这种情况下,质权人将其拥有的财产作为质押物,向债务人提供借款。在这种
    2023-08-27
    339人看过
  • 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规定,首先委托收款背书的意思,主要说的是持票人的目的是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而授予被背书人一个代理权的背书,其中法律关系的确立,并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或者被转让关系。质押背书,其中持票人主要目的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质押背书的效力(1)质权设定效力。被背书人B经质押背书即可取得质权。取得质权的意义在于,B有收取该票据金额的权利,无论该质权担保的主债权是否到期,设质的票据一届到期日,B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受领票据金额。(2)切断抗辩的效力。既然B是为自己的利益行使票据权利,票据债务人C也不得以与B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B。相反,如果A与C之间有抗辩事由,则可行使抗辩权。(3)权利证明效力。质押背书仅证明被背书人享有质权,并非享有票据所有权。(4)权利担保效力。B
    2023-07-01
    479人看过
  • 仓单的概念与性质是什么
    一、概念仓单,是指由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签发的表示已经收到一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法律文书。二、性质仓单,即是存货人已经交付仓储物的凭证,又是存货人或者持单人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因此,仓单实际上是仓储物所有权的一种凭证。同时,仓单在经过存货人的背书和保管人的签署后可以转让,任何持仓单的人都拥有向保管人请求给付仓储物的权利,因此,仓单实际上又是一种以给付一定物品为标的的有价证券。《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仓单】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四)储存场所;(五)储存期限;(六)仓储费;(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第九百一十条【仓单性质和转让】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
    2023-06-19
    110人看过
  • 担保与抵押质押的概念及特点
    一、担保与抵押质押的概念及特点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包含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担保具有附属性(附属于合同)、保障性(保障合同履行)、选择性(我国民法典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的特点。而抵押和质押都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二、抵押担保与质押担保的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但不转移其占有关系,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2023-04-12
    2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质押抵押的概念和概念它们有什么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2
      抵押与质押的概念区分: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 的概念是什么,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动产质押的概念是什么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二、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
    • 质押合同的概念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02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
    • 抵押质押在概念上有什么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抵押与质押的概念区分: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 动产质押权人的权利包括什么?有什么具体概念?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3
      质押权人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权利证书移交债权人占有,动产质押权人的权利包括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证书兑现成价款,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