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合同,有别于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普通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型合同,所谓实践性合同就是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保管合同以及借用合同等等。如果双方就这类合同,仅达成了合意,但没有实际交付,那么该类合同视为并未成立。
而银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所谓诺成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那么合同在双方签章时即成立且生效。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除了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之外,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也就是说,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在保管物没有交付之前,虽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保管物品的一致意思表示,但保管合同还不能算是成立。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是属于仓储合同成立后对合同的履行行为,而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
(二)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也就是说保管合同一般是无偿的,但如果当事人明确约定支付保管费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法律则推定为无偿。而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仓储服务,具有营利性质。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互负给付义务,保管人须为存货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须向保管人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
(三)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必须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只有经过仓储营业登记专营或兼营仓储保管业务的人,才能成为仓储合同适格的保管人。
(四)保管物数量是否大宗不一样。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公民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因此保管合同一般是单件或小宗物品的寄存。而仓储合同一般是大宗数量物品的储存。
(五)不交付保管物是否构成违约不一样。由于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时,合同才成立。因此,当事人虽然达成保管物品的一致意思表示,但此后寄存人没有将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或者保管人对寄存人交来寄存的物品不接受的,委托人就不能追究保管人没有交付保管物的违约责任,同样,保管人也不能追究寄存人拒绝接受保管物的违约责任。而由于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如果此后存货人不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即构成违约,保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保管货物的也构成违约,一方可以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六)保管人对保管物的验收和赔偿责任不一样。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对交付的保管物有暇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如果寄存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管物受损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仓储合同中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在验收时发现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就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如果因保管人未认真验收,致使入库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
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到底从何时开始?
439人看过
-
何时才能生效的借款合同?
158人看过
-
银行贷款放贷时间超过合同时效吗?
157人看过
-
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以及借款合同生效的时间
300人看过
-
签订借款合同后银行多长时间放款
312人看过
-
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借款日期还是合同日期
494人看过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
银行借款合同什么时间生效?借款合同纠纷如何举证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根据我国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按照支付方式的不同区分了合同的生效时间。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李春艳律师为大家一一介绍金额借款合同纠纷、一般银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证据材料等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金额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指因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双方就金融借款合同的签订或履行产生的纠纷,最常见的是借款人逾期,即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或支
-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借款合同什么时间发生法律效力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21、金融机构订立的借款合同不同于民间借贷。只要金融机构与另一方就借款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合同,借款合同就宣告成立,同时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 2、金融机构及借款合同的另一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借故不按时提供借款,将构成违约。
-
当事人间的借贷合同何时生效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30民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视情况而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应当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合同生效。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诚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
-
借款合同因银行过错无效时借款有无利息?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1我们认为,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贷款产生的利息应受法律保护,即借款人在向银行返还借款本金时,还应当向银行承担利息损失的赔偿责任。 因为,对于借款合同的无效,借款人亦是有过错的,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判令其承担借款本金的返还责任,则借款人等于使用了一笔无息贷款,对银行是不公平的,这样势必滋长借款人积极主张借款合同无效的风气,加重了银行的负担。
-
银行借款后还款时间是多长时间啊?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5一般贷款: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4、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1.申请按揭的基本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提供真实可信的收入证明文件; (3)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