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警告的形式是口头还是书面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9:55:40 88 人看过

行政处罚的警告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形式。口头警告:一是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确凿,并且当事人承认此事实;二是口头警告需第三方人员在场,来证明此次警告事情,否则无效!三是口头警告一般为事件造成的后果轻微,可以当场改正、在较短期限内或者在今后的行为可以约束的行为,一般用于一些简易案件后实施的一种行为,三是口头警告需告知当事人,有必要的情况可以请第三方人员见证或者有当事人签字确认。书面警告:一般用于证据可能会消失或者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证据会破坏的情况下,执法人员需出示证件并当场下达书面警告告知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经当时签字确认。

行政处罚是先立案还是先调查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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