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预售合同的基本要件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9:31:16 115 人看过

房地产预售合同成立的要件是:预售合同中约定了商品房地点、名称、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销售方式、价款、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时间及日期、违约责任等;出卖人已经收取了购房款。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分期付款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等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

二、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怎么处理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处理。在没有约定处理方式的情形下,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如房屋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等情形下,可以退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正式的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正式合同,预售是说卖的房尚未建完,开发商需取得五证,其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完的商品房销售也需取得五证,其中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即可以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直接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达到双方的交易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在房地产预售合同上改名是否需要交钱
    一、在房地产预售合同上改名要不要交钱首先,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其次,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您要再次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而且合同更名是不需要交钱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您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备案。结合上文,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可以更名的,但其更名是存在风险的。为了避免因购房合同更名而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您在办理购房合同更名手续前,建议您最好与开发商沟通好。二、商品房预售怎
    2023-05-04
    174人看过
  • 房地产销售的合同有哪些种类和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1、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成立;2、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采用承诺的: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实际履行合同是否具有生效的效力合同已实际履行时合同是生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但在此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合同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应具备的条件:1、订立的主体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为两人或以上;2、合同订立时应依法进行,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
    2023-03-22
    170人看过
  • 预售合同和房产证是否需要同名?
    按照法律规定房产证名字和购房合同要一样,房产证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应要一致的。但夫妻可以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核心通过办理预告登记变更的方式减少购房人,合同变更中有涉及到预告登记证明内容发生变化的,应申请预告登记变更。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名字不一样怎么办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
    2023-07-07
    458人看过
  • 房地产常识: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性质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注: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合同中,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都没有权利请求对方履行义务。只是在期限到来时,双方当事人才开始履行义务;在附解除期限的合同中,合同不仅已经成立,而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已经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期限到来时,双方当事人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这里确实存在一定的“期限”,但这种期限绝不是附期
    2023-06-13
    82人看过
  • 房地产预售合同能不能转让
    预售商品房能否转让,目前理论上存在较大分歧。认为预售商品房不能转让的理由是允许预售商品房的转让会引起市场混乱,对一个尚未完成的标的物进行转让,可能引起很多争议,处理起来很麻烦,不利于房地产的行业管理。尤其是我国房地产业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市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不宜允许转让预售商品房。认为预售商品房能够转让的理由是购买人通过签订预售合同、支付价款取得的对房屋所有权的期待权。只要期限届满,购买人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这决定了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应视为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实现了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的处分权。这一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一方面可以加速资金回笼,减轻借贷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快工程进度,缩短建设周期,使购买人尽快收回投资。同时也要看到预售商品房
    2023-04-22
    441人看过
  • 房地产预售合同备案及解除
    (一)房地产预售合同备案条件:1、已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2、已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3、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房地产预售合同解除备案条件:1、依法解除房地产预售合同;2、未办理其他房地产登记;3、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一、房地产预售合同备案及解除的申请材料:(一)申请预售房地产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深圳市房地产合同备案申请表;(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3)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4)预购房地产权利人的身份证明;(5)增加预售监管的,还应提交加盖备案预售管理机关的备案章的预售款监管协议书;(6)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2023-03-19
    360人看过
  •  预售合同转让需要注意哪些条件?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商品房预售转让的相关规定。主要思想是预售商品房转让需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必须拥有注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且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应为尚未竣工或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必须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且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如果违反以上规定,预售商品房转让将无效。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则可以转让,否则不能转让。转让人必须拥有注册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注册的预售商品房则不能转让。此外,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应为尚未竣工或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转让标的物已竣工验收的,预购方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转让给他人,不属于预售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必须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否则转让无效;4、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 商 品
    2023-09-10
    17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预售房购买者可以要求取消预售房合同?
    (1)房屋开发公司不能按照原定日期交付预购房屋;(2)建成后的房屋实际面积与预售房合同确定的面积不相符;(3)建成后房屋建筑的材料与预售合同所列建材不相符。一、对于网签备案需要注意什么第一,一定要采用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买卖合同标准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认真填写。第二,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第三,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第五,一定要确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常常会因为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因此他们会在预售合同上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模糊词语,或者只
    2023-06-23
    485人看过
  • 房屋预售证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吗?
    没有房屋预售证的合同是无效的。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可以认定有效。房屋预售证的有效期预售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需进行核验方可继续使用。每次核验期限为一年。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3、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
    2023-07-10
    190人看过
  • 房产服务合同需要有哪些基本内容
    房产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有:房地产经纪服务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从事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情况;房地产经纪服务包含的项目、内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标准;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一、商品房预售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基本内容: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及逾期交房的免责条件。6、房屋使用性质。7、违约责任。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9、物业管理条款。10、纠纷解决方式。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二、租房时哪些人不能住?不能租的房屋有:1、未经法定竣工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租。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
    2023-04-10
    227人看过
  • 房地产预售怎样进行合同公证
    (一)预出售方(房地产经营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身份证件、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3、签署合同所使用的公章印鉴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签名样式;4、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5、《房地产权证》(已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预售合同(草本);9、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及房屋暂测面积及分摊土地面积;10、房屋使用公约、物业管理服务公约。(二)购买方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购买方为自然人;(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2)如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需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2、购买方为法人:(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法人可提供商业登记证、公司注册证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件;(3)如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的委托书及代
    2023-06-10
    294人看过
  • 预售房合同生效条件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形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即: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二、房屋预售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作为购房的一方,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注意的基本事项主要有:1、查看五证是否齐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注意里面的注册、批准期限,审批内容的范围等)。2、合同必须写明交房日期,如果提前交房,我们将面临提前交各种费用,如果手上资金有限的话,约定交房期限比较好,而不能只写多少日前交房。3、如果不能办理房贷,所交房款如何处理。4、楼号是否有跳层。5、房屋质量维修期限、维
    2023-03-22
    383人看过
  • 预售房交房期限要有哪些条件
    一、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如下: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
    2023-05-02
    35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有哪些,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哪些在目前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纠纷具有标的金额大、涉诉人数多、法律政策性强等特点,处理起来比较困难。从实践来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价格纠纷、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质量纠纷等,其中最常见的是价格纠纷和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我们认为,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和方法。(一)价格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投资数额大、履行期限长,所以,从商品房的开工建设到交付使用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引发商品房的价格纠纷。一方面,预售方常以建筑材料的价格上涨或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为由要求提高房价遭预购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另一方面,预购方有时也会以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为由要求降低房价遭预售方的拒绝而形成纠纷。目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价格纠纷占整个商品房
    2023-02-23
    47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预售房屋基本条件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1
      1、预售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
    • 预售房屋的条件有哪些,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内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期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同样是无效的。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
    • 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哪些商品房预售是无效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以上条件缺一不可。所谓的主体合格是指,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但是,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
    • 房地产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又是什么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房地产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许可证。其商品房预售广告、售房宣传资料和说明书均应载明预售许可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什么条件?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依法成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依法将其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房的行为。商品房预售的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 (1)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