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对人民法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最高法院解释》第87条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除此之外,行政机关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
第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第三,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此外,前面提到的行政裁决案件中生效裁决行为权利人(或继承人)按《最高法院解释》第90条的规定,也可成为申请人。
第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强制执行的被申请人不应当包括除义务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已经履行了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或者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尚未超过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期限或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行政机关不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具体行政行为。
第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
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行政行为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执行具体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6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有哪些具体行政行为
488人看过
-
对具体行政行为才可提起诉讼,哪些是具体行为行为?
83人看过
-
妨害行政诉讼行为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440人看过
-
谁可以要求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229人看过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
具体申请执行的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0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为义务人逾期拒绝不履行义务,为了实现义务人合法权利,从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执行人主体资格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分类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08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3.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这是对象要素。4.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1.设定权利或者义务的行为。包括赋予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2.剥夺、限制权利或撤销义务的行为;3.变更权利或义务的行为;4.不行为,
-
需要申请行政赔偿的行为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51.行政赔偿的方式有支付赔偿金; 2.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状态的一种赔偿责任承担形式; 3.恢复原状; 4.消除影响; 5.恢复名誉; 6.赔礼道歉。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和行政诉讼一并提出,也可以单独提出。
-
拘留申请复议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1拘留申请复议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行政处罚的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不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而暂时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 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
-
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生效条件具体都有哪些呢?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6一是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并未对行政相对人设定新的权利义务,直接对行政相对人构成影响的仍然是原具体行政行为。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权依据新的事实和证据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后,该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对象不再存在,该行政复议决定也就不再具有拘束利和执行力。二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