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概念、划分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42:20 194 人看过

一、什么是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关于人的身体本身、人的健康、人的生命的保险。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健康保险:也叫疾病保险。是以非意外伤害而由被保险人本身疾病导致的伤残、死亡

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其中人身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

二、人身险业务种类

目前我国开展的人身险业务主要是简身险、人寿险、学生平安险、子女婚嫁险、养老年金险、意外伤害险及其他寿险。其中养老年金险中包括合资中方人员险、合同制工人险、集体职工险、个体险、农民险及其他险。

三、人身险的作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风险意识的增强,居安思危不仅体现在对物质补偿的需求上,而且发展到越来越多的人寻求养老的保障、死亡的怃恤、伤残的给付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个体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医疗、待业、住房、分配制度的改革等,都使人们对人身保险有了进一步的需求。

1.开展人身保险是对国家社会保障措施的必要补充。根据实际需要设计不同形式的人身保险,可以满足人民的要求,促进社会安定。

2.俗话说的好,人有旦夕祸福。人的一生中无法避免疾病、年迈和死亡,人身保险可以起到有备无患的作用,无论对家庭还是个人,都可以提供各种保障,解决经济上的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使人民安居乐业。

3.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身保险的潜力很大,将分散的、小额的保险费积少成多,并利用寿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加以充分运用,使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可靠保障。因为通过资金运用,进一步壮大了保险基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保险相关文章
  • 公证概念及种类
    公证,即人们所说的公家作证。它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活动。公证机关,是由国家设置的,行使国家公证职能的机构,我国的公证机关是市、县公证处,还有外交代表机关即驻外使馆、领事馆。公证处受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但它本身不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而是国家公证机关。各公证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各自出具的公证书,都具有同等的效力。公证处由公证员、助理公证员组成。根据需要,可设立主任、副主任。但是,主任、副主任必须由公证员担任,并且必须执行公证员的职务。一切公证文书,都必须以公证员的名义出具。助理公证员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公证处通过公证活动,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遵守法律,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公证机关办理涉外公证,保护我国公民、侨胞在域外的合法利益,维护国家和法人在
    2023-06-06
    53人看过
  • 选区划分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即分别实施选举的区域单位。一般按照地区或人口划分,每个选区选出1名或几名代表。中国选区是以人口比例数为基础,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和居住状况划分,以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便于组织选举工作,便于选民了解、联系和监督当选代表。在西方国家的选区通常是按一定地域为单位。但是许多国家经常改变选区的划分,在劳动人民占优势的地区少设选区,或者分散他们的优势,将他们分别划入其他选区。西方国家的选区可分为大选区制和小选区制。大选区制又叫多名选区制,即每个选区选出2名以上的议员,英国、法国曾采用此制。小选区制又叫单名选区制,即每个选区只选出1名议员,美国采用此制。日本把都、道、府、县中组成的选区,每区选议员2~5名的称中选区制。实际就是大选区制。
    2023-04-24
    166人看过
  • 违约金的概念及种类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违约金有两种:1、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2、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建筑工程违约金是什么意思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
    2023-03-15
    92人看过
  • 证据种类与证据分类是不同的概念吗
    是的。证据种类是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在法律上对证据所进行的分类,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七种证据,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而证据分类是对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各法定证据种类,从不同角度,按照不同标准,在理论上将其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类型。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对诉讼证据进行的类型化划分,都属于证据划分方法,但两者的立法原意不同,在理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两者的性质存在着不同。证据种类是诉讼法对证据所作的法定分类,明确限定了诉讼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不具备这些法定形式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证据种类是证据立法的分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证据分类属于学理解释,只具有理论指导作用,而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2.划分的依据不同。法定的证据种类由诉讼法明确规定,以证据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为划分依据,而证据的分类可因研究主体,
    2023-04-21
    207人看过
  • 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的概念
    产品简介1、投保范围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2、交费方式趸交,5年、10年、15年和20年交3、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终身产品特色1、风险防范常在心,身价保障伴一生提供终身身价保障,为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相伴一生。2、重疾关爱显真情,健康呵护暖融融提供多达35种的重大疾病保障。健康有托付,患难显真情。3、分红复利送心意,保额年年双递增身价保障和重疾保障额度将随着主险每年红利的分配而不断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使您的保障水平实现动态增长。4、年金转换更灵活,养老生活乐悠悠您可根据养老规划的需要,使用年金转换功能,每年领取养老年金,为晚年生活增加一个收入来源,为晚年生活添精彩。5、资金周转添帮手,生活事业更从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您急需周转资金,可使用主险保单质押贷款功能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您的生活和事业助一臂之力投保示例金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事
    2023-04-30
    334人看过
  • 人身保险的概念应该如何理解
    人身保险的概念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为人的生命或身体。当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时,保险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在定期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根据保险合同有关条款,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在生存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某一约定时点。则保险人给付保险金。当人的身体用为保险标的时,它是以人的健康和生理能力、劳动能力等状态存在。在健康保险中,如果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损失,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这些保险责任不仅包括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遭受的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故,而且包括与保险人约定的生存期满等事件。人身保险的给付条件是,当被保险人遭受保险合同范围内的保险事件,并由此导致死亡、伤残、
    2023-06-15
    274人看过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种类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概念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实际上包括两类犯罪,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刑法分则第四章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了3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猥亵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强迫职工劳动罪,违法雇用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危险性劳动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作品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
    2023-06-05
    439人看过
  •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划分为几种
    发生意外后造成残疾,人身保险的给付金与残疾的等级相关。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一、人身保险残疾等级与保险金的给付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二、多处伤残的评定原则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三、人身保险的种类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
    2023-06-28
    89人看过
  • 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有哪些
    应明确债的担保的概念。债的担保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和反担保。人的担保主要是保证,物的担保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以及所有权保留,金钱担保主要是定金、押金,反担保不适用留置权、定金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当事人约定。2、债的担保的性质。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以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存在为前提,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债的担保具有自愿性,只有留置担保具有法定性。3、担保合同。应特别掌握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董事、经理违反第60条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和不可转让的财产设立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4)未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对外担保的,或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5)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
    2023-06-01
    374人看过
  • 股东诉讼概念种类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2023-02-26
    62人看过
  • 有期徒刑的概念及种类
    一、什么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我国刑法中适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自由刑的代表,而自由刑的地位也曾受到冲击,这主要表现在,许多国家的罚金刑的适用数量占绝大多数,开放或半开放的监狱设施使自由刑的面目有所改变。二、有期徒刑的种类1年以下、2年以下、3年以下、5年以下、1年以上7年以下、2年以上5年以下、2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7年以下、3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10年以下、7年以上10年以下、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15年。于是,有期徒刑形成了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15年共7个格。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第一、长期有期徒
    2023-06-19
    355人看过
  • 债务承担的概念和种类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一)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
    2023-03-15
    165人看过
  • 破产程序的概念和种类
    破产程序是指对资不抵债的企业进行破产处理的司法程序。法院审理破产程序人平均受偿,而免除其余无法清偿的债务,称为破产(见破产法)。破产案件归法院审理,审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称为破产法院。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破产程序基本相同。破产程序的种类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但不是唯一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案件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
    2023-06-06
    95人看过
  • 人身事故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分别的概念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给付当时基本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三、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妇女疾病项目表”所列癌症,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5%给付“特定妇女疾病保险金”。该项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四、特定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须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术项目表”所列手术治疗者,每次手术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的10%给付“特定手术保险金”。同一次
    2023-04-13
    18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发生保险事故或保险期满时,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三种。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给付责任。... 更多>

    #人身保险
    相关咨询
    • 人身保险合同种类一般分为几种?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4
      1、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附加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 要解除的概念和种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况。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为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 担保的概念与分类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5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有下列种类: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法定担保与约定担保;本担保与反担保。
    • 按保险对象划分保险种类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按保险对象划分的,应当分为以下保险: 1、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个人作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是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种。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是以团体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人身意外险。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健康状
    • 抗辩权的概念分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4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顺序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