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20 16:38:44 434 人看过

免责条款乃指在签订合同时,缔约双方预先约定而选择豁免、减轻或限制其中一方在日后所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专属条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满足以下任意一项限定条件,则该免责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1、俗谓的明显不公良之无效。

2、无论通过何种途径、方式以及手段形成的免责条款,一旦涉及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权益的情况,此类免责条款皆为无效。

又,当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或是与他人进行恶意串通,甚至使用合法形式来掩盖其非法企图时,在这种情形下所建立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那么这类条款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3、在格式合同中,如果有关免责条款并没有对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充分警示和详尽解释,那么这类免责条款便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4、在合同条款中,如果有涉及给付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规定内容,那么这样的免责条款也将会被视为无效。

5、由于故意或严重疏忽导致对方财产遭受损失的免责条款,也将被视作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认定,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
    一、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认定免责条款无效情形的认定方法主要是:合同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于承担责任的,都是无效条款,合同必须遵循公平、自愿、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二、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
    2023-03-29
    269人看过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合理性如何认定
    目前保险合同中的格式免责条款并非完全都是由保险人拟定的风险排除事项。有的条款是对法定免责事项的重复,如上述第2种条款;有的条款则是对投保人严重违法事项的排除,如上述第3种条款;有的条款则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一步限缩保险人的责任,如上述第5种条款;有的条款则可能在法理上违反公平原则,如上述第6种条款;有的条款则不区分任何风险,一律规定保险人免责,如上述第7种条款,严格来说该类条款不属于界定保险风险保障范围的条款,因为该条款扩大了“免责”的范围,即使损失原因是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引起,保险人亦可免除赔偿责任。以上条款中,与排除保险责任直接相关的条款主要为第1种和第4种条款,而其他条款并未直接对应保险责任的范围,也就是说,并非为限制保险人风险责任范围而存在的条款,因此与其说它们是“免责”条款,不如说是保险人不予支付保险金的条件。另外,在格式保险合同条款中,一般在“除外责任”事项中列举上述免责事
    2023-08-18
    456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一般如何认定
    格式合同明示的免责条款有效。当事人可以约定免责事由和责任范围,以及一方违约在先或主观臆断另一方违约但另一方按约履行的免责条款。属于意思自治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有效。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2、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3、提供格式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不公平的免除自己的义务,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格式合同的产生条件:产生及其普遍运用是基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的。一般而言,某一行业垄断的存在、交易内容的重
    2023-08-04
    476人看过
  • 合同条款中免责要如何写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中对于免责条款的列入要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并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其中包括附加条
    2024-05-08
    334人看过
  • 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免责条款无效怎么认定
    一、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1、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免责条款无效怎么认定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一是在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不得免责
    2024-01-29
    208人看过
  • 免责条款有合同效力吗
    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一)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无效;(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三)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一、格式条款在哪些情形下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格式条款无效;如果有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事由的话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
    2023-03-12
    431人看过
  • 免责条款在合同中如何体现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双方通过协商之后才可以进行确定,如果一方的当事人不接受免责条款的话,本合同将是无法去订立的。同时必须得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免责条款需要能保障合同当事人的人身以及健康免受损害,否则就是无效的。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一般来说,以下免责条款无效:第一,显失公平的无效;第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第三,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第四,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第五,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
    2023-06-30
    87人看过
  • 无效的免责条款到底该如何认定?
    无效的免责条款的认定是:订立合同免责条款时,一方当事人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一、民法典中合同无效的条款(1)合同中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2)《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自愿签免责协议有效吗签了免责协议的,可以有效。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免责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三、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规则效力待定格式条款订入合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
    2023-03-26
    281人看过
  • 免责条款能不能在合同中认定
    合同免责条款的认定是: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依法订立的免责条款,可以依法生效。但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等情形除外。一、如何认定免责条款显失公平认定格式免责条款显失公平的标准如下:1、通过格式条款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的,一律无效。2、对一般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格式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以及加重对方一般性的财产责任、排除对方的一般性财产权利的格式条款,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免责或限制责任的,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无效。3、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二、以下哪种情形的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在下列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1、合同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违法、违背公序良俗;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的;4、不合理地加
    2023-06-20
    321人看过
  • 合同免责条款无效影响合同的效力吗
    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免责条款无效的认定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一是在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不得免责,这一点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中都有规定。二是在一般过失情况下免责条款的效力。责任是否免除取决于权利人的
    2023-02-11
    472人看过
  • 保底条款失效后,如何认定合同的效力?
    保底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霸王条款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霸王条款的合同是没有效力的。“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五是利用模煳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
    2023-08-14
    383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险合同17种常见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
    主要分为以下两个层面:一是免责条款未经提示和明确说明不生效力,此为保险人之法定说明义务,如违反则免责条款不生效力;二是免责条款未经提示者不生效力,即对于将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作为免责事由者,可以减轻保险人的说明义务,经有效提示即生效力。一、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未经提示和明确说明无效对于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有效提示义务,一是明确说明义务,两种义务系并列关系,保险人应同时完成,相关免责条款才能对被保险人发生法律效力。(一)对有效提示义务的审查认定。实践中,当事人对保险人是否以法律规定的字号、加粗等明显标志予以提示常无争议,但对于保险人是否交付保险条款颇有争议。笔者认为,法律明确规定保险人应将保险条款全文送达给投保人,此系有效提示的前提条件,实践中不应作缩小解释。保险人没有证据证明已经将保险条款交付投保人的,仅以投保人在保险单或投保单上签字以推定完成了交付保险条款的义务,而保险
    2023-06-09
    120人看过
  • 合同免责条款在民法典中如何定义的
    一、合同免责条款在民法典中如何定义的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免除一方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但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免责条款的特点免责条款有如下特点:1.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
    2023-10-24
    459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非医保用药免责条款效力的确定
    在现实案例中,为了避免非医保用药难以确定赔付主体的尴尬,保险公司往往会在保险合同中约定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这一免责条款。对于该条款一直以来也是审理交通事故理赔案件中较为争议的部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在保险公司没有举证证明其已经向投保人明确履行了告知义务的情况,该部分条款明显是无效的。当然,保险公司为了避免难以举证的情况,通常会将该免责条款以单独印刷、抄写或是录音录像等表明保证履行了告知义务,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保险条款的效力仅及于合同双方。由于这一条款涉及到不特定受害人的利益,而受害人又并没有参与合同的订立。依据民法的基本原理,未经享有权益的第三人同意,合同双方不能对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作出限制。所以在交通肇事理赔案中,该条款往往不能对受害人产生对抗效力。因此,即使该免责条款存在,也不能免除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承担非医保用药赔
    2023-03-12
    1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4
      下列免责条款的效力不应当予以确认:(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免责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2)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免责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6)免责条款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7)免责条款免除造成人身损害责任的。此外,如果免责条款是以
    • 房屋预售合同免责条款何时生效,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
      房屋预售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1、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上述内容的免责条款无效。例如双方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如减少成本而降低国家规定的抗地震等级,当发生地震造成房屋损毁时双方互不追究,这样的免责条款就明显违反了国家关于抗震等级要求的强制性规定,从而
    • 免责合同中的条款的法律效力是怎样认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03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一个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
    • 免责条款如何认定一般免责条款有效性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9
      免责条款满足以下条件时,认定其有效性 一、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义。 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行为,威胁一方制定免责条款。 三、免责条款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四、免责条款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风险。 五、如果是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方应尽说明义务。也就是订立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
    • 免责合同如何认定无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4
      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禁止的,否则不但会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为此,《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对确认免责条款无效作出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之所以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