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占用宅基地这样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宅基地是否可以抵押
宅基地不可以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宅基地怎么处理私自占用的
487人看过
-
农转非后宅基地宅基地纠纷该如何处理
454人看过
-
宅基地占有少量耕田如何处理
306人看过
-
私自占用别人的宅基地属于犯法吗
447人看过
-
如何投诉私自买卖宅基地,宅基地买卖途径
328人看过
-
宅基地占用农田怎样处理
436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村委私自占用宅基地怎么起诉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3这个自占有集体所有地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这个案件由村委会作为原告较好,第一审起诉的诉状要交到所在的区法院。个人要建设宅基地要向村委会申请,由村委会批准,然后办理土地证,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然后再建设房屋,申请办理房产证。基本上就是这样几个步骤,村委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属于群众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
-
在办理登记时对宅基地超占面积怎么处理,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宅基地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9在办理登记时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处理方法: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
-
宅基地被村委会占用如何要回宅基地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4我国法律对宅基地被村委会占用有以下规定:这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
私自占用老宅基地只能吃我的土地使用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首先盖房子的位置要求是规划建设用地,你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你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户口在本村内的农业户口,二是村委会审核你的申请时首先保证本村居民点还有剩余建设用地存量,二是你在本村不能有其他多余的宅基地而且不能对以往你在本村所属的宅基地进行过买卖行为。这些条件符合后,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由村委会报送材料至镇级土地部门,再由镇级部门复核后上报当地国土资源局宅基地办公室,期间还
-
如果是关于宅基地被占用该如何办?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向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那么对方占用自己宅基地的行为就是侵权1,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2,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由人民政府处理、当然:“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