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档案管理权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1:52:38 350 人看过

具有单独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才具有保管人事档案的权限,一般为正处级以上单位。

一、违反亲属回避制度的处理原则

违反亲属回避制度,可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拟聘人员)之间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二、个人档案转移流程网上办理

1、存档(经办)人员向现存档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调档人身份。

3、存档(经办)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

4、工作人员检查、核对将要转出的档案,对流动人员人事。

5、档案转出进行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字

6、工作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档案并加盖章。

7、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

8、工作人员及时催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

三、公务员交流轮岗规定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国家公务员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轮岗按以下办法进行:国务院工作部门担任司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不同司局室之间轮岗;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可以在司局室内不同处之间轮岗,也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司局室之间轮岗。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工作部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门内部不同处室之间轮岗。

地、市政府工作部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门内部不同科室之间轮岗。县乡两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公务员轮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员轮岗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血亲相关文章
  • 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吗?
    1、当地的人才中心。2、当地的教育局。3、国有企业、政府、学校,还有一些大型企业一般都会有,私企里一般是寄在公司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费公司会出。按国家政策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工作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可以保管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交由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或大中专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第十二条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档案馆与
    2023-03-17
    329人看过
  • 私人企业档案管理的优势与劣势?
    私企不需要档案。私企不具备保管员工档案的资格。档案存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存放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一种是存放于有存放档案资格的单位。根据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的规定: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且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委级的方可接收及保管人事档案,诸如合资、外商独资民营企业均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和接收权。私企破产有安置费吗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由企业按照其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给付安置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各地可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安置
    2023-07-03
    133人看过
  • 员工档案管理策略:在企业倒闭时
    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企业倒闭社保怎么办一般而言,公司倒闭了,如果你找到新的单位了,可以转到新的单位继续交纳,一点也不影响的;如果你暂时没有就业的,领了失业证后可以暂时停交(各地优惠政策并不相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话,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交迹长管短攮的归痊害花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是不能交的,失业保险各地不同,有的地区可以交,有的地区不可以交;如果是外地农村户口返乡的,可以退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部分;少数地区(我们这儿就是的)农村户口也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在原帐户上继续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企业
    2023-07-07
    410人看过
  • 档案管理费破产企业职工要交吗
    一、破产企业职工要交档案管理费吗自从2014年10月,中央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后,各地已陆续取消了一些市民办事行政费用。从2015年起,人事档案费、居民大病医保等一些行政收费也进行取消。所以破产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是不用交档案管理费的。二、破产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国有企业。其他企业破产的,其档案管理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2、本规定所称破产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破产前全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活动中以及企业破产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二)破产企业档案的保护破产企业档案是国有资产清理、登记、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属国家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理破产企业档案。(三)破产企业档案的清理与移交1、破产企业档案清理移交工作应当纳入企业破产工作程序。各级档案行政管理
    2023-04-29
    447人看过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第三章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第四章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第五章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各级行在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农发行的档案管理工作接受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和指导。第四条农发行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统计、移交、鉴定、销毁等。第五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第六条各级行应当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本行档案室,配备必要设施,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
    2023-04-24
    331人看过
  • 工程档案国家规定保管期限
    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水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一、公安局打架记录保存多久一般有两种保存:1、是电脑保存,就是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一般是半年。2、是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的110出警登记,这个时间能更长。如果110民警没有当场解决而是把当事人带到派出所,那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是永久保存的。二、法院档案保留多少年法院档案至少30年,证据至少15年,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凡属需要长远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化为永久保管;属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需要保存查考利用的档案,化为长期保管;保管期限为60年。
    2023-02-14
    279人看过
  • 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
    发布部门:司法部发布文号:一、刑事档案:(一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久保管:1.反革命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的,普通刑事案件判处十五年以上的案件;2.能反映一定的社会历史情况并有代表性的或有重大影响或对研究律师业务有重大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件;3.重大涉外案件;4.对案件的定罪量刑,律师有重大不同意见的案件;5.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案件。(二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期保管:1.反革命案件判处有期徒刑不满五年(包括判处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免予刑事处分及缓刑ぉ;2.普通刑事犯罪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案件;3.一般涉外案件;4.其他需要长期保管的案件。(三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短期保管:1.犯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给予其他刑事处罚的案件;2.其他需要短期保管的案件。二、民事代理档案:(一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久保管:1.房屋、土地、山林、水利(水面ぉ等不动产权益纠纷案件;2.反映一定社会
    2023-04-24
    389人看过
  •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几个具体问题
    1、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的执行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参照执行。2、职工档案随其劳动关系转移而转移,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保管。3、职工失踪、逃亡或出国逾期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或由原单位将其转移到该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事务所保管。4、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其档案由原用人单位转交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事务所保管,若劳动者有新的用人单位,则由原用人单位将其档案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保管。5、各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要求对现有职工档案进行认真清理,严格分类,补充欠缺的材料(资料),建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单位,要配备专人,加强管理工作
    2023-06-05
    386人看过
  • 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条例
    颁发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的规定》第8号,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本规定,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档案,是指合同生效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设立后,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各种形式的记录。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档案管理部门依法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档案工作。其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监督检查档案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外商投资企业规章制度(三)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业务(四)对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培训(五)依法查处非法
    2023-05-07
    55人看过
  • 谈企业会计电算化后财务档案管理
    1、加强企业财务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软硬件基础设施是档案信息化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而其核心是档案信息网络。它是档案信息传输、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必要手段。在工程规划初期,应该由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人员共同协商,分别从财务管理角度和档案管理角度提出设计思路,考虑各方面的需要,从而避免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空缺或重叠,提高效率。在财务软件方面,应采用一定的安全保密措施,实行电子签单制度,建立和健全财务档案管理责任制、电子文件签入、签出制、安全日志制,从而保障财务档案不被篡改或便于追溯使用过文件的人员。此外,为便于财务软件升级,保证不同开发商提供的软件能够相互兼容,必须提高财务数据存贮形式的标准性、一致性和可续性。2、做好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收集所谓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收集是指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如一个会计年度),把计算机系统中的所有会计数据拷贝(备份)存储到磁
    2023-06-08
    391人看过
  • 企业行政合同档案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一个企业要想有序管理企业,完善整个企业的制度,就必须要重视企业行政合同档案管理办法内容,特别是其中档案保管办法,对于行政档案保管也要不断随时代更新,建立现代化管理办法,进而创建出一只高效的企业管理队伍。具体如下所述:一、行政合同档案管理办法——档案保管1、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接交手续。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排架方法要科学和便于查找。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等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4、缩微胶片、照片、磁带等的保管:(1)存放胶片、照片、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缩微母片和拷贝片应分别存放;(2)胶片库房应设置在没有臭氧、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物理性污染地段,库房内应设有防火和空气调节设施,温度、湿度应符合规定的要求。5、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
    2023-06-14
    313人看过
  • 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分类管理
    档案的保存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1,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2,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3,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工程档案列为永久保存。约定保管期限的合同可否解除约定保管期限的合同,只有寄存人有任意解除权。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法律明确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请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一条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2023-07-03
    439人看过
  • 企业员工档案托管协议范本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企业员工档案托管协议范本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一、甲方同意保管乙方委托的人事档案。二、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乙方每年应向甲方缴交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协议期内档案转至其他单位,其管理费不予退还。四、甲方仅为乙方托管人事档案,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及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乙方的就业、工资、福利、医疗、人身意外、缴交社会保险费、退休申请及退休养老金的领取等均为自理
    2023-04-22
    174人看过
  • 破产企业档案谁管该收费吗
    不需要收取破产企业档案费用。自从2014年10月,中央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后,各地已陆续取消了一些市民办事行政费用。从2015年起,人事档案费、居民大病医保等一些行政收费也进行取消。所以破产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是不用交档案管理费的。企业破产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附录规定归档范围分别存入破产企业和破产企业执行部门档案之中。此外,破产企业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后应在企业预留金中划出一定经费用于破产企业档案的鉴定、整理、保管工作。
    2023-04-29
    172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血亲”是生育自己或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更多>

    #直系血亲
    相关咨询
    • 关于企业档案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2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有关规定: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性和定期性,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第八条企业管理档案的永久保管主要包括:(1)企业在设立、合并、分立、重组、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更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职责、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2)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和认证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
    • 国有企业破产改制档案管理办法有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
    • 国家企业财务档案保存年限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15
      法律分析: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两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 国有企业改制如何处理员工档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4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众所周知,职工安置问题是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职工安置方案的制订也将直接关系到企业改制的成功与否。下面,笔者试从七个方面阐述制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时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
    • 国企人员任职档案管理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30
      各单位均要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各级人事部门要及时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任职资格情况、组织推荐情况、评审情况、考试成绩、论文答辩成绩、考核结果、聘任情况、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成果、培训及奖惩等情况进行如实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原则上按行政干部管理权限管理,获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专业技术档案要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备案,获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专业技术档案要报省级分公司备案。未经备案的人员一律不承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