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人是否为必要共同诉讼人
共有人是必要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并拥有共同的诉讼标的。其构成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
(二)、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因为共同诉讼人对于诉讼标的原先就存在的同时权利或义务;或因为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共同诉讼人之间产生了共同的权利或义务。
(三)、在诉讼中共同诉讼人都参见诉讼,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认可,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由此可见共有人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二、普通共同诉讼人
就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共同诉讼。构成条件: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
(二)、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主要是指同一类型的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各个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是相同的。
(三)、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四)、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
三、民事诉讼流程
一审程序: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五)、法庭调查。
(六)、法庭辩论。
(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八)、判决宣告
二审程序: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
必要共同诉讼人能否成为证人
288人看过
-
共同侵权人是否是必要共同诉讼
344人看过
-
赡养义务人是否为必要共同诉讼人
95人看过
-
共同借款人是必要共同诉讼人吗
371人看过
-
共同侵权是否必要共同诉讼
182人看过
-
必要共同诉讼人是什么
420人看过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
共同侵权人是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人?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分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这就是说,共同侵权人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
夫妻债务是否为必要共同诉讼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12夫妻共同债务有没有必要共同诉讼的是要看两个条件,第一个是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还有一个是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依据,有了这两个依据就可以。 【相关延伸】 问: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什么是必要共同诉讼人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2必要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需合并审理的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就是共同诉讼人。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
赡养费纠纷是否为必要共同诉讼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十个手指,长短不一”。一个家庭中,如果不分黑白,把所有的子女都列为被告,那么对于子女来说,履不履行义务,履行的深度如何都将得到一样的待遇,从心里学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心里暗示即“你完全可以像他那样什么也不做”,对家庭的和谐团结带来反作用。赋予被赡养人选择被告的权利,实际上也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子女一定的肯定,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
赡养费纠纷能否为必要共同诉讼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17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中国有句俗话,叫做“十个手指,长短不一”。一个家庭中,如果不分黑白,把所有的子女都列为被告,那么对于子女来说,履不履行义务,履行的深度如何都将得到一样的待遇,从心里学来说,会产生一定的心里暗示即“你完全可以像他那样什么也不做”,对家庭的和谐团结带来反作用。赋予被赡养人选择被告的权利,实际上也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子女一定的肯定,有一定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