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
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
2.债务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
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
4.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多数债权人或者多数债务人中一人发生的事项对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发生同样的效力。
一、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有何区别
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
1、作用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是多数主要责任,无限责任对债务人个人来说;
2、责任不同,无限连带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人必须对违反法律义务的后果负全部责任,无限责任是将企业责任与投资者责任相结合;
3、定义对象不同,无限连带责任定义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无限责任定义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没有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债务和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平均承担,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二、什么是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
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
连带责任是因民商事活动中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确保债权实现的法律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它揭示的是两方(债权人、债务人)、三角度的关系,既包括了债权方和债务方,还及于由内在法律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一方或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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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连带之债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7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他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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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之债的效力包括哪些,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一、连带之债的效力包括哪些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之间及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连带关系,又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应从两方面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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