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麻手术医疗事故责任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0:05:48 167 人看过

全麻手术医疗事故责任处理。要明确事故原因与明确事故责任人,才能进行相关处理。具体如下:1、首先应当确定全麻手术医疗事故造成的具体原因,可通过申请鉴定来确定;2、确定具体责任人;3、患者可要求具体责任人对相关医疗事故进行赔偿;4、具体事故责任人拒绝赔偿的,患者可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医疗机构不得拒绝;但是医疗机构在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后,可向具体责任事故负责人追偿。

一、医疗事故护士要赔钱吗

发生医疗事故后,护士要不要赔钱,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护士有过错的,那么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鉴定是否属于医疗过失

1、发生医疗事故后,要鉴定是不是医疗过失,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由卫生主管部门调查时,委托相关机构鉴定;另一种是当事人就赔偿产生争议,共同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怎样进行医疗责任事故处理
    一、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二、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认定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明确规定“不属于医疗
    2023-06-01
    38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如何确定医疗事故责任方?
    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是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如果确实是医生本人的责任,医院可实行内部追惩。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院如何发生医疗事故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处理如下:1、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应当制作协议书。2、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之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
    2023-07-19
    397人看过
  • 医疗技术事故和医疗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一、医疗技术事故和医疗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造成诊疗、护理中失误,导致病人伤、残、死等严重后果。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分不清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一味怪罪医务人员草管人命,极端不负责。实际上大多数事故是医疗技术事故,医疗责任事故所占的比例较少。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技术事故是基于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诊疗经验不足,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和故意违反操作规程。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是从获医者必须掌握的,如上述的乡村医生不认识子宫怎敢不能认为是医生经验不足。有些疾病按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还不能完全认识它、征服它,假如医生有过失,也只能认定为医疗技术事故。某些非常罕见的疾病,让从没见过的医生在非流行区域接诊了
    2023-06-19
    265人看过
  • 医生如何处理医疗责任事故
    一、医生如何处理医疗责任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医生要及时安抚患者情绪,并将事情报告给上级,随后接受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涉及犯罪的接受刑事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不认定医疗事故的情形有什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
    2023-08-05
    34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手术纱布遗留责任
    手术纱布遗留患者体内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第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第二,误工费。第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第四,交通费。第五,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第六,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赔偿标准?职工在出院时最好让医生出具二次手术费和后续治疗费的证明,方便要求赔偿。如果是因为交通或者劳动事故造成的二次手术,主要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二次手术赔偿标准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
    2023-06-30
    4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完全责任和主要责任
    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医疗事故完全责任,从因果关系要件上看属于“一因一果”的因果关系,医疗过失必须是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直接”的、“唯一”的原因,“间接”因果关系或者说“相当”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完全责任。要认定完全责任,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怎样认定医疗责任医疗责任应当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认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三十六条的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2023-03-04
    338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轻微责任赔偿
    医疗机构在医疗事故中承担轻微责任,医疗机构需要赔偿患者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法律规定的赔偿费用。其中陪护费的计算方式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一、医疗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2、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误工费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2)无固定收入误工费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
    2023-03-07
    4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麻醉师有没有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麻醉师不一定有责任,如果麻醉师存在过错,且过错行为与医疗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那么麻醉师就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
    2023-02-20
    190人看过
  • 误切卵巢手术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手术治疗时误切了卵巢的,是属于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
    2023-02-11
    179人看过
  • 赔偿中,“医疗事故完全责任”,“医疗费用”是“完全责任”吗
    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承担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造成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完全责任,从因果关系要件来看,属于一因一果的因果关系,医疗过失必须是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直接、唯一原因。民法典违约适用的是完全赔偿责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违约适用的是完全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
    2023-08-05
    400人看过
  • 应当划清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分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导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临床经验等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而不是因为严重不负责任所导致的事故。构成本罪的基础是医疗责任事故,而不是医疗技术事故。所以如果因医疗技术事故致使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不能构成本罪。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四.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
    2023-08-18
    364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与医疗事故纠纷怎么处理?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所谓“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是指病员或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病员死亡、残废等不良后果,在认识上不一致,即在定性上有不同认识,以及双方在认定性质上无分歧,即都认为属于医疗事故,但在处理上却各持不同意见。即使如此,当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也首先要通过医疗单位和病员或其家属自行协商的方式予以确认和解决,而不应跨越这一步骤直接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3、诉讼解决。所谓诉讼解
    2023-03-25
    68人看过
  • 医疗事故:手术后瘫痪医院轻微责任赔偿10万
    一次常规手术让55岁的黄先生今后的日子只能在轮椅上度过,医生起初安慰他半年之后可以站起来,如今院方表示负轻微责任,免除部分费用仅赔偿2万余元。深感不平的黄先生及家人日前将广州市胸科医院告上了法庭,并提出了约100万元的赔偿要求。患者失禁无力翻身在广州市胸科医院住院病骨科病房里,55岁的黄树流连翻身晒太阳的力气也没有,他在这张病床上已经躺了快10个月。他的儿子心痛地向记者说起父亲的遭遇:去年下半年,身体一向硬朗的黄树流开始觉得腰疼,拖了好几个月他在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拍片,诊断为胸椎结核。按照结核病的治疗规定,黄树流转院到广州胸科医院。今年3月2日,医院为黄树流进行了胸椎第十段、十一段的结核化的椎体取出手术。“手术之前我们咨询过好几家医院的医生,包括胸科医院的医生,他们都说这是个比较常规的手术,难度并不大。”但让黄家人意想不到的是,手术麻醉过后,病人胸椎以下完全没有了知觉,大小便失禁成了高
    2023-06-05
    148人看过
  • 医生走穴发生医疗事故手术单位被判承担全责
    大医院的大夫到中小医院“走穴”做手术,在业界很普遍,有的小医院、地方医院还成立相关部门,专门负责联络、接送走穴医生。然而,走穴医生如果发生,该由谁来负责?在山东省泰安市,法院就受理了这么一起案件。近日,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由接医生去“走穴”的医疗单位负全责。而患者则认为,医生本人和其所在的医院也该承担责任。原告郭某于2001年到泰安某中心医院看病时,一名张姓大夫诊断后,推荐他到建设疗养院外科中心做手术;该中心与张大夫的关系不浅,手术也由他本人“走穴”去做。不曾想,由于操作不当,术后感染。这时,张大夫又让郭某转入自己所在的中心医院,住院治疗了16天,也不见好转;此后,经转入多家医院治疗,花费了巨额费用,也没有痊愈,最后造成郭面部左侧偏瘫,经鉴定为七级伤残。于是,郭某把建设疗养院、张大夫所在的中心医院及张大夫本人推上被告席。如果按3被告的辩解,他们都应该免责,郭先生应该“自认倒霉”
    2023-06-05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技术事故与医疗责任事故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笔者认为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惩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惩严惩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谓严惩不负责任,是
    • 咨询父亲手术不全医疗事故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8
      ①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要在向医院提出查处要求后,医院已对纠纷的性质作出明确答复,病人和家属对医院的答复不满,双方对善后处理问题达不成谅解的情况下,才可正式提出,不宜一开始就直接提出申请。 ②要了解清楚纠纷当事医院有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格。一般来说,省级医院和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成立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这些医院来说,如果院方对病人和家属的回复仅从医院行政
    • 医疗机构做手术后有医疗事故有哪些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条是《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机构免责事由的规定。《侵权责任法》
    •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是什么,在医院做手术,结果发生了医疗事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8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制定本标准。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 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之间的区别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11
      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医疗技术事故”一般多因医务人员限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发生。因此,凡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确因业务水平所限,医疗技术设备和条件所限,发生诊断、治疗、护理上的错误,导致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及功能障碍的,应认定为医疗技术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