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刑事案件有哪些,种类有多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22:27:11 307 人看过

一、经济类刑事案件有哪些,种类有多少?

经济类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经济犯罪主要分为四大类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和其他贪利性犯罪。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规定:【本法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经济类刑事案件的含义是什么?

经济类刑事案件是指以追求财物为目的,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构成的一类案件,如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又称“涉嫌经济犯罪”,它既包括普通的刑事案件也包括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其特点在于行为人所侵害的对象和内容都具有经济性质。

三、经济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是什么?

1、立案机关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济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管辖机关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经济犯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处罚力度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可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经济犯罪的处罚力度较大,通常在判处徒刑的同时会并处罚金。

4、犯罪主体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的主体为不特定的,可由自然人或法人作为主体;经济犯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主体,一般多由法人或特定职位的自然人作为主体。

5、犯罪客体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客体较为广泛,可以是财物、人身权等;而经济犯罪的客体是国家或社会公共财产。

6、两者性质不同,经济犯罪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及图利性。

经济类刑事案件种类很多。但是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希望本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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