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时间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09:03:02 396 人看过

审查逮捕的时间是7天,计算方法是从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构的提请批捕书以后开始计算。

批捕一般是7天,公安机构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构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构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构。

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不放人是不合法的,批准逮捕的时间是一周,从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构提请逮捕申请之后开始计算,在一周内需要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检察院同意批准逮捕的,公安机构需要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并向被逮捕人出具逮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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