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裁定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4 21:59:19 145 人看过

裁定书指由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以及执行民事案件过程中,为确保审判过程得以顺利进行而针对所出现的诉讼程序性问题做出的决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可运用于不受理案件、财产保全及先予以执行、撤销起诉等多种情况之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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