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0 09:54:55 205 人看过

一、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款就是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劳动报酬。是通过造价算出的成本,包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对于承包商来说,包含盈利是一定的。正常情况下工程款就是他所能得到的全部款项,包含应自己缴纳出去的税金一并在内。

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是根据合同约定结合实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包括应付工程款、已付、未付工程款等概念;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是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包括应收、已收工程款等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款支付的所需文件

在进行建筑工程款项支付时,以下资料是必需的:

1.合同文件: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勘察合同等与工程有关的合同文件。

2.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包括平面图、剖面图等详细图纸。

3.技术规范和说明书: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规范和说明书,包括建筑材料的规格、使用方法等。

4.施工进度表:详细记录了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进度和完成情况。

5.质量检验报告: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和评估的报告。

三、没有支付能力拖欠工程款如何处理好

处理工程款拖欠的办法:与欠款人协商的方式,要求其尽快还款;请第三方调解;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n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指示交付的条款的相关法律规定
    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出卖人将已经出租的标的物或由他人保管的标的物出卖的,可将对承租人的租赁物返还请求权或将对保管人、仓储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比较常见的指示交付是将提单、仓单交付给买受人,以代替货物的实际交付,其中交付提单、仓单的情况,又被称为拟制交付。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指示交付设立质权。《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
    2023-04-18
    195人看过
  • 2023失踪人债务支付法律释义及相关规定是什么
    失踪人债务支付法律释义及相关规定是什么失踪人在失踪前或在失踪期间均可能产生各种债务,如欠缴税费、管理其财产必须支出的费用等。这些债务并不因为失踪而消除或者推迟履行期间。因此,在失踪人失踪期间,其债务仍然得依法清偿。《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债权纠纷起诉的流程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
    2023-05-08
    457人看过
  • 超期未支付工程款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只要超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就是违法的。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视为支付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超过上述日期未支付工程款的,违法,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未支付赔偿款无权行使追偿权雇员受伤后房主归某、雇主李某被判赔偿,在未实际向雇员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归某、李某向贵阳市某某人民法院起诉第三人要求行使追偿权。2010年10月02日,归某将农村自建房屋承包给无相应施工资质的李某修建,李某雇请罗某为其当小工。2010年10月15日,罗某在施工过程中被第三人贵阳白地云某水泥板厂生产的水泥板断裂打伤。罗某受伤后,归某、李某相互推诿,不管不问,致使生命垂危的罗某在医院得不到及时治疗。为
    2023-07-07
    250人看过
  • 工程款支付流程是什么,工程款支付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二、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的违约责任发包方应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工程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
    2023-12-10
    17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限为多少天
    一、法律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限为多少天竣工验收合格后,一般是:在28天内,施工单位要提交工程结算书给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应在28天内审核完毕。结算书经双方确认签字后,才可以支付尾款。具体要求可参看:《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二、工程价款结算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三、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利息属于法定孽息,应当自工程欠款发生之日起计算。现实生活中,具体分为两种,分别是工程合同有约定的和工程合同没约定的。(一)工程合同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2023-06-07
    107人看过
  • 拖欠工资支付令优先其他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拖欠工资支付令优先其他吗因拖欠工资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时,对追索劳动报酬的申请符合优先执行条件的,可以先予执行。劳动报酬执行优先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以外的其他债权。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先予执行范围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先予执行条件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2024-01-30
    326人看过
  • 工伤认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工伤的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024-02-05
    298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的法律支持及相关规定
    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价格补偿款由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确定,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
    2023-07-07
    367人看过
  •  孕期工资支付标准相关规定
    在怀孕期间,如果劳动者没有享受产假,但仍在用人单位就业,那么他们的工资将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支付。而如果劳动者开始享受产假,但尚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工资将按照女职工在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在怀孕期间,如果劳动者没有享受产假,但仍在用人单位就业,那么他们的工资将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支付。而如果劳动者开始享受产假,但尚未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工资将按照女职工在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期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生 育 保 险 基 金 : 按 职 工 月 平 均 工 资 支 付生育保险基金是保障职工生育权益的重要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生育保险基金应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23-09-03
    247人看过
  • 退赃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盗窃罪、诈骗罪等侵犯财产罪,破案后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因此,在审查起诉的阶段,确定了罪行以后所收缴的赃款赃物等都应该退给受害者;对于一些违禁品也应当予以没收,而且追缴到的嫌疑人的非法所得应该上交国库。什么是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定不起诉情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刑法》第六十四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3-07-20
    79人看过
  • 股权转让款是不是可以分期支付,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股权转让款是不是可以分期支付,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款可以分期支付。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
    2024-01-27
    462人看过
  • 支票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票据法上的支票相关法律条文如下:第八十二条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八十三条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第八十四条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帐,支票图片用于转帐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帐的,可以另行制作转帐支票,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第八十五条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七)异地支票在票面右下角必须记载12位的银行机构代码
    2023-04-21
    429人看过
  • 什么是未支付的工程款
    根据合同规定的支付节点和方式,成本部一般审核成本,财务部支付。根据总成本减去已付金额,剩余金额为未付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第十八条利息自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支付。当事人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列时间为支付时间:(一)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交付日期为准;(二)建设工程尚未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准;(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以起诉之日为准。因此,我们需要对未偿项目资金中包含的内容有相关的了解,以便明确这方面的规定。对从事工程建设的人员,要有清醒的认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2023-05-07
    301人看过
  • 每日逾期付款所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是多少?相关法律规定如何?
    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此比例调整到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额限制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额限制是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百分之二十的违约方有权不履行违约责任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减少或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
    2023-07-17
    1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程进度款支付规定,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9
      工程进度款支付规定如下: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 根据相关规定施工队工程款支付申请怎么写?支付方式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主要就是这两种方式,按照完成的项目付款或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所完工程如达不到约定价款额度与下个月一起支付);另外,一定要写明质量保证金的比例,还要注明优先支付工人工资,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罚款,有无工程预付款等事项。
    • 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病假工资怎样支付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7
      有薪病假工资规定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有如下相关规定: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
    • 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会构成违约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0
      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会构成违约。发包人未按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工程价款。对于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要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就要按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 未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法律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9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完成工程任务,且经验收合格的,依法取得工程价款支付请求权。 发包方未依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计算方式的,应按合同约定追索违约金或者损失。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并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迟延期间的利益。 发包方拒绝支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