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退市和退市的连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41:02 237 人看过

1、退市、退伙的连带责任如何规定退市、退伙的合伙人对其在退伙前的执业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与退伙合伙人结算,并返还退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退伙时有未结算合伙企业的,相应扣减赔偿金额,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返还方式,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因退伙前的原因产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罢免:(一)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有不当行为(4)合伙协议中约定的任何原因发生时,应以书面形式将退市决议通知退市合伙人。退市应自收到退市通知之日起生效,如果被驱逐者不同意退市决议,退市者应退出合伙企业,可以自收到退市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退伙后退伙的合伙人与自愿退伙的合伙人对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实际承担相同的责任退出合伙企业前的事件。他们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他们是普通合伙人,他们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他们是有限合伙人,他们应该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您有更多问题,欢迎联系lba.com的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约定连带责任和法定连带责任的区别
    一、约定连带责任和法定连带责任的区别(一)产生的与去成因不同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由于债务人约定加重自己的责任的情形毕竟不多,故连带责任的承担大多数来自法律的规定。(二)连带责任人主观因素的区别法定连带责任均为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如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于该代理人和第三人主观上都有过错,所以《民法典》规定了两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仅以事先约定为准。如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就主合同提供担保,保证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基于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而承担连带责任。二、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的区别是什么(一)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二)
    2023-04-12
    231人看过
  •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连带责任的常见情形
    一、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连带责任与按份责任的规定如下:连带责任、按份责任的前提不仅是责任双方对同一问题负有责任,还要求双方都要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即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统一。按份责任是指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责任分担比例承担责任。在连带责任中,按份责任可以是法定的(或法院判决的),也可以是责任人约定的;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混合责任中,也是如此。这三种责任有一定的联系,但是没有必然的联系。二、连带责任的常见情形连带责任的常见情形如下: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
    2023-05-06
    362人看过
  • 北京市法院执行局如何执行连带责任
    1、连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有效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带义务人都对不履行义务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如何执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规定,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2、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指令。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2)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效果明显,执行周期短,实践中较为常见。(3)转换式执行。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
    2023-02-09
    483人看过
  • 连带责任担保期间如何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借款人有钱不还担保人怎么办借款人有钱不还的,如果担保人是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可以行使抗辩权,在借款人履行后再履行;担保人还可以向债权人提供借款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
    2023-03-23
    166人看过
  • 夫妻连带责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此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夫妻共
    2023-03-08
    500人看过
  • 夫妻连带责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此外,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夫妻连
    2023-02-23
    4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连带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3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什么是连带责任认定连带责任中的连带责任, 如何认定并行的连带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3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它属于共同责任中的一种。传统民法并无并行的连带责任概念。该概念颇具中国特色,大概是指与补充性连带责任相对立的连带责任形态。连带责任确定后,依债务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不同,可将连带责任划分为并行的连带责任与补充的连带责任。并行的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之间不分主次,对
    • 连带责任如何界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连带债务连带保证责任?法律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8
      本质上看,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因为他们同属于资产类债权科目 只是因为会计准则的规定所以在使用时,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般的规定是,企业和企业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时,要使用应收账款进行核算, 你问到连带债务连带保证责任。比如你们公司销售货物,款为收到,那就先记到应收账款,,再比如垫付的运费等也可以记到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一般是核算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时使用,,比如业务员甲出差
    • 连带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7
      1.无限连带责任是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2.连带责任是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