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和劳动关系的区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6:31:27 168 人看过

承包和劳动关系的区分:

1、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力的支配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关系中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特定化为持续的定期的工资支付。而承包关系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作为劳动者在其承包经营范围内是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其对生产经营活动享有自主的经营权,对产品销售价格、销售品种、规格,经营策略,资金支配、人员管理等具有广泛的决定权,其获取承包利润,承担承包项目的经营风险,而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合同中,申请人作为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只是劳动者和被管理者,其获取工资报酬、不承担经营成本及风险。

3、承包关系在法律上没有确切的定义,在企业范围内的承包关系作为一种责任制形式,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关系,可以从属于劳动关系,也可以从属于民事关系。

一、劳动仲裁能不能告分公司的事

发生劳动争议,除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劳动者原则上只能将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并不可以将与自己无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因为用人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等,虽然与用人单位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在法律上,各个公司都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各自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对外独立承担用工主体资格。但在此律师要特别说明两点:1、虽然用人单位与其分公司都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但两个单位资产、人员混同,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将两者作为共同被申请人;2、即使不能一起告分公司,但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总公司名下没有财产的,劳动者是可以追加所有的分公司为共同被执行人,也即是说,虽然不能直接告分公司,但分公司最终还是要对总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效力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确定标准:

(一)主体合法。

劳动力的提供者应当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用人单位应当具备用人资格。

(二)劳动行为已经发生。

劳动关系的标的是劳动行为,该行为的存在和终结是形成劳动关系的主要标准。

(三)从属关系已经形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特定的生产工作,将人身自由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归用人单位支配,服从劳动分工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并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四)默认的意思表示。

在劳资双方之间存在着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这种合意或是通过口头约定或是通过行为默认而形成,即劳资双方存在的从属关系的事实在客观上等同于双方当事人间有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如此才能在理论上保持一贯性并符合现实的情况。

(五)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

如前所述,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和规定的劳动标准,劳动者提供有偿劳动,两者之间存在概括的意思,或提供口头约定或通过行为默认而形成的,因此,从法律上看,事实劳动关系具备了主体、内容和意思表示三个要素,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只是未形成书面合同,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如何鉴定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一、如何鉴定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1、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主体是平等主体,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
    2024-01-30
    495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关系和社保的关系
    劳动关系与社保的关联: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用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存在的,用人单位才需要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什么是劳动关系和社保的关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
    2022-06-14
    232人看过
  • 承包单位和承包人的关系是什么
    一、承包单位和承包人的关系是什么通常情况下,承包商同公司之间存在着雇佣关系。作为承包方,其应当具有正规的企业法人身份,如期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依法在被批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之内承接各项工程项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二、承包单位是否能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
    2024-08-02
    388人看过
  • 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是什么劳务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区别是: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劳务分包争议如何解决1.当事人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调解;3.当事人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4.没有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
    2023-11-10
    420人看过
  • 什么是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分
    承揽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它们有以下区别: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区分二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承揽人对如何安排工作有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
    2024-04-05
    41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终止相关知识1、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2、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因此,分析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事实上往往比较复杂。
    2023-03-24
    403人看过
  • 关于违法分包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分包这是在建筑工程承包的时候会发生的一种合作模式,一般都是指证承包单位将整个工程修建的时候的一部分再分配给其他的承包单位。其实分包单位跟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不会产生本质上的联系的,这两个不同的单位,只需要带领自己手底下的员工修建好单位所负责的工程即可。可是有些员工关心的问题是关于违法分包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关于违法分包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一、如何确认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指:(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
    2023-04-29
    493人看过
  • 怎么区分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
    1、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2、双方成立合同的前提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在选择雇员时,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标准,雇员则直接看劳动报酬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以应允提供劳务。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选任承揽方要考虑对方的设备,技能,信誉,劳力是否能胜任工作,承揽方则要考虑自己的技能和现有条件能否完成工作和获利来缔结合同。3、提供工作的一方提供的内容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单纯的劳动力,以满足雇主的需要,在承揽合同中,承揽方则以其特有的技能提供劳动成果。承揽合同关系与雇佣关系有哪些区别承揽合同的特征:1、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是双务、有偿合同;4、是诺成、不要式合同。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
    2023-07-27
    215人看过
  • 劳务劳动关系区分
    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一、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2023-02-26
    178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务和劳动关系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中,时常遇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并存的情况,弄清两者的区别,对于做好劳动人事工作,正确适用法律、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显得特别重要。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
    2023-02-28
    221人看过
  • 劳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又是什么
    一、劳务关系的内容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二、劳务关系劳和动关系的区别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
    2024-04-01
    469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关系,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与收入分配的区别?1、不平等性。决定性的因素,这是因为所有劳动关系与民事关系的不同,主要由其决定,由其产生。一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劳动者是相对过剩的社会弱势群体,用人单位是相对经济(包括科技等无形资产)实力较强具有承担工作、生产、经营风险的法人单位。双方总体上处于社会经济地位强弱悬殊的不平等的地位。二是劳动关系双方在实际生产工作中有明显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三是从劳动成果分配上看,劳动者获取的是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则追求高额回报(除了投资成本回收,还无偿占有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民事关系的建立则不是以经济实力和社会经济地位来决定,也没有明确的管理与被管理、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如果有成果分配,也是平等、合理的。2、社会法律义务与风险责任不同。劳动关系中社会法律义务和风险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由于自身没有能力或不愿去承担这种义务和风险,只能以个人名义加入到用人单位。主要有
    2023-05-02
    431人看过
  • 人事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包括什么区别?
    一、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即使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就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3-03-22
    231人看过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异同分析
    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符合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之间,可以是两个以上主体;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形成管理与管理、监督与监督、指挥与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动关系是平等主体根据双方约定形成的财产关系,没有人身隶属;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反映了连续生产资料、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结合;劳动关系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工作,一般以完成具体工作为目的;4、待遇不同。劳务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劳务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事实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事
    2023-07-06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是劳动关系还是承包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7
      你们到工厂工作,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单位给你们发放工资,和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是劳动关系的本质所在;而承包关系双方没有领导关系,而是互相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双方是协作的关系。你们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单位没有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你们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怎么区分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劳动关系是从雇佣关系发展而来,两者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二者规范的对象均为劳务的给付和劳务的受领,且两者的特征也有重合之处,如均强调用工主体对工作人员的支配权、工作人员都是为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工作。 但两者亦有明显的区别。 第一,用工主体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执行劳动法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我国劳动法所涉及的主
    • 承包和劳动关系怎么区分,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0-06
      承包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分首先是形式不同,承包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 承包关系中,承包人作为劳动者在其承包经营范围内是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关系和劳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6
      表面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均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二者内含有本质的区别,外延亦不尽相同,从本质上看,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属于不同性质的两类法律关系。前者体现的是劳动者与劳动用工方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后者体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分别由不同的法律规范加以调整。另外,作为劳动法主要调整对象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因生产资料
    •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首先,关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双方主体资格 根据劳动法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可构成劳动关系中的用工方,自然人不能构成用工方,劳动者则必须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非常宽泛,单位和单位之间,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单位和自然人之间均可构成。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