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停止计算利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2:13:57 164 人看过

一、申请强制执行是否停止计算利息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不会停止利息的计算,迟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还会加倍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钱未上缴庭如何申请利息?
    可以申请利息。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被告不上庭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民事纠纷被告可以不出庭,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但是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
    2023-07-14
    121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书利息要明确数字吗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利息要明确数字吗第一步,写申请书的时候要写明原因,为什么要进行申请?同时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了解其被还款人的经济状态,并且在申请书中注明,对于如果债主因为某种原因而不能进行书写的可以进行口头表示,通过录音的形式表达出来,自己要申请的理由以及还款进展程度,最后将录音的文件内容交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由人民法院作为记录之后,最后由申请人盖章签字。第二步,需要带上生效法律文的副本。第三补,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该申请书,是由公民个人申请的,那么需要提供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该申请书是由法人申请的,那么则需要提供法人的相关证明,如果是由其他组织进行申请的,那么则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并且提供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如果该申请书是由债主的继承人,或者是其利益直接承受人申请出来的,那么需要提出相关证明,去证明你们之间的一个关系存在。同时,如果申请人因为某种其他原因不能进行申请,而需要请人代
    2023-03-21
    142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期限的具体计算方式
    强制执行是对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一种保障。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要受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限制。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年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从2008年4月1日开始,《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延长到了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
    2023-06-30
    368人看过
  • 破产申请审理后是否停止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对公司的执行程序就会中止,有关的财产保全也会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一、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公司破产清算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不管是公司还是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现有财产、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进行清算,在清算结束后,用现有财产清偿债务。按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后按照以下顺序清
    2023-02-08
    294人看过
  •  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停止生产的违法行为?
    根据行政机关的规定,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时,具有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履行义务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根据行政机关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具有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当事人必须未履行其义务;其次,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起诉。 能否强制执行违法停止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违法停止生产的情况,行政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但是,行政机关不得强制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因此,对于“能否强制执行违法停止生产”的问题,答案是不能强制执行违法停止生产。根据行政机关的规定,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时,具有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法
    2023-08-30
    325人看过
  • 和解协议执行后是否还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可以,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方签收调解书前,随时可以反悔,调解书不生效,法院判决。签完调解书后,法院确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和解的申请及和解协议的效力企业破产法的重要制度(三):和解在我国的第一部破产法试行了20年之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经过12年的起草和审议,终于在2006年8月27日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并自200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破产法的出台表明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到新阶段,必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下面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就该法确立三项重要制度之一的和解制度简要的介绍和评述如下。和解制度是为了克服和避免破产清算制度的弊端而创设的一项程序制度。它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为避免受破产宣告或者破产分配,通过人民法院组织,经与债权人会
    2023-07-05
    208人看过
  • 执行中止是否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利息,不会因为执行暂时终止而停止,执行中止要继续支付利息。执行中止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7、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10、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作出的中止
    2023-06-13
    385人看过
  •  公司破产清算是否涉及强制执行申请?
    该段内容介绍了公司解散与破产的关系。解散是指在收到破产申请后,进行清算债务和相关程序的过程。申请破产是在具备破产条件时,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因此,公司解散并不代表公司已经申请破产。公司解散并不代表公司已经申请破产。解散是指在收到破产申请后,进行清算债务和相关程序的过程。申请破产是在具备破产条件时,由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2023-09-02
    183人看过
  • 申请再审是否阻却强制执行
    向法院申请再审的,在申请期间并不能阻却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法院受理了再审申请的,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决定再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应当在再审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并在通知后十日内发出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六条再审审理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一)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请求,人民法院准许的;(二)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回再审请求处理的;(三)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的;(四)有本解释第四百零二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023-03-31
    133人看过
  • 在强制执行之前是否申请过?
    可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知道用人单位财产线索,需向法院说明和提供。在工伤赔偿中,为防止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或转移财产,在发生工伤后要及时掌握用人单位车辆、银行账户、机器设备等财产信息,必要时可以在诉前提起财产保全。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债务,大搞“拖延战术”。例如在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后不服向法院起诉,或是待劳动者取得工伤认定书后,针对工伤认定书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又或是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
    2023-07-09
    165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强制还款期间利息怎么算?
    法院强制还款时,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方法来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该利息的,不予计算;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法院强制执行流程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
    2023-08-12
    398人看过
  • 行政处罚起诉时是否申请停止执行
    一、行政处罚起诉时是否申请停止执行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以后,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原告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停止执行。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是可以裁定停止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二、哪些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2023-06-17
    67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与强制申请执行有什么不同?
    申请执行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申请执行和强制执行有什么区别1、申请执行和强制执行的区别主体不同:申请执行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决定适用强制执行的程序和措施。法律效果不同:申请执行只是申请人向法院已提交的保护自身利益的申请。强制执行则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做出的有效方法来保证申请人的利益。2、要注意哪些法律文书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应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下列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
    2023-07-19
    204人看过
  • 申诉是否能够停止执行
    申诉可以终止执行,申请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中止履行义务和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立刻中止执行申诉。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成立后,也可以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再审,中止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死亡的,应当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申诉需要终止执行。被执行人死亡的,应当等待继承人承担义务,申诉也需要终止执行。上诉和申诉之后对执行的影响《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如果是对一审法院不服、提起上诉的话,是不可以执行的。就是说一审的判决还没有生效,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了,这个判决就不生效了,就不能执行。但如果提起申诉的话,无论是对一审、二审、还是最高院作出的判决进行申诉,都不影响执行。因为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生效的判决就要执行。如果遇到这边申诉还没有结束,那边就执行了,错了怎么办?《民事诉讼法》中又有“执行回转”。如果是对生效的判决,由
    2023-07-01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申请强制执行的利息是不是有限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7
      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有利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强制执行申请书没有写迟延利息是怎样计算的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2009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已于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
    • 申请强制执行欠钱利息应该如何样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7
      判决书后面都会写明逾期支付利息的计算方式 1、一般如果你们双方有书面约定利息的话就照你们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2、如果你们没有约定但你起诉的时候有要求支付的话是从案件受理后开始计算(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判决规定的时间到期后被告未自动履行的,从履行其满后开始计算双倍利息; 3、如果你起诉时也没要求支付利息的话,那就从判决规定履行期届满后开始计算。
    • 强制执行抚养费利息计算公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4
      现在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代理费,一般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分段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 一、一般代理 一般代理主要是指不涉及处分被代理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理委托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调解、开庭,提供有关证据和代为陈述以及发表辩论意见等 二、特别代理
    • 申请强制执行时忘了计算罚息怎么办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2
      一、该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