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16:02:19 385 人看过

一、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有哪些

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括建造和安装两方面内容。建造是指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的装配及较大规模的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只有发生在建造和安装两个工作环节的进行过程中,才构成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工程竣工验收后倒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的范围。

2、事故须发生在建筑施工工作区域。这里的工作区域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因建造、安装等施工活动需要而必然到达的区域,包括施工现场、搬运建筑材料途中、拆装运输机械设备途中等。

3、事故受害人须为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建筑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职工、雇员、帮工、学徒工等,其根本特征是成为该企业或组织的成员并为工程建造、安装提供个人劳务。

4、事故受害人须有损害事实。确定民事赔偿责任应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基础。

建筑施工事故赔偿责任也必须以受害人有损害为必要条件。如果只是出现意外事件、作业人员过失行为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发生人身、财产上的损害,则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能从管理上严格措施,或对责任人员进行教育或纪律处分。

5、作业人员的致害行为及有关物件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需要明确地是,只有作业人员的行为是为工作需要和必须的,才构成施工事故。

如果是作业人员因施工以外的原因,如职工殴斗造成人身伤害,不属建筑施工事故,应按一般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处理。引起损害发生的有关物件主要指工程倒塌、机械设备毁坏、安全设施失当以及其他意外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侵权财产损害法律的赔偿依据有哪些内容,及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成立条件
    一、侵权财产损害法律的赔偿依据有哪些内容侵权财产损害法律的赔偿依据内容如下:1.财产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4.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二、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成立条件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成立条件如下: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2.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三、侵权财产损害赔偿的基本
    2023-05-06
    316人看过
  • 2024财产损害赔偿有什么标准,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
    一、财产损害赔偿有什么标准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法。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依照3﹑4条规定赔偿金法。3.应当返还的财产失灭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法。4.应当返还的财产受损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法。5.财产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法。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如水费﹑电费﹑职工基本工资等)法。7.对财产权造成其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法。二、财产损害有哪些赔偿方式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
    2024-03-27
    378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范围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一、财产损害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等等,都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来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二、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特征是:第一,财产损害是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益所造成的客观后果;第二,财产损害是指财产权益价值量的改变;第三,财产损害的表现形式是价值量的贬损、减少和灭失。《民法典》第118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2024-05-09
    87人看过
  • 构成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条件有哪些?1、侵权行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和侵权行为之间需要有因果关系。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3、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4、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
    2023-04-19
    457人看过
  • 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由哪些要件构成
    1.有违法行为。因配偶一方之违法行为致使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即为有违法性存在,主要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违法行为;2.有损害事实;3.有因果关系;4.主观上有过错。一、对方出轨的能否要求赔偿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为侵权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之债是法定之债,法定之债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具有夫妻关系。2、一方须有法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配偶),且该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3、另一方无过错。4、过错行为的损害后果须是直接导致离婚。二、什么是民法条例的离婚认定条件协议离婚的条件: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做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诉讼离婚的条件: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
    2023-03-21
    359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财产损害赔偿有哪些方式
    一、财产损害赔偿鉴定标准是怎样的?1、简单财产损失应会同被保险人一起根据财产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损失金额,必要时请生产厂家进行鉴定。2、对受损财产技术性强、定损金额较高的、难度大的物品,如较难撑握标准可聘请技术监督部门或专业维修部门鉴定,严禁盲目定价。3、根据车险条款规定、损失残值应协商折价折归被保险人,并由被保险人进行处理。4、其它物资查勘定损(1)市政和道路交通设施:如广告牌、电灯杆、防护栏、隔离桩、绿化树等,在定损中按损坏物的制作费用及当地市政、路政、交管部门的赔偿标准核定。(2)房屋建筑:了解房屋结构、材料、损失状况,然后确定维修方案,最后请当地建筑施工单位或公估公司对损坏部分及维修方案进行预算,确定最低修复费用。(3)农田庄稼:在青苗期按青苗费用加上一定的补贴即可,成熟期的庄稼可按当地同类农作物平均产量测算定损。(4)家畜、牲畜:牲畜受伤以治疗为主,受伤后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凭畜
    2023-06-08
    411人看过
  • 违约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违约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违约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要看有没有造成以下结果,造成以下结果的,就会有精神损害赔偿:1.物质上受到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2.精神上受到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大家,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如下:1.违法行为作为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2.主观过错一般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条件要求侵权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3.精神损害事实在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者在事实上很难举证,若固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其结果使人格权利制度形同虚设,故法官有权以法律手段来推定损害是否发生而无须当事人证明。4.违法行为与精神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客观现象之间所存在的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这种联系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023-06-24
    177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是否构成侵权?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侵权。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包含财产权。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协议是否有效财产损害赔偿协议书,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023-07-28
    259人看过
  • 构成家庭暴力损害赔偿需要哪些条件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是指家庭成员一方家庭成员以暴力或胁迫、侮辱等手段,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造成另一方一定的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的构成必须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了侵犯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强暴行为。在客观上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强奸等暴力行为或者以暴力进行恐吓、威胁、逼迫,还应该包括间接家庭暴力行为,即雇用家庭以外的第三人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也可以是消极的作为,如使受害人挨冻、受饿、不准进门、有病不给治疗等。(2)损害事实因家庭成员一方的暴力行为损害了其他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给受害者造成了损害,作为赔偿意义上的损害,并不是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及人格权等人身权利的侵害本身,而是作为侵害的结果发生在财产上、精神上的不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损害可分为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财产损害可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
    2023-02-26
    78人看过
  • 财产损害有哪一些赔偿方式
    财产损失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3、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2024-04-13
    445人看过
  • 产品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赔偿包括哪些?
    财产损失是指缺陷产品造成的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失。通常这种损失包括直接的物质损失和伴随物质损失而产生的间接的物质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可得利益的减少。对于财产损失的,有的将其排除在产品损害赔偿范围之外。例如《斯特拉斯堡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生产者应承担由其产品的瑕疵造成的死亡或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可见,公约明确限定该条约仅针对人身伤害与死亡的救济,而与财产损失无涉。有的国家的产品责任法则根据受损财产的特点对财产损失作了某些限制,即规定该财产须超过一定的价值且主要供个人使用或消费的个人产品,而法人或从事某项职业的业主为贸易、商业或职业的目的而使用或消费的商业性财产损失则排除在外。例如德国(产品责任法)第1条规定:“在造成财产损害的情况下,只有受到损害的是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且该财产通常是用于私人使用或消费以及受害者主要为这种目的而获得该财产的,才适用本法。”该法第
    2023-02-04
    232人看过
  • 构成轻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
    可以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根据公安机关的鉴定结论,对方致你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你可以在刑事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023-02-04
    392人看过
  • 财产损害的表现形式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
    一、财产损害赔偿有什么标准(一)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二)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状已不可
    2023-02-04
    261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要素构成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要素构成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起诉人身损害赔偿怎么写诉状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
    2023-10-01
    36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构成人身损害有哪些赔偿要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5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损害赔偿有哪些适用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四)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是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权。
    • 离婚时,损害赔偿应具有哪些构成要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10
      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而且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错。实施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配偶一方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2、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件,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如违反了夫妻的忠实义务,相互扶养义务等。 3、受害人无过错。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受害人
    • 财产权侵权损害赔偿与损害赔偿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1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侵
    • 法律上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罪的条件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13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特点与一般侵权责任不同,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具的特点是:其权利主体是夫妻。这种人身关系的主体,具有亲密的感情关系,一旦一方受到外遇的伤害,其精神打击较大,内心创伤更重。  在侵权对象方面,其侵犯的是婚姻权利。即夫妻的配偶权,主要表现在人格利益及身份利益的损失。在违反义务方面,其违反的是婚姻义务,可能是积极义务,也可能是消极义务。在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方面,离婚过错方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