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进行索要彩礼钱犯法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5:45:51 86 人看过

不是犯法的。男女双方在结婚时需要送彩礼,这是从古时间流传下来的婚礼习俗,一般都是男方给女方家里送彩礼,具体从多少国家并没有规定要求,大家可以结合资金条件来决定。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男方有给不给彩礼的权利,女方也有不跟男方结婚的自由。彩礼只要符合自愿和适度的原则,都是不违法的。

一、结婚聘礼钱必须给吗?

1、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

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婚嫁风俗,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因此,男女登记结婚,并不是一定要给彩礼的。

2、订婚礼金,这个根据地方习俗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订婚礼金是属于彩礼当中的一部分,可在订婚是部分给,结婚再给等形式;也有订婚时给礼金后,结婚时就不需要再给彩礼钱了。

3、订婚礼金据说是给女方的,女方可以自行留着;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以表达养育之恩。订婚礼金或者是彩礼钱基本上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有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二、离婚如果要退还男方家的礼金可以吗

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彩礼钱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钱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因为彩礼钱是根据中国的传统婚嫁习俗,男方在结婚前赠送给女方的礼金,属于男方赠送给女方一定财产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为婚前赠与行为,应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我国当前的司法解释规定,彩礼钱一旦赠送给女方后,一般男方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因为这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除非是女方当时以欺骗男方结婚为由收取的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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