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是如何的,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3 21:39:18 394 人看过

一般物品提存公证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公证处向债务人出具提存公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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