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
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一、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注: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适用)
5.《财政部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性收费的通知(财综字[2011]104号)
自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免征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
有利于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应依次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和在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注: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指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机构。)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
一、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二)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三)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四)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二、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本通知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
8.《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
一、信用担保机构免税条件
(一)经政府授权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同意,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二)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
(三)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四)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
(五)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且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2%.
(七)接受所在地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要求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
享受三年营业税减免政策期限已满的担保机构,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继续申请。
二、免税政策期限
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
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小微企业应纳税额标准,小微企业2022年税收优惠政策
397人看过
-
税收优惠政策下小微企业的计算方式
145人看过
-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最新优惠力度
411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对微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237人看过
-
小微企业的政策优惠包括哪些?
445人看过
-
2022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可以不交企业所得税吗
142人看过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根据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借款人可以依法采取保证、抵押和质押等方式来进行担保。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后,借款人仍不... 更多>
-
小微企业2018年纳税优惠政策包括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22以下为大家解答“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18包括哪些”的问题。 2018年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为: 1、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中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务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2、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3、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年所得不超5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钦州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具体都能优惠什么税?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11、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注意,这里是分段计税。举个栗子,假设某企业原始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元,那么第一个100万元按25%计算是25万元,第二个100万元按50%计算是50万元,加起来就是75万元,相对200万元减少了62.5%,减税幅度明显。rr2、增值税。小
-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报货了以下四种优惠:优惠一、免税标准提高至10万元。优惠二、超额累进计算减税力度更大。优惠三、地方税费可在50%内减征。优惠四、税收优惠可叠加享受。
-
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3企业重组税收优惠政策是: 1.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重组后的企业中所持股权比例超过75%且重组后的企业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其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重组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对企业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企业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
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优惠减免公告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根据税务总局的公告,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与法定税率之间换算成15%的实际减免税额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总局表示,制定这一规定主要是因为现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填报时,不能直接反映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只反映减免所得税额。此外,公告还强调,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