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如何判断劳动者是否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6 21:50:11 439 人看过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前后, 在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中, 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而遭受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中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 伤 认 定 结 果 : 工 伤 认 定 结 果 如 何 ?

在素材中提到,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伤情不是很严重,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结论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如果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伤情不是很严重,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应及时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或在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此外,如果员工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意外伤害,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同时,如果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中受到伤害,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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