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终结,又称破产程序终止,是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11:13:02 103 人看过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因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而依法裁定结束破产程序的司法行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终结的方式有三种:

1、因和解、重整程序顺利完成或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而终结;

2、因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

3、因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而终结。

当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当破产人有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终结破产重整程序

破产程序终结方式主要有四种。其一,因和解、重整程序顺利完成而终结;其二。因债务人消除破产原因或以其他方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包括自行和解)而终结;.其三,因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其四,因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而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破产程序终结了
    破产程序
    1、终结裁定。有上述后三种事由即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管理人有义务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如果管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提请终结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终结。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应当予以公告。破产宣告时的终结,通常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人民法院在破产宣告时,已经发现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的,应当同时裁定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这种情况称为“同时终结”。同时终结也可以由债务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2、终结后的有关事项。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有关事项,按以下规则处理:(1)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的意义是破产企业的法律人格归于消灭。管理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应
    2023-07-03
    488人看过
  • 终结破产程序是破产还是没破产
    破产程序终结,那自然是破产了。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我国破产立法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只产生破产中止的效力,待和解整顿程序开始后,视和解整顿程序进行的结果如何而采用不同的终结方式。一、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终结方式其一,由和解整顿程序完成引发的终结;其二,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其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的终结。通过以上列举不难看出,各国破产立法中有关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大同小异,不同点主要是和解协议成立后是否终结破产程序。我国破产立法对此采取否定态度,即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只产生破产中止的效力。待和解整顿程序开始后,视和解整顿程序进行的结果如何而采用不同的终结方式。二、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1、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
    2023-02-24
    178人看过
  • 终结破产程序公告程序
    一、终结破产程序公告程序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为先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召开债权人会议确认破产财产确认破产债权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清算的结束。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1、成立清算组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
    2023-06-05
    266人看过
  • 终止破产重整程序
    一、终止破产重整程序终止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开始重整程序的公司因有不能完成重整工作的事实发生而终止重整程序。重整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法院认为重整计划有违公正、可行原则或其他重大违法情形,并裁定不予认可时,重整程序即应终止;二是重整计划未能得到关系人会议同意,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三是由于情事变更致重整计划不能或无须进行,且公司明显无重整可能或必要时,法院得裁定终止重整。重整终止后,法院作出的各项保全处分当然失效,原未能及时申报债权或股东权者,本依重整程序不能受偿或行使权利,于终止重整后其权利随之恢复,因重整而停止的股东会、董事及监察人的职权也同时恢复。重整开始后至终止重整前的公司行为对公司仍有拘束力。法院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时,应将裁定书发送主管机关并通知其为终止重整登记。对于合乎破产规定的,法院得依职权宣告公司破产。二、终止重整程序的情形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
    2023-04-24
    154人看过
  • 破产宣告是破产程序终结么
    一、破产宣告是破产程序终结么破产程序终结和宣告企业破产不是同一概念。宣告破产只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步骤。破产程序终结是指从破产申请开始,经过和解重整、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申报破产债权、进行破产债权抵销、处置破产财产、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等一系列破产程序,全部程序都完成后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报告分配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宣告的情形有哪些1、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相关权利人未提出破产重整或破产何解申请的。2、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的,镜管理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情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性的;(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的;(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3、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
    2023-06-06
    187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终结程序具体指什么
    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①分配。是终结破产程序的主要形式。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破产财团的变价情况,按照破产债权的性质和数额,依据平等分配的原则,制作破产财产分配表,经破产人会议同意和法院批准,进行分配。②强制和解。是指破产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债务纠纷。强制和解须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得到出席会议的过半数债权人(其债权数额超过破产债权总额3/4)的同意。即可决议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效力,不同意此项办法的少数债权人也得遵守。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和解协议,须经法院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裁定。许可裁定确定后,即终结破产程序。③破产终止。原因有二:(a)经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同意;(b)因破产财团的财产太少,不足以偿付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论哪一种原因,破产终止均须法院裁定确定。
    2023-06-14
    41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破产程序的终束是指导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破产财产的情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结构不同,破产立法对破产程序结束原因的规定也不同。《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破产后如何终结破产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和解整顿期限届满,债权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到期债务的,宣告和解整顿程序终结,同时宣告已经开始的破产程序相应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终结破产程序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的规定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6
      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后,究竟是产生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抑或是程序中止的效力,国内外立法例存在差异。意大利破产法规定,法院对和解认可的裁定不终结破产程序。法院、破产管理人及债权人会议将继续监督和解协议的履行,待和解协议完全得到履行,并经法院对此加以确认后,方终结破产程序。此种方式与我国《破产法》的规定较为相似。德国和日本破产法则规定,强制和议为法院认可确定时,法院
    • 终结破产程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即破产界限的规定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