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去哪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22:24:51 440 人看过

一、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

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1、《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二、不动产登记地确立

1、由于不动产采取属地管理,这意味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工作主要靠各个地方政府来执行。我国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依照用途又区分为城市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土地、农村宅基地、农村建设用地等诸多形态,房屋、林木等也与土地分离,建立了自己独立的物权体系。

2、与此相应,我国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也有将近10个,城镇土地、房屋、耕地、草原、林地、林木、海域等不动产的登记分散在不同部门,涉及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1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关有哪些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
    2023-08-02
    250人看过
  • 不动产需统一登记,哪些人需要登记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不过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哪些人需要登记,但明确规定了不动产需要登记的范围:(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房屋,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亦或是不用来居住的非住宅用房,如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等等,均需要按具体的相关规定登记,以便国家进行管理和适当收取税费。(二)土地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等等都应该登记。同时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的所有权及承包经营权均需要登记。(三)海域使用权需要登记。如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2023-05-05
    90人看过
  • 统一不动产登记应当登记哪些资料
    一、统一不动产登记应当登记哪些资料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3.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所在地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不动产登记证明怎么换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如下换房产证:1.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2.填写申请表:申请表
    2023-09-25
    458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是指哪些,有哪些登记程序
    不动产的登记范围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不动产的登记程序一)、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要求,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
    2023-12-03
    257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审查重点是什么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点:(一)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注销材料是否齐全、有效;(二)宅基地、房屋灭失的,是否已按规定进行实地查看;(三)放弃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是否设有地役权;设有地役权的,应经地役权人同意;(四)其他审查事项。不存在不予登记情形的,将登记事项以及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收回、作废等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
    2023-08-14
    48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应当由哪个登记机构办理
    不同的不动产有不同的规定,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去国土局。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抵押去房管局办理。一、房屋产权过户怎么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的流程是:1、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2、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3、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领取过户回执。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2023-06-23
    288人看过
  •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该到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
    按照市国土局、市房管局的工作安排,主城区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办理。办理地点分别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分中心和城南分中心两个办证中心。其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分中心(位于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负责受理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查封登记业务,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业务。城南分中心(位于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受理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高新区范围内开发企业的房屋交易及不动产登记业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何好处1、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2、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3、不再多头办理,方便群众、方便企业,减轻当事人的负担;4、进一步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2023-08-17
    332人看过
  • 抵押不动产到哪登记
    一、抵押不动产到哪登记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去国土局。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房屋去房管局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为抵押物的被称为浮动抵押,应当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门去登记。二、已经抵押的房屋还能出租吗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
    2023-06-15
    284人看过
  • 抵押权登记去哪个部门登记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所以如果你想要将车辆登记抵押。其部门为运输工具登记部门。一、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期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二、动产抵押标的物1、飞机、船舶、汽车等特殊动产。这类动产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属状态以登记而确定,其交易也须进行过户登记。故而有人称其为类不动产,亦可
    2023-04-03
    204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主要是指哪些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权利的主体、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内容应记入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据悉,纳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现状】长期以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弊端丛生,政府一直酝酿进行改革。据了解,我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散在住建、农业、林业、国土等部门,多部门登记导致不动产权利归属不明确,引发矛盾和纠纷,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和交易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利用杂乱的信息登记漏洞私设程序“创收”牟利。此外,我国不动产登记依据多头且混乱,除民法典外,房屋登记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登记有土地法,林地登记
    2023-05-10
    318人看过
  • 登记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怎么发
    一、登记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怎么发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18-F000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4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安市面良区不动产登记局联系方式:xxxxxxx二、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怎么进行不动产首次登记,一般国土资源局进行公告。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告,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三
    2023-06-08
    276人看过
  • 不动产统一登记违建房要登记吗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违建房要登记吗违规建筑物或者说那些没有获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房地产,自然无法获得正式的产权登记。针对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违法建筑”,如果允许它们加入到不动产物权登记程序中来,会达到以下两个关键目的:首先,这样做可以确保这些“违法建筑”在暂存在世的这段时间里,在执行产权登记责任方面能与合法建筑保持统一标准;换言之,只有通过完成完整的登记流程,包括支付相关的登记费用,当事人才有资格拥有并使用该建筑物,并从中获取收益。其次,这样做有助于在未来的城市建设规划中,为“违法建筑”的真实状况提供明确认定。完全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范,当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策之前,必须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征收范围内未曾办理过登记的各类建筑展开全面的调查、鉴定以及处理事宜。因此,通过提前将现有的“违法建设”纳入登记,无疑将会极大地方便未来城市建设中的实际调
    2024-07-19
    339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和用途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是什么?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的功能和用途?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功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基于健全市场经济需求。有关人士认为,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是制度本身的价值,是基本功能。严格地讲,是制度的经济学价值,服务于市场经济。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实现其主导价值,发挥其经济学价值。如果主导价值都不能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这项制度以及此项工作自然会“功败垂成”,何言其他价值?其次,我们要明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用途——为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的形成构建明晰的产权基础。同时,可以适度挖掘不动产登记的衍生价值。很多制度之间是有关联的,可以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反腐败制度建设与完善,不是“单打
    2023-05-04
    21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哪些,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原因
    一、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哪些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二、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原因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原因是由于我国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责分散在不同的部门,而分部门对不动产进行分散登记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分部门登记导致不动产权利相互交叉、重叠,不利于权利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不动产交易安全;同时,由于登记机构设置重复,登记部门多,人为地增加了公民和社会组织负担,影响政府行政效率。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是《民法典》中的规定。有业内人士指出,将不动产登记统一到一个部门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大突破。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确认不动产的产权归属,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
    2023-05-06
    19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离婚要登记不动产登记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0
      要的,离婚之后财产分割要分清楚,如果原来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话,要办理该住房产权的登记手续,或过户手续,还是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证件,一起签字办理手续。
    •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有什么效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7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 从法律效果看,不动产登记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以及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
    • 不动产抵押权的登记怎样登记的,登记费是多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1
      房屋抵押登记费用还包括很多部分,具体如下: 1、土地登记费: A、党政机关、团体:2000㎡以下200元/宗,每超500㎡加25元/宗(较高不超700元); B、企业:1000㎡以下100元/宗,每超500㎡以内加40元/宗(较高不超40000元); C、事业单位:5000㎡以下300元/宗,每超500㎡以内加25元/宗(较高不超10000元); D、城镇居民住房:100㎡以下13元/宗,每超50
    • 要登记哪些不动产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2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哪些情形下不予登记, 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分别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一)存在权属争议的,但申请异议登记的除外;(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者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未提交依法缴纳不动产价款、税费等凭证或者减免证明的;(五)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的;(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