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多重转让时,受让人优先权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6:24:06 139 人看过

在实践中经常发生债权让与人就同一债权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受让人作出让与的情形。那么此时谁才是取得债权转让优先权的受让人。《民法典》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国外对债权多重让与时,受让人优先权的确定也先后出现了几种不同的规则。

(1)纽约规则。纽约规则认为第一个受让人应当优先,即使第二受让人已获得履行,也以较早受让者优先。其理由是,在双重转让的情况下,两个受让人所获得的权利都是平等的,所以对第一个受让人所受让的权利应当优先保护。有时候,法官认为在第一次转让债权以后,事实上他已经没有权利再进行转让。所以第二次转让后,第二个受让人不应当再获得权利。

(2)英国规则。以让与通知到达债务人的时间先后来确定受让人的优先权。英国规则认为,如果两次债权的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那么第一次转让的受让人应当优先。如果在实行双重转让以后,第一次转让的受让人没有通知债务人,而第二次转让的受让人通知了债务人,则第二次转让的受让人应当优先。

(3)马萨诸塞规则(或称四骑手规则)。根据该规则,第一受让人原则上优先,但如果第二受让人从事了下列行为便可以优先于第一个受让人而受让债权。具体为:第二受让人善意地收受了价金或其他债务的履行;第二,第二受让人获得了针对债务的胜诉判决,他可以强制执行该判决并保有如此获得的金钱;第三,通过债务更新的方式与债权人达成了新的协议;第四,第二受让人获得了象征占有的书面凭证。

(4)签署文件优先规则。此为美国《统一商法典》第9章确定的规则。该规则认为,担保债权人通过在政府部门签署一项表明其利益的信贷声明即可使其担保利益得以保全。两个支付了对价的受让人相比较,最先签署含有让与信贷声明的受让人获得优先权。因此,第二受让人可通过先签署文件获得优先权。

《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权相关文章
  • 优先受偿权是以转让时间起算吗
    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转让时间起算吗在建设工程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之后仍在继续施工,至诉讼时尚未全部施工完毕、没有实际竣工日期的情况下,可根据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目的出发,确定以当事人就工程款结算达成协议的时间作为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应该说是比较妥当的。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优先受偿权适用情形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
    2023-05-06
    253人看过
  • 债权人的债权如何转让给被转让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流程:1、确定债权是否满足可转让的条件,满足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相关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债权转让合同;3、债权转让人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等。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与生效要件介绍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债权转让生效要件: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二、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是不是有效的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转让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规定有两
    2023-02-04
    485人看过
  • 船舶转让受让人申请船舶优先权的条件
    船舶转让时,受让人应依以下程序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一)申请,向转让船舶交付地或者受让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二)优先权催告,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进行催促;(三)申请除权,无人主张的申请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四)除权判决并公告,法院判决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告。一、补发商标转让证明注意事项有哪些补发商标转让证明注意事项有:1、补发证书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应与现有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和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书一致;2、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同时办理的,以变更前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补发证明;3、原商标注册人印章无效的,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印章应当在补发证标注册人印章,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
    2023-03-29
    197人看过
  • 公司法如何规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的,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购买,公司,有限,股份,股票,交易如果对于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其中两个股东互相约定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这种约定有效吗?(因为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从而可能对其他大众小股东造成利益损害)。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不是有限责任的哈。理论上:股份公司是股票自由买卖的公司购买,公司,有限,股份,股票,交易如果对于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其中两个股东
    2023-07-25
    72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受让人取得债权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受让人取得债权债权转让合同生效要件:(一)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二)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三)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四)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二、债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一)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达成合意。(三)债权具有可转移性。(四)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五)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三、债权转让协议书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小写)。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丙的债权共计___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
    2023-06-08
    407人看过
  •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时委托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吗
    技术开发是一项探索性活动,蕴藏着开发不出来的危险。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尽了最大努力,但仍因科技知识、认识水平或试验条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全部或者部分失败,未能取得合同约定的预期目的,即为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一项技术开发的失败或者部分失败属于风险,应当具备以下各项条件:1、课题本身在国际和国内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研究开发方尽了主观努力;3、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属于合理的失败。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1、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2、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
    2023-02-22
    310人看过
  • 优先受偿权顺序如何确定
    一、优先受偿权顺序如何确定在破产程序中,优先受偿权的顺序是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来确定的: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要清偿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费用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权益保障,因此被置于优先清偿的首位。2.清偿顺序为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是国家强制征收的,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财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也享有较高的清偿顺序。3.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那么将按照比例分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并不享有特殊优先权。二、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同样遵循《
    2024-07-24
    158人看过
  • 船舶被转让后优先权如何实现
    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优先受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船舶的优先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二十二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持有有效的证书,证明已经进行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者具有相应的财务保证的,对其造成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前款第(五)项规
    2023-02-16
    56人看过
  •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是谁可以优先
    当涉及到股权向外部转让时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这一问题,例如在股权遭受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形下,其他股东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体现出了更为明显的资合性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5-14
    295人看过
  • 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一定是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问题较多,需慎重。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要交什么税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
    2023-04-05
    219人看过
  • 船舶转让时,受让人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需哪些步骤
    当船舶进行转让之际,接受者有权向海事法庭提出船舶优先权催告之请求,以敦促船只优先权所有人尽快行使其法定权益,撤销该船只所附带的船舶优先权。在船舶所有权转让过程中,接受者若选择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则应将此项请求提交至转让方提供之船舶实际交货地点的海事法庭或接受者居住所在地的海事法庭。《海商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船舶所有人转让已经租出的船舶的所有权,定期租船合同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船舶所有权转让后,原租船合同由受让人和承租人继续履行。
    2024-08-19
    143人看过
  • 债权人怎么办理债权多重转让
    债权是可以多重转让,法律后果为:1、在债权多重转让发生后,债权人已经履行通知义务的受让人的权利优先于债权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受让人的;2、在债权多重转让发生后,债权人均已履行通知义务的,按时间先后确定受让人的优先权。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能起诉吗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还能起诉。债权转让后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人可以仍以自己的身份参加审理和执行。已通知债务人的,受让人有权以自己的身份参加诉讼;审理期间法院可以自由裁量是否准许变更受让人为原告;执行期间,法院应当准许变更受让人为申请执行人。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只将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同时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
    2023-08-01
    125人看过
  • 出资转让、优先购买权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一、企业行为依据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与《合伙协议》的约束。有限责任公司行为主要受《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约束。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1、对注册资金的限制:合伙没有法定的最低投资额,而公司却有注册资本要求。2、公司受到
    2023-08-12
    322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能转让吗
    法律综合知识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4-05-07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权
    词条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被法律赋予优先受偿效力的特种债权虽具有物权的某些效力特点,但其与抵押权、质权等典型担保物权在立法目的、特性、成立要件、基本... 更多>

    #优先权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获得优先受偿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1
      (1)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转让取得工程款债权,应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②法定优先权属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作用是优先支付担保工程款,该权利依附于担保工程,即使被担保工程转让,也不影响承包商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 债权重复转让应当怎么确定受让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3
      第一,在债权多重转让时,已对其履行通知受让人应优先于未履行通知的其他受让人。 第二,在债权多重让与时,都已履行通知义务的。此时应按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先后确定受让人的优先权。 第三,在债权多重让与时,都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仍应该分情况处理: (1)对于债务人已实际向受让人履行的,那么该受让人应取得转让债权的受让权。 (2)对于债务人对受让人都没有实际履行的。此时对于多个转让的债权应由债权人选择一个受让
    • 债权转让管辖权异议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如何确定管辖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1
      债权转让管辖权异议法院确定:债权转让没有约定管辖的,根据合同纠纷的原则,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转让有约定管辖的,按照合同的管辖协议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
    • 债权人转让该工程的所得权有优先受偿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也不影响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 什么是优先受让权,优先受让权有哪些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4
      一、什么是优先受让权? 优先受让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权利人处分标的物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而受让的权利。 二、优先受让权有哪些形式? 常见的优先受让权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是指经过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