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人机构完善贷款定价机制的思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0:50:29 495 人看过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在利率浮动空间加大、市场竞争加剧、信贷资产占比较高的背景下,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机制,是地方法人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盈利能力、增强竞争能力的迫切要求。

从理论上讲,所有的贷款定价都应包括资金与管理成本、风险贴水以及预期收益率。最简单的利率定价方法认为,贷款利率应包括四部分:

(1)银行筹集可放贷资金的成本;

(2)银行的非资金性经营成本;

(3)对银行由于贷款可能发生的违约风险所做出必要的补偿;

(4)为银行股东提供一定的资本收益率必需的每一贷款项目的预期利率水平。之后形成的价格定价方法是在设定的统一的基准利率之外,加上违约风险溢价和期限风险溢价而形成。这一方法基于银行难以准确计量成本的实际,并充分考虑了市场竞争。而最近的客户盈利性分析方法,则基于银行是否对贷款征收了足够的利息来补偿其成本和风险进行定价,假设银行在对每笔贷款申请定价时应考虑与客户的整体关系,注重从与客户整体关系中得到的收益率。

上述贷款定价方法,潜在地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是银行能够精确地了解其成本;二是信息对称,银行能够准确全面地掌握与客户的所有关系,并可以精确地予以量化;三是计量技术完善,银行能够精确地计算客户风险溢价和期限风险溢价;四是银行能够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无障碍地取得所需资金;五是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贷款经办者完全以银行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存在任何道德风险。

然而,由于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等问题,目前商业银行不仅难以准确地核算成本、识别和计量风险,而且还缺乏风险定价的内在动力,存在较为突出的道德风险,在基础数据缺乏、市场本身不够完善的背景下,也缺乏实行贷款风险定价的操作基础。因此,难以直接借鉴这些相对成熟的利率定价方法。

首先,从宏观角度看,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其一,间接融资仍然占据绝大部分份额。银行信贷资金仍然是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主渠道。在银行掌握着大量资金资源的情况下,总体上银企地位并不对等。其二,虽然近几年金融改革步伐加快,银行间竞争加剧,但实际上在市场开发方面,竞争仍然停留在浅表层面,存在对成熟客户竞争过度和市场开发深度不足并存的问题。其三,由于信息开发和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信贷市场上存在明显的信贷配给现象,贷款利率浮动并未根据风险溢价原则调整配置,而只是普遍调高资金获取成本,以利率风险定价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意图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下并未充分实现。

其次,从微观上看,存在激励扭曲。所采取的可行措施就是:继续对现有贷款企业增加贷款,以保持其相对持久的活力、发展和巩固大客户、对现有客户提高利率以增加收益。

再次,在操作层面上,存在技术障碍。地方法人机构由于传统的粗放式信贷经营模式,不仅缺乏同质客户群体的历史数据,而且没有专业、完整的基础业务数据系统,难以实现利率风险计量;同时,利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待完善,缺乏科学的风险溢价确定方法和定价机制。加之,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会计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还面临着客户的逆向选择和内部的道德风险问题。

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地方法人机构在贷款定价方法上,主要采取钉住中央银行基准利率,采取不同区间浮动的方式,对同一类别客户群体,实施无差异定价方法。这种模式的突出问题是:定价原则过于模糊,缺乏量化的操作;风险与收益无法充分匹配;实际运行中的执行受干扰因素过多,在产权约束弱化背景下,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贷款定价机制是策略、方法与管理的有机整体。当前,地方法人机构的贷款定价机制,应结合利率市场化取向,根据面临的环境约束、管理约束和信息约束,采取成本加成定价方法,逐步迈向更高层次的客户盈利性分析定价方法。同时,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正向激励机制。在强化经营利益指标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信贷资产质量核查、市场竞争能力等影响机构长远发展的指标考核体系,建立以风险溢价抵补贷款风险的信贷资产质量考核体系,激发信贷经营人员市场开发意识。

第二,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收益与风险成本相对称原则为基础,增强对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衡量、定价和控制能力。合理的风险定价既要保证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也应保证风险定价不要太低而产生新的逆向选择。风险溢价的设定是贷款定价中最困难的一步,可以使用信用评级和在险价值等多种风险调整方法。但是,对高风险顾客加收银行认定的全部风险所需溢价并不总是明智的。可能在短期内,促使顾客采取高风险经营策略以弥补较高的资金成本;而长期来看,则可能存在逆向选择,使客户群体质量下降,从而加剧了贷款风险。因此,可以同时使用价格(贷款利率)和信用分配(即不管价格如何拒绝某些贷款)来管理贷款组合的规模和构成。

第三,积累风险数据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为贷款定价提供数据支撑。完善信息生产和加工,完善对潜在借款者进行风险评估的手段和技术。建立行业和客户分析信息系统,对信贷历史数据进行补录、分析,建立初步的信贷数据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建立信贷风险信息模型,逐步完善利率定价管理及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溢价评测体系,及时为贷款定价提供基础数据。

第四,改革内部管理体制。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管的控制部门,该部门直接对银行董事会或行长负责,制定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及监控规程,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合理确定银行内部资金核算使用的利率和面向客户的外部利率。通过确定反映市场变化同时兼顾各部门利益的内部利率,引导资金向高收益、低风险的项目集中,降低总体风险,实现全行战略发展意图。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建立以安全为前提、以效益为中心的外部利率确定体系。

第五,逐步建立规避利率风险产品。贷款市场化定价后,不仅面临传统的信用风险,还将面临利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因此,有必要尝试建立规避利率风险的对冲机制,谨慎开发包括利率期货、远期协定、期权、互换等在内的风险避险工具,开发贷款票据化的流动性管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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