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人机构完善贷款定价机制的思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0:50:29 495 人看过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在利率浮动空间加大、市场竞争加剧、信贷资产占比较高的背景下,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机制,是地方法人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盈利能力、增强竞争能力的迫切要求。

从理论上讲,所有的贷款定价都应包括资金与管理成本、风险贴水以及预期收益率。最简单的利率定价方法认为,贷款利率应包括四部分:

(1)银行筹集可放贷资金的成本;

(2)银行的非资金性经营成本;

(3)对银行由于贷款可能发生的违约风险所做出必要的补偿;

(4)为银行股东提供一定的资本收益率必需的每一贷款项目的预期利率水平。之后形成的价格定价方法是在设定的统一的基准利率之外,加上违约风险溢价和期限风险溢价而形成。这一方法基于银行难以准确计量成本的实际,并充分考虑了市场竞争。而最近的客户盈利性分析方法,则基于银行是否对贷款征收了足够的利息来补偿其成本和风险进行定价,假设银行在对每笔贷款申请定价时应考虑与客户的整体关系,注重从与客户整体关系中得到的收益率。

上述贷款定价方法,潜在地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是银行能够精确地了解其成本;二是信息对称,银行能够准确全面地掌握与客户的所有关系,并可以精确地予以量化;三是计量技术完善,银行能够精确地计算客户风险溢价和期限风险溢价;四是银行能够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无障碍地取得所需资金;五是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贷款经办者完全以银行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存在任何道德风险。

然而,由于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等问题,目前商业银行不仅难以准确地核算成本、识别和计量风险,而且还缺乏风险定价的内在动力,存在较为突出的道德风险,在基础数据缺乏、市场本身不够完善的背景下,也缺乏实行贷款风险定价的操作基础。因此,难以直接借鉴这些相对成熟的利率定价方法。

首先,从宏观角度看,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其一,间接融资仍然占据绝大部分份额。银行信贷资金仍然是企业获取外部融资的主渠道。在银行掌握着大量资金资源的情况下,总体上银企地位并不对等。其二,虽然近几年金融改革步伐加快,银行间竞争加剧,但实际上在市场开发方面,竞争仍然停留在浅表层面,存在对成熟客户竞争过度和市场开发深度不足并存的问题。其三,由于信息开发和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信贷市场上存在明显的信贷配给现象,贷款利率浮动并未根据风险溢价原则调整配置,而只是普遍调高资金获取成本,以利率风险定价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意图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下并未充分实现。

其次,从微观上看,存在激励扭曲。所采取的可行措施就是:继续对现有贷款企业增加贷款,以保持其相对持久的活力、发展和巩固大客户、对现有客户提高利率以增加收益。

再次,在操作层面上,存在技术障碍。地方法人机构由于传统的粗放式信贷经营模式,不仅缺乏同质客户群体的历史数据,而且没有专业、完整的基础业务数据系统,难以实现利率风险计量;同时,利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待完善,缺乏科学的风险溢价确定方法和定价机制。加之,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会计数据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信息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还面临着客户的逆向选择和内部的道德风险问题。

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地方法人机构在贷款定价方法上,主要采取钉住中央银行基准利率,采取不同区间浮动的方式,对同一类别客户群体,实施无差异定价方法。这种模式的突出问题是:定价原则过于模糊,缺乏量化的操作;风险与收益无法充分匹配;实际运行中的执行受干扰因素过多,在产权约束弱化背景下,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贷款定价机制是策略、方法与管理的有机整体。当前,地方法人机构的贷款定价机制,应结合利率市场化取向,根据面临的环境约束、管理约束和信息约束,采取成本加成定价方法,逐步迈向更高层次的客户盈利性分析定价方法。同时,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建立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正向激励机制。在强化经营利益指标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对信贷资产质量核查、市场竞争能力等影响机构长远发展的指标考核体系,建立以风险溢价抵补贷款风险的信贷资产质量考核体系,激发信贷经营人员市场开发意识。

第二,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收益与风险成本相对称原则为基础,增强对风险进行准确的识别、衡量、定价和控制能力。合理的风险定价既要保证商业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也应保证风险定价不要太低而产生新的逆向选择。风险溢价的设定是贷款定价中最困难的一步,可以使用信用评级和在险价值等多种风险调整方法。但是,对高风险顾客加收银行认定的全部风险所需溢价并不总是明智的。可能在短期内,促使顾客采取高风险经营策略以弥补较高的资金成本;而长期来看,则可能存在逆向选择,使客户群体质量下降,从而加剧了贷款风险。因此,可以同时使用价格(贷款利率)和信用分配(即不管价格如何拒绝某些贷款)来管理贷款组合的规模和构成。

第三,积累风险数据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为贷款定价提供数据支撑。完善信息生产和加工,完善对潜在借款者进行风险评估的手段和技术。建立行业和客户分析信息系统,对信贷历史数据进行补录、分析,建立初步的信贷数据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建立信贷风险信息模型,逐步完善利率定价管理及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溢价评测体系,及时为贷款定价提供基础数据。

第四,改革内部管理体制。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管的控制部门,该部门直接对银行董事会或行长负责,制定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及监控规程,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合理确定银行内部资金核算使用的利率和面向客户的外部利率。通过确定反映市场变化同时兼顾各部门利益的内部利率,引导资金向高收益、低风险的项目集中,降低总体风险,实现全行战略发展意图。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建立以安全为前提、以效益为中心的外部利率确定体系。

第五,逐步建立规避利率风险产品。贷款市场化定价后,不仅面临传统的信用风险,还将面临利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因此,有必要尝试建立规避利率风险的对冲机制,谨慎开发包括利率期货、远期协定、期权、互换等在内的风险避险工具,开发贷款票据化的流动性管理工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7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完善我国减刑制度的思考
    我国的刑罚变更执行制度是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三项制度。现有的减刑制度既不具有可撤销性,也没有附加考验期限,这种减刑机制一方面不利于已经被减刑释放的人继续认真改造,另一方面容易造成监管人员在减刑当中弄虚作假,收受贿赂。而且,减刑制度名为刑罚变更执行制度实为减少刑期不执行的一项制度,以上两个方面问题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到生效判决的法律威严。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假释制度作为世界各国通行的一项行刑制度,在不少国家保持了较高的适用率,而在我国历年来却一直适用率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多年来全国适用假释的罪犯人数在罪犯中所占比例不超过3%。现实中如此低的假释比例,造成法律资源的闲置,使假释制度的刑罚实践作用微乎其微。笔者认为,鉴于现有减刑、假释制度在运行机制上的严重缺陷,应建立新型的减刑制度以取代现有的减刑制度,以弥补其不足。我国可以借鉴假释制度的规定,赋予现行减刑制度可以撤销性和考验期限。当发现
    2023-04-22
    220人看过
  • 完善我国强制保险制度的思考
    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特定的义务主体必须投保某种险种,特定的义务主体必须开办相应的险种业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强制保险分为商业强制保险和社会强制保险,本文所讨论的是适用我国保险法的商业强制保险。一、强制保险的法律依据商业保险属民事法律活动,根据我国民商法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意思自治的原则,企业和个人订立合同完全是当事人的自主行为,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同时,民事活动的意思自治是有限的,作为一般制度的例外,多数国家为了国家的特殊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均通过立法,规定特定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合同,如,国家根据国防建设需要,可以有偿征用土地和有偿使用运输工具;又如,绝大多数国家通过立法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正是遵循这一原则,我国保险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二、
    2023-04-23
    359人看过
  • 完善流转税税制的几点思考
    一、对现行流转税税制的问题估价现行流转税税制的基本框架是1993年底确定的,在双主体税制结构中,流转税收入比重一直在70%左右,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过将近13年的运行,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逐步显现的流转税税制缺陷仅靠管理已无法弥补,突出表现在:一是与当前的经济环境不相适应。1994年,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刚刚确立,现在,基本框架已初步建立,正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阶段;1994年面临着治理通货膨胀,促进宏观经济尽快“软着陆”的迫切任务,而近几年,国内经济一直处于上升期,宏观调控的重心是保持好当前良好的经济增长势头,通过必要调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综合国力明显提高,全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代。二是与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不相适应。党的十六大制定了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在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创新型社会
    2023-05-03
    386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的完善
    由于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全体破产管理人人的利益,所以破产管理人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在破产管理人制度中,首先要解决的是管理人的选任问题。现在各国破产法律中规定选任主体,主要有:法院选任、债权选任、债权人会议与其他机关联合选任几种方式。在我国,不管是旧的破产法规定的清算组还是新的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都是由法院进行指定的。法院选任在当今各国立法例中是较为常见的一种选任方法。法国、日本、埃及、泰国、韩国、伊朗等国家均实行这种制度。由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其最大的优点在于效率高,能及时产生破产管理人,并且能够保证破产管理人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助于保持破产管理人的中立地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法院选任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债权人的自治能力。破产在本质上是当债权人会议的当事人,其当然会要求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2023-04-24
    381人看过
  • 淮滨法院完善司法鉴定工作机制
    近年来,淮滨法院重视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从硬件设置、风险告知和监督制度等方面完善司法鉴定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技术对外委托工作水平。鉴定风险告知。明确规定在鉴定受理时,司法技术科将鉴定程序和案件可能采用的鉴定方法,某种鉴定检测方法对检材可能造成的不可逆损害、受现有鉴定技术水平所限可能无法作出鉴定结论等情况告知当事人,使当事人提前了解风险,做到慎重考虑。选择机构过程公开透明。在鉴定机构选择中,司法技术科提前3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由双方共同商定委托方式;对于拍卖类案件和不能协商一致的案件,一律采用鉴定机构轮候摇号制;对于敏感、重大案件或一方当事人未到场的案件,记录在案,以备当事人查询。强化现场监督。当事人通过摇号方式选择鉴定、拍卖和评估机构的,摇号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检查,并由原告放置小球,被告启动选号按钮。摇号结束后,由双方当事人和鉴定科人员当场对选号结果进行确认。司法技术科负责人及监
    2023-06-06
    407人看过
  • 对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在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政民主观念深入人心,各种政治体制也都较为健全,其中宪法监督体制也都确立得比较早,而且随着实践的发展,也在逐步完善。只有强化宪法监督,才能确保宪法发挥最大限度的效能。没有监督的力量和机制,宪政的运作也将难以为继。笔者的看法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设立独立的宪法委员会,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与宪法委员会的专门机构违宪审查制结合起来,实行以宪法委员会的专门机构审查为主的体制。宪法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有: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如发现违宪条款,有权分别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处理建议。审查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省级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如认为其违宪,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建议。审查中央国家机关及其重要组成人员、各政党、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具体行为,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处理意见。就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分别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
    2023-04-24
    39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的思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3
      农村土地是农民生存的资本更是农民生活保障的重要基础,农民没有了土地就就没有了生活保障,国家为了加快农村发展建设对农村的土地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对土地进行经营。本文主要针对关于完善农村土地问题法律法规的思考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在丈章中阐述了相应完善土地问题法律法规的相关建议,旨在为完善农村土地问题提供可行性思路,为土地建设发展和利用作出更多贡献。
    • 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制度机构设置完善完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人民法院1.性质。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明确了人民法院履行国家审判职能的性质。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其他国家机关不能分享。2.产生。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它监督。3.设置。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
    • 制约监督机制如何完善司法公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6
      对于遏制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而言,监督机制可以从通过完善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第一,从制度监督来说,制度中包含了对于制约监督机制的保护和设计,将会使得制约监督作为机制存在于各个不同的国家机器的运转中,这也必然包括了司法的运转,也必然会对司法腐败产生的制约,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保障,制度上对于制约监督机制的认可和接纳,是制约监督的存在的前提和根本。第二,从法律监督来说,当前依法治国的推进和法治社会、法
    •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规范完善完善完善公检法规定的有效条例和行政处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1
      (一)端正执法思想,忠诚履行法定职责。首先,深入开展执法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广大监狱警察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其次,扎实开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专题教育活动,深刻查找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予以整改,增强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要尊重罪犯在改造中的主体地位,用正确的执法理念实施对罪犯的改造。四要广泛调动社会的一切积极
    • 怎么考司法鉴定机构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6
      指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情 1、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可以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但不能提供鉴定机构的,由法院直接指定; 三、双方均申请司法鉴定,但不能与司法鉴定机构构的,由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