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性裁员有哪些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0:10:27 152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员的限制包括裁减人数要在20个以下或者占职工总数的10%,符合经济裁员的情形,特定人员不能裁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企业经济性裁员赔偿标准

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应发给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是:

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给1个月相当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就发给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按企业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所谓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包括销售提成)、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等不在工资之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性裁员相关文章
  • 企业经济性裁员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3-02-06
    102人看过
  • 企业经济性裁员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3-04-22
    313人看过
  • 企业经济性裁员程序有哪些步骤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一、
    2023-03-22
    479人看过
  • 实行经济性裁员企业的标准及限制性规定
    (一)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长期亏损,六个月以上发不出工资、一年内扭亏无望的严重困难企业裁员,应提前三十日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中央驻鲁和省属企业,向省劳动厅报告;市、地、县(市、区)属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向市、地劳动局报告,听取劳动部门意见后,方可裁减人员。(二)用人单位转产被兼并的,原则上不得裁减人员,被兼并的企业需裁减人员时,裁减的人员一般由兼并企业接收安置(三)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按规定发给裁减人员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的,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的工资(按停发工资前十二个月劳动者实得月平均工资计发,下同);从第十一年起,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半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发给。(四)对下列人员(本人自愿除外)用人单位一般不应裁减,必须裁减的,要征得省(市、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1.工作时间较长
    2023-04-22
    456人看过
  •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后续工作有哪些
    1、清偿社会保险欠缴的数额。企业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缴清欠缴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支付拖欠被裁减人员的工资和参加医疗保险前发生的医疗费等,以货币形式及时支付并结清。2、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档案的转移手续。企业应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被裁减人员办理档案转移和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手续。被裁减人员持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3、社会保险接续手续办理。企业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尚未重新就业的被裁减人员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一、2022裁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法定整
    2023-02-26
    466人看过
  • 企业经济性裁员流程
    经济性裁员
    企业经济性裁员流程经济裁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经过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
    2023-04-19
    454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仍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经济性裁员有以下法定情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 更多>

    #经济性裁员
    相关咨询
    • 企业经济性裁员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6
      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
    • 经济性裁员不得限制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2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 企业经济性裁员严重程度的限制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3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本条规定裁员,6个月内聘用人员的,应优先录用被裁员。《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几条条文说明》第27条本条中的《法定整改期》是指依据《中华人民
    •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8
      (1)企业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苏政发[2001]157号文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 (2)企业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有: ①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②制定裁员实施方案,提出
    • 《企业经济性裁员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2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