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转移市民可就近办理失业金核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7:11:19 412 人看过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南京市户籍人员失业保险金核定手续,可就近在区经办机构办理;市经办机构仅办理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核定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无锡市人社局也对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调整。

市民可就近办理失业保险金核定手续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管理部下发通知,简化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即日起,南京市户籍人员失业保险金核定手续,可就近在区经办机构办理;市经办机构仅办理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核定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另外,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业务时,用人单位填写的《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改为《终止、解除合同备案申报花名册》,在2013年6月30日前原申请表可以继续使用。

无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至1320元/月

失业保险相关规定,无锡市人社局对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调整,决定从今年6月起失业保险金上限由原1140元/月提高到1320元/月,调整对象为今年6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据了解,今年4月无锡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提高到689元/月,这次又提高了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使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本次上限标准调整的对象为按原失业保险金上限标准1140元/月发放的失业人员,对这类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重新计算,计算后标准不足1320元/月的按实际计算标准发放,高于1320元/月的按1320元/月发放。

据统计,本次调整,无锡市区共涉及到6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3870人,占失业保险金在领人数的12%,人均提高141元/月。调整从今年6月起执行,涉及调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从9月份起将按新标准发放,6月、7月、8月在领人员的调整补发金额也将随9月份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吗
    失业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的工作地进行转移,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在失业保险缴纳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1、是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应参加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统筹。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是指这一单位及其职工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单位注册登记地也随之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向原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开具转移证明,注明
    2023-03-20
    257人看过
  • 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就能领失业保险金?“是否一旦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学习过之前推送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您一定会说:不是的!只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需求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因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被终止。(二)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二是企业依
    2023-03-17
    195人看过
  • 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吗?
    失业保险是可以随着参保人的工作地进行转移的,失业保险是按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的。一、失业金最后一个月没有发生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可能超过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更不可能超过100,按照规定,一般是本人工资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40,最高不能超过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最低不能低
    2023-03-21
    383人看过
  • 南京失业保险新政策
    南京市新出台的失业保险政策规定,自7月1日起,异地失业人员将享受与南京市民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在保险金领取方式上,异地失业人员有三种选择:只要在南京市就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缴费,在失业时,都可以享受南京市的失业保险待遇。一是可选择在南京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异地失业人员可持有效的暂住证,在暂住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定期申领手续,与本市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二是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负责代为发放失业保险待遇。需划转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介绍、培训补贴,按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1/2计算划转。三是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异地失业人员如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知识延伸——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
    2023-05-01
    239人看过
  • 失业了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金领取要具备以下条件: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对象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
    2023-05-01
    305人看过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一、失业保险关系,怎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之后与失业保险制度诸方面的关系,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组织联系方面的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在立法和制度范围内所享有的权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和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以及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失业保险机构所记载管理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档案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持有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制发的失业证或失业保险手册等。通常所说的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就是指职工从甲地转移到乙地之后,过去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和缴费年限继续有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继续保留。二、在外省工作的失业人员怎么领取失业保
    2023-02-1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就近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0
      失业金的办理: 失业金可在就近区域的社保局办理. 需准备的材料: a)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办理时才填表 b)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 c)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d)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e)工、农、中、建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的个人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 重庆市失业保险转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1参保人员或单位到原参保地社保组织开具交费凭证2参保个人或单位凭交费凭证到新参保地履历养老保险关系并交费3参保个人或单位将交费凭证交新参保地社保组织申请转移,符合要求的开具接收函,由新参保地社保组织邮寄或本人自带到原参保地社保组织(15工作日内)4原参保地申请组织开具转移接续资料邮寄或本人自带到新参保组织并且将转移资本到新参保地社保组织(15工作日内)5新参保地社保组织接收到资料和资本后,及时通知
    • 南京失业保险办理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6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南京市户籍人员失业保险金核定手续,可就近在区经办机构办理;市经
    • 失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失业保险怎么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转移地失业保险经营机构应当向转移地或员工发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书。转出公司和员工在发行证明书后60天内向转移地经营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手续,自转移地停止支付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移地经营机构认定的支付基数支付失业保险费。转出前后的收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者关系转移,在市行政区域内跨越统一地区转移失业保险关
    • 失业保险转移怎么办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根据你的描述,其实失业保险转移申请的申请是: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果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读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