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诉讼股权转让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20:12:43 284 人看过

(一)民法典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与赔偿损失乃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后的主要处理措施。

(二)财产返还的细则

1、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三)协议无效受让方应完成的程序

1、受让方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亦应完璧归赵;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但要返还给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受让方分红时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转让方;受让方分红时不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公司。道理很简单:转让方即使未与受让方缔结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也不能违法分红。

(四)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的协议失效

1、就赔偿损失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对由于自己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赔偿的损失仅限于返还财产之后仍无法消弭的财产损失。

2、另外,受让方向转让方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公司利益直接受损、转让方作为股东利益间接受损的部分。受让方在实际经营管理公司期间不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仅导致公司利益直接受损,而且导致股东利益间接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公司遭受的损害获得了赔偿,股东利益也将因此而灰飞烟灭。因此,转让方不能就此对受让方股东主张损害赔偿,而只能通过敦促公司对受让方股东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公司怠于或者拒绝对其提起诉讼时,转让方在恢复股东资格以后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在计算转让方作为原告股东的持股期间时,转让方的股东资格视为未中断。

一、怎么认定股权转让无效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

注意: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

(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

3、违反特别规定

二、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

这里我们要注意: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

(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

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股东内部转让一般没有什么争议。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应争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先购买权。如果两个以上的股东都主张优先权时,各方可协商购买比例,如协商不成,各方按出资比例购买。

股东在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如果违反上述程序与规定,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转让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必须详细了解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否则将导致转让无效,从而带来麻烦和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公司法股权转让无效是怎样设定的
    一、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则这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属于无效。或是公司章程当中规定了“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的股东,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若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的时候,其协议也有可能会被认为无效。这里我们要注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的条款不可以跟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若是有这种相关规定那就违反了股东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股东股权的基本权利,应当属于无效。二、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
    2023-06-29
    75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怎样注明是无偿转让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身份信息;2.股权的转让: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3.违约责任;4.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5.协议的生效及其他;6.双方签字盖章。一、怎么写申请股权转让报告股权转让申请书一般应涵盖以下内容:1.转让前股东的相关情况,具体包括:姓名、股东编号、证件号码、股权证号码,转让前后的股份数额、股份类别、拟转让的股数;2.转让后股东相关情况,具体包括:姓名、股东编号、证件号码、股权证号码、转让后的股份数额;3.转让原因与转让主要情况,具体包括转让后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情况,以及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的情况。4.附上公司相关决议等材料。文末需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章,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
    2023-02-20
    246人看过
  • 恶意串通转让股权损人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为人逃避责任,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刘霞(化名)将其在安阳市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46%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其二哥刘强(化名),并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其转让股权的行为究竟是否有效呢?8月16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为人逃避责任,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刘霞(化名)将其在安阳市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46%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其二哥刘强(化名),并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其转让股权的行为究竟是否有效呢?8月16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刘霞与被告刘强于2009年4月2日所签订的安阳市丰源农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事情还要从被告刘霞的儿子尚山(化名)说起,2008年11月26日尚山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将原告平安(化名)撞成重伤,后尚山犯被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本案被告刘
    2023-06-09
    361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无效
    原告**永汇丰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科工集团公司、**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第三人**百诚创信贸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海民初字第27259号原告**永汇丰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中国**科工集团公司被告**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第三人**百诚创信贸易有限公司原告**永汇丰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公司)与被告中国**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所)、第三人**百诚创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范-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何*水、谢-金,被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晖,被告产权交易所的委托代理人程*梅、邢*新,第三人百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磊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丰公司诉称,**集团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04-27
    127人看过
  • 股权转让无效确认之诉及返还之诉
    依《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如股权转让未经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三年内转让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期内转让股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未经变更登记;股东可以提起诉讼。一、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不仅要经过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还要享有其他原股东的优先受让权;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4、即公司不得受让公司股份的法律主体。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二、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股权转让后,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相应手续。股份有限公
    2023-04-11
    283人看过
  • 房屋转让无效的诉讼时效
    律师解答:三年。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4-07-28
    142人看过
  • 公司转让股权合同无效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有: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转让给股东张三”,如果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李四,那么个转让行为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只能以原始价转让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购买,不能转让给股东外的其他人”,如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时,其协议也有可能被认为无效。这里我们要注意: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2、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
    2023-02-18
    284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与股权转让纠纷的解决
    三年。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收回投资、解除股东身份的一种方式,在日常公司经营活动领域,股权转让,也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同时,股权转让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民事纠纷。股权转让一般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进行转让,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出让方和受让方会就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进行约定,包括股权转让价款、价款的支付时间,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时间等等。一般情形下,《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该协议即对协议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履行该协议的过程中,转让方或受让方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事宜,由此而导致双方的股权转让事宜发生纠纷。很多当事人在股权纠纷发生后,消极维权,导致该纠纷经过了诉讼时效而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自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细节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
    2023-07-03
    234人看过
  • 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起诉状怎么写?
    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起诉状需要写清楚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审判长、审判员:今天,江西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黄X诉被告王XX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受原告黄X的委托,湖南省平江县**法律服务所接受原告黄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我展开了必要的调查,并充分参与了本案的庭审举证和质证,我对本案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现我就本案发表于下代理意见,希望法庭充分听取并予以采纳:原、被告所订立的《合作协议书》其实质是一份公司股份转让合同。经查,原、被告所订立的《合作协议书》中所指称的“整个项目”实际上就是被告持有25%股份的江西XX有限公司,被告转出给原告的5%的股份即被告所持的该公司股份。由此可见,该《合作协议书》实质上就是一份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原、被告所订立的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违反了我国《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2023-06-27
    124人看过
  • 疑转让方已事先抽走资金股权受让方诉转让无效
    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股权受让方以转让方已事先抽走出资为由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上诉案件。2007年1月,股权受让方周某将中国旅游报社(下称旅游报社)和南通纺织装饰品公司(下称纺织公司)起诉至一审法院。周某称,2004年8月16日,其与旅游报社、纺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旅游报社将其持有的北京品一村旅游商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品一村公司)的51%股权转让给周某与纺织公司,股权转让费作价1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周某了解到旅游报社、纺织公司在成立品一村公司后的2002年已抽走了各自在品一村的全部出资,品一村公司实际上已成为空壳,且欠付巨额外债,故起诉要求确认周某与旅游报社、纺织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与旅游报社、纺织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时,虽未履行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法定手续,但签订此股权转让协议是三方当事
    2023-06-09
    271人看过
  • 股权转让非本人签名转让协议无效
    2004年4月19日,王女士出资20万元与张某等人开办洛阳市某矿业有限公司。2008年11月27日,王女士发现自己的20万元股份变更到了李某的名下,但王女士并没有签订过任何变更股份手续,于是,王女士将矿业有限公司和李某告上了法庭。但被告矿业有限公司则辩称原告王女士在公司只是顶名股东,未投入股金,其要求确认在公司的20万元股权,属无理要求;2004年10月13日,张某收取李某20万元现金交公司账上,将原告空股股东名字取消,吸收姜汉卫为新股东,制造了股东转让协议和收款证明。法院审理后认为,2004年8月26日,洛阳某矿业有限公司给王女士出具盖有公司公章的《证明》是真实的。同年10月13日,王女士与李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因均不是王女士和李某在该《股权转让协议》上亲笔签名,该协议无效,原告王女士要求确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矿业公司辩称的王女士是顶名股东,未投入股金的辩论意见,但其没
    2023-06-05
    257人看过
  • 转让股权股东变更协议无效怎么办?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返还财产(折价补偿)与赔偿损失乃股权转让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之后的主要处理措施。2、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3、受让方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亦应完璧归赵;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但要返还给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受让方分红时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
    2023-06-27
    364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诉讼当事人应当怎样确定
    一、股权转让的诉讼当事人应当怎样确定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被告;另外,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所以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质权人怎样实现股权质权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
    2024-01-27
    82人看过
  • 股权转让如何进行诉讼?
    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被告;另外,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所以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一、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怎么办股权出让人是实际投资未到位者或抽逃投资者的处理:1、如出让人转让股权时,对受让人隐瞒了其真实出资情况的,受让人可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2、如公司债权人因追索债权,而将受让人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起诉的,审理中受让人又以欺诈为由主张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则应告知其另行起诉。二、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等于股权转让已经实现吗不等于。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指股权转让合同对合同双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即出让人有转让股权,受让人有支付对价的义务;但此时股权仍未发生转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续,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权。三、股权转让的标准有哪些?遵循下列标准:1.合同生效转移说。即股权转让合同
    2023-03-20
    37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东名义股权转让起诉书无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03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
    • 诉讼中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有什么影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6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被告承担享有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因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交付股权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股权转让超过诉讼时效后果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9
      1、前几年指的是几年前?当年年终到目前如果超过两年,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2、如果在该股权债权未超过诉讼时效的前提下,具体分析:董事长的行为虽然加盖公司公章,但是其把股权转让在自己名下,实为侵吞公司的财产,有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嫌疑,此举建议报警处理;针对你们的股东权益问题,我是这样认为的,可以起诉要求公司按照当年年底的股权转让价格计算股东权益,并进行返还。当然更为合理的计算方式应为上一年度的股权转让
    • 股权转让怎样确定诉讼当事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02
      以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人,即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作为原被告;另外,在涉及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方面还涉及利害关系人公司,所以还可以将公司列为第三人。
    • 股份转让协议哪些情况下无效,股份转让协议怎样会无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股份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有: 1、人数:《公司法》要求有限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要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导致股东超出200人的,应当由证监会申请核准。 2、主体资格:股权受让方不得存在如法律禁止参与经营活动等禁止性情形; 如《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禁止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 3、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