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40:35 407 人看过

(一)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二)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此外还要考虑三种情况:一是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的问题。

土地征收后补偿款怎么分配???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三块,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一般来说,村集体提留土地补偿费的20%-30%,其余分配到农民个人手上,常见的分配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谁家的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谁。另外一种是在全体村民中平均分配,但不管采取哪种分配方式,都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安置补助费按照谁安置支付给谁的原则,如果被征地农民自愿放弃安置,则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可以直接领取失地保险费,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因不需要购买社保,所以,补偿费直接发放到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征收,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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