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7:12:09 212 人看过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一、不服国家赔偿案件决定申诉有期限多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确定了刑事赔偿由人民法院特设的赔偿委员会来处理。但是,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既然是应赔偿请求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裁决的司法活动,就应当遵守司法程序的一般规则,赔偿的一般程序是: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合议。无论是行政审判庭,还是赔偿委员会,都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三、国家赔偿怎么追责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国家赔偿法》中,对什么是国家赔偿法的追责制度,没有明确定义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此,在赔偿案件在实践中,往往难以适用。然而在国家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工作人员,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给赔偿请求人的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例如:内蒙**吉勒图国家赔偿一案,虽然此案再审被改判无罪,司法机关最终纠正了错案,正义得以申张。但是,接下来还需要让我们查一下当年办错案件的相关人员,是如何被问责,同时,更最重要的是必须查清,到底具体办案的相关人员究竟是疏忽大意,还是渎职犯罪。只有对相关责任人的疏忽错误一查到底,才能让办案人员彻底明白,避免草率敷衍,避免玩忽职守,最后只能是草菅人命。

另一类是因错捕、错判等出现的错案造成赔偿请求人限制人身自由和精神上的损害。又如:**吉勒图国家赔偿一案,被冤枉的人因为被错判,被错押,导致了他们经济上的损失及巨大的精神痛苦,国家赔偿就既有经济上的补偿,也有精神上的抚慰。给的钱再多也难抹平他们心里永远的伤痛,他们希望按照国家法律程序进行追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陈满申请国家赔偿966万不成,申请国家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事件经过】昨日上午,陈-满与代理律师王*琼、易*友前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参加陈-满国家赔偿申请一案的听证。记者从王*琼律师以及陈-满处了解到,由于赔偿申请人与赔偿主体方分歧较大,当天的听证会上,双方只互相交流了看法和意见,并未达成一致。“双方交流了各自看法和意见,但是就赔偿一事没有达成一致。”听证会结束后,陈-满介绍,回家近两个月,他感觉非常好。他坦言,海口是他伤心之地,但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得不来。“律师提出的国家赔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陈-满说。从1992年起,至今年2月1日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已53岁的陈-满失去自由23年,累计8437天,是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在当天的听证过程中,海南高院认为陈-满被关押天数为8436天。陈-满代理律师王*琼说:“法院算的比我们少一天,因为法院是按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刑拘通知书上的日期计算,但实际上陈-满在
    2023-06-13
    441人看过
  • 超过国家赔偿时效期间怎么办,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
    一、超过国家赔偿时效期间怎么办超过国家赔偿时效的解决办法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这一规定与《民法典》的规定完全一致。其要点有三:1、必须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即只有时效期间已经过1年6个月之后,出现法定中止事由,才能形成时效中止。2、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出现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必须达到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程度。不可抗力,一般指地震、水灾、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在当时条件下,请求人无法预测、抗拒、控制和避免。其他障碍,指请求人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造成神志不清至不能行使请求权之程度。3、造成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时效期间应继续计算,中止前的1年6个月仍应计算在内。与时效的中止相关联的,还有时效的中断和时效的
    2023-06-23
    447人看过
  • 驳回国家赔偿申请怎样处理
    一、驳回国家赔偿申请怎样处理1、国家赔偿申请被驳回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是向法院起诉。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第二十五条,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如何赔偿1、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或者是工作人员因为行使职权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损害,依法应该给予赔偿。2、国家赔偿项目:(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
    2023-06-11
    200人看过
  • 申请国家赔偿和赔偿诉讼怎么做?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
    2023-08-15
    202人看过
  • 怎么样的破产申请是不予受理
    (1)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第六十条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
    2023-04-29
    64人看过
  • 国家赔偿中哪些财产不予赔偿
    国家赔偿中有三种不予赔偿的情形:1、立法赔偿,立法赔偿是指国家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立法行为是国家豁免的主要领域之一,因立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只有在很少情况下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2、军事赔偿,军事赔偿是指国家军事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违法行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但赔偿费用不是由国家财政负担,而是由部队以军费和第三产业的收入支出。3、抽象行政行为赔偿,根据行政诉讼法,抽象行政行为不能被直接起诉,即使该行为违法,如果发生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现实后果,也要通过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所以完全可通过起诉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赔偿诉讼,不必诉抽象行政行为。一、国家赔偿中哪些不予赔偿国家赔偿中不予赔偿的行为具体如下:第一、行政赔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
    2023-02-21
    100人看过
  • 工地受伤企业不予赔偿怎么办
    属于工伤,公司不给处理的话,劳动者在一年内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就工伤待遇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仲裁、诉讼。向法院起诉,涉及医疗费用的,法院会裁定先予执行。如果没有支付医疗费用,法院会强制执行。工地受伤求助哪个部门工地受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求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工伤。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2023-07-30
    171人看过
  • 车祸对方受伤不予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车祸受伤对方不赔偿,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要求对方赔偿的诉讼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车祸后对方不去处理怎么办发生车祸后对方不去处理,方法如下:1、立即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2023-07-26
    453人看过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怎么办
    诉讼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2023-02-11
    401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怎么办?
    一、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1、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2、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二、信息公开的好处有哪些?1、保障公民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是公民实现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的前提。对国家而言,没有这一条,作为基石的民主制度只能是空中楼阁。2、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政府信息公开,
    2023-03-29
    1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赔偿请求人申诉,法院不予受理?
    一、哪些情况下赔偿请求人申诉,法院不予受理?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赔偿委员会驳回申诉后,申诉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二)赔偿请求人对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不服,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在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的;(三)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对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四)赔偿请求人对行使侦查、检察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主管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作出的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申请复议后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但赔偿请求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在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相关决定生效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诉的。二、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哪
    2023-06-03
    98人看过
  • 遭受家怎样申请离婚赔偿
    一、遭受家怎样申请离婚赔偿1、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
    2023-06-12
    195人看过
  • 国家赔偿申请书由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
    国家赔偿申请书,由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受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案件案由的确定1、错误刑事拘留赔偿: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赔偿案件。2、错误逮捕赔偿: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赔偿案件。3、错捕错判共同赔偿: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宣告无罪的赔偿案件。4、再审改判无罪赔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赔偿案件。5、刑讯逼供致人伤害、死亡赔偿: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案件。6、使用暴力、唆使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害、死亡赔偿: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赔偿案件。7、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人伤害、死亡
    2023-08-02
    130人看过
  • 怎么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如下: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当事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等机关;3、递交申请书;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重复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
    2023-07-25
    21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如何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 国家赔偿的受理程序是怎样的,国家赔偿的申请应当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家赔偿的受理程序: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申请书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3.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
    • 企业被国家赔偿, 检察院不予受理怎么办, 国家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23
      如果属于检察院办错案件赔偿,检察院和企业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要求检察院赔偿的,应当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 国家赔偿申请超过期限不赔偿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03
      1、必须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即只有时效期间已经过1年6个月之后,出现法定中止事由,才能形成时效中止。 2、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出现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必须达到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程度。不可抗力,一般指地震、水灾、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在当时条件下,请求人无法预测、抗拒、控制和避免。其他障碍,指请求人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造成神志不清至不能行使请求权之程度。 3、造成时效中
    • 国家赔偿在哪些情况下会不予受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
      赔偿申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受理: 1、赔偿请求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的; 2、本机关不是赔偿义务机关的; 3、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 4、超过请求时效且无正当理由的; 5、办理赔偿案件时无法确定公安机关是否存在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6、对赔偿请求已经依法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终止或者是否予以赔偿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