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9 10:52:25 373 人看过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如下:

第一条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职工:

(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二)各类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的国家机关及其该类员;

(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六)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七)使用无军籍职工的驻郑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无军籍职工;

(八)外地驻郑机构及其未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

(九)境外企业驻郑代表机构及其中方员工;

(十)使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单位及其农民合同制工人;

(十一)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四条失业保险遵循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失业保险应当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再就业服务相结合,鼓励、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

第五条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承办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统计、民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郑州市失业保险如何领取?需要哪些条件
    郑州市失业保险如何领取?需要哪些条件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领取时限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最新标准:郑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80元/月。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材料1、《失业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各贴一张相片);2、《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各贴一张相片);3、失业人员与表格照片相同的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4、失业人员档案;5、终止
    2023-05-05
    156人看过
  • 内蒙古失业保险条例有哪些?
    近些年来,由于下岗职工的迅速增加,失业人员已经成为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为此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鼓励失业人员再就业,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具体条例,各个城市均有所不同。那么今天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内蒙古失业保险条例的具体内容吧。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2号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023-04-13
    470人看过
  • 郑州市失业保险怎么办理
    郑州失业保险怎么办理(一)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若单位参加的是郑州市职工失业保险,则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1、移交备案。用人单位应与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下达七日内,携带失业保险《审检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决定)、《职工移交花名册》相关资料到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办事大厅办理备案。2、享受待遇资格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发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3份、《就业失业登记证》3份、《失业人员登记审核表》2份。3、社区申请。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用人单位告知失业人员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3份、《就业失业登记表》3份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办理失业登
    2023-05-08
    55人看过
  • 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内容
    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1)统筹地区以外的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受理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选择在杭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办理申领手续的外城镇失业人员。服务指南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如下资料:(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2)《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3)失业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4)居住证复印件;(5)现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6)1999年1月1日前的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7)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8)军龄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需带退伍证原件。失业人员本人应在单位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终
    2023-05-05
    462人看过
  • 失业保险有哪些内容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失业保险金,其它各项待遇必须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可享受。一、失业保险金这是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确定。各地普遍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比例,一般在70%—85%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限期,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多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最多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最多为24个月。二、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一般采取门诊费定额补助和住院费按比例补助的办法,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度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门诊补助一般为每月10—20元,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住院补助多为按比例报销的方式,一般
    2023-05-05
    241人看过
  • 郑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领取材料1、《失业人员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各贴一张相片);2、《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各贴一张相片);3、失业人员与表格照片相同的近期同底版照片2张;4、失业人员档案;5、终止或者解除劳动(招、聘用)关系的文件、合同等证明材料;领取流程1、失业人员如果符合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手续;2、出示证明材料,办理失业登记;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10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4、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由指定银行按月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领失业人员
    2023-02-26
    18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条文有哪些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5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费征收、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职责的;(二)为不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和标准的;(四)未按规定为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失业人员办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内容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3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十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限、标准,并发给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证;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书面告知并退回档案。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21条有哪些内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0
      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十日内,审查失业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限、标准,并发给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证;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书面告知并退回档案。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5条内容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1
      市、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承办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统计、民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6条有哪些内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2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市或县(市)、区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者用人单位缴费义务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发生变化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