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债权哪个更优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1:00:56 153 人看过

物权优先于债权。债务人财产上有一种有限的物权,在清偿或者受偿时优先于一般债权。有限物权按控制标的物的标准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就担保物权而言,当担保物权与债权并存,债权未清偿时,担保物权持有人可以申请拍卖担保物,实现担保物权。无论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债务,拍卖标的物上担保物权人取得的价款优先于一般债权。

一、债权质押灭失后如何赔偿

如果是质权人行使质权后造成质权消灭的,质押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债务人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三十八条【质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1、设立的目的不同

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

2、权利性质不同

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

3、标的物不同

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

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

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

5、存续期间不同

用益物权只有在物权关系被解除以后,才归于消灭。权利人取得用益物权之后,就可以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担保物权的权利人不能在设定权利后立即实现权利,只有在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才能行使变价受偿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质押相关文章
  • 主动担保和物质担保哪个更具有优先权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会缩减,其保证责任也会减免。对此,在审判实务中,多数法官认为,在同一债权上同时存在物的担保与人的保证时,即使物的担保人是第三人,物的担保亦应优先于人的保证。这是因为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担保较债权担保更为可靠,容易实现债权。一、抵押担保履行是否具有追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了担保的抵押人有追偿权,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欠条上保证人与担保人的区别
    2023-03-11
    231人看过
  • 多个质权哪个优先
    一、多个质权哪个优先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二、设定质权需要满足的条件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债权质押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普通债权质押如果缺乏对其质权的公示方式,那么便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
    2023-05-06
    386人看过
  • 物权与债权:哪个权利具有优势?
    物权优先于债权。债务人财产上有一种有限的物权,在清偿或者受偿时优先于一般债权。有限物权按控制标的物的标准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就担保物权而言,当担保物权与债权并存,债权未清偿时,担保物权持有人可以申请拍卖担保物,实现担保物权。无论债务人的财产是否足以清偿债务,拍卖标的物上担保物权人取得的价款优先于一般债权。担保债权和破产费用哪个优先一般来说是破产费用优先,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一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两类权利在破产程序中都享有优先权,但对应的债务人清偿财产范围不同。担保债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原则上应当优先从无担保的财产中支付。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与物权担保债权之间在清偿方面的矛盾,如债务人全部(或几乎全部,下同
    2023-07-15
    364人看过
  • 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有哪些表现?
    同一标的物上既有物权,也有债权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债权以某特定物为给付标的物,而该标的物上又有物权存在时,无论物权成立之先后,均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这种情形常发生于一物数卖。例如,甲与乙订立买卖契约,将某项动产出卖于乙,在未交付标的物前,又将该物出卖于丙,并已实际交付标的物,则鼻观内虽为后买人,但因标的物已交付而享有所有权,其所有权即当然优先于先买者乙享有的债权。在不动产交易中,如果后买者已办毕所有权登记,基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即使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实际交付给先买者,后买者也能取得该不动产之所有权,其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优先于先买者的债权。某特定物虽已为债权给付之内容,如买卖、赠与,使用借贷之标的物,但该物上,如有定限物权存在,无论其物权是否成立在债权发生之前或后,物权均有优先于债权之效力。债权人不得对物权人请求交付或移转其
    2023-06-08
    240人看过
  • 船舶留置权和船舶优先权哪个优先
    1、船舶留置权,是指造船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船舶留置权在造船人、修船人不再占有所造或者所修的船舶时消灭。2、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3、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律师补充: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1、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2、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3、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4、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5、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法律依据】《海商法》第二十五条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
    2023-05-06
    493人看过
  • 劳动债权优先还是担保债权优先
    一、劳动债权优先还是担保债权优先担保的债权优先。在破产法中叫别除权,除了在和解程序中受限制,在重整和破产清算程序中都有特别优先受偿权。当然,别除权范围只及于设立担保物权的财产如果企业清偿了担保债权还有剩余财产或还有其他财产,可以清偿其他债务,法定清偿顺序如下: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职工工资和属于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3.所欠税款和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4.普通债权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工资就没法给了。如果企业领导处理财产时,有违法无效或可撤销行为如《企业破产法》第31.32.33等,也是可以追回财产的。二、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如下:1、主债权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2、利息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
    2023-06-04
    480人看过
  • 债权优先于物权的情形有什么
    税收收优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物权与债权哪个优先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
    2023-03-19
    50人看过
  • 什么叫物上代位权主债权优先?
    (一)什么是物上代位权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时),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的担保物权。物上代位一般产生于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所谓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者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殊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由于推定全损是保险标的并未完全损毁或灭失,即还有残值,而失踪可能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非物质上的灭失,日后或许能够得到索还,所以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
    2023-06-18
    199人看过
  • 损害赔偿与担保物权哪个优先
    担保物权不应当优先于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人身损害赔偿和担保债权同时存在的,一般情况下优先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人身损害赔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才执行担保债权。主要理由在于:1、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体现了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而公民生命健康的安全利益就是公共利益。然而担保物权主要涉及的是财产利益,两者相比较,显然法律应当优先实现人身损害赔偿之债。从比较法上来看,强化对公民生命健康权的保护,是各国比较一致的立场。例如,在英国法中,人身保护令比占有返还诉讼的保护力度更大,这说明人身自由利益要高于财产利益。而在两大法系中,几乎都确立了人身利益优先保护的规则。凡是对人更为重要的东西,受到了较为全面的保护,重要性稍次的东西,受到的保护也较弱。2、从价值优先的角度来看,人格利益应当优先于财产利益。人身损害赔偿之债涉及人身利益,人们获得财产是为了实现人身价值,因此在人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应当优先于财产利益受到保护,
    2023-02-27
    53人看过
  • 优先小债权人的优先债权范围,债权的法律分类
    一、优先小债权人的优先债权范围优先小债权人的优先债权范围为:1.税收;2.工资;3.破产程序的费用;4.其他的优先债权。优先小债权人可以在优先债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二、债权的法律分类债权的法律分为有: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按份之债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6.主债与从债。(两个债之间的关系)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7.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2023-06-25
    135人看过
  • 债权转化为物权的优先力如何
    一、租赁权物权化该效力集中表现为“买卖不击破租赁”原则,即房屋承租人得在出租人转让房屋时继续享有承租权,该租赁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除此之外,租赁权物权化还包含如下几方面内容:承租人可基于对不动产的合法占有,对第三人侵害租赁物和租赁权的行为,可请求其停止妨害和赔偿损失。在一定条件下,承租人可为转租或租赁权让与之行为。二、债权的公示债权的设立,本无须公示,因为债权是相对权。但特定情况下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当事人可通过一定的方式明示其权利的存在并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三、债权的优先力传统债权理论认为债权是一个相对权,其权利的对象直接指向的是人而非物,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行为。在权利实现的安排顺序上并没有如同物权般规定有先后,因其在权利的效力上都是平等的,所以得平等受偿。然而在债权物权化的进程中,出现了在特定情况下,某些债权较之于其他权利具有特定的优先效力。譬如破产法上的工人工资优先权;海
    2023-06-12
    338人看过
  • 租赁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哪个权利更优先
    租赁权与抵押权发生冲突,如果租赁合同先成立,租赁权优先,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抵押权先于租赁权设立的,则抵押权优先。一、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把房卖了怎么办只要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就可以继续居住。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二、抵押财产是否可以转让可以。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
    2023-03-07
    150人看过
  • 孩子的抚养权和所有权,哪个更具有优先权?
    孩子抚养权和所有权不一样。孩子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个权利,也是义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一般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上诉法院请求审判。所有权在离婚时一般涉及到房屋和财产的分割问题。孩子抚养权和所有权本质上是不一样的。简单的说,就是一个是关于孩子的,一个是关于财产的。所有权保留和抵押权是否一样首先,所有权保留和抵押权一样,属广义的担保物权。所有权保留指在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买受人先占有、使用财产,但是在当事人约定的条件(通常是价款的部分或全部清偿)成就前,出卖人仍然保留财产所有权,直到条件成就时,所有权才转移。所有权保留表面看来是附条件的所有权转移,实则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担保物权属性,即在买受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成就所附条件)前,出卖人保留所有权,促使买受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其次,所有权保留必须公示,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一方面,所有权保
    2023-07-01
    381人看过
  • 担保物权优先与债权要求登记吗
    担保物权优先与债权要登记。所有权优先于债权。典型形态是:不动产一物数卖场合,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买受人,其所有权优先于未取得所有权的买受人之债权。例如:甲将房屋出卖给乙,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此后甲又将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过户登记。所有权人丙即可对乙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而乙只能对甲主张违约责任。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有物的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得优先于(担保人之)一般债权人而受清偿。同样的道理,物的担保人破产时,担保物不列入破产财产,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享有“别除权”(《企业破产法》第109条)这也是担保物权的价值所在。用益物权优先于债权。例如:甲村将某土地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间,甲村又在该土地上为丙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则丙用益物权优先于乙的租赁权。《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
    2023-08-10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享有的债权作为质押财产,设定担保物权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权质押是一种特殊的质押形式,其特殊性在于质押的标的不是实物,而是特定的债权。在债权质押中,债权人享有对债权的优先受偿权,以保证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需要注... 更多>

    #债权质押
    相关咨询
    • 所有权和物权那个更优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1
      担保物权优先。《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物权法与民法总则,哪个更优先?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05
      《民法典》施行后,《民法总则》和《物权法》都将废止,相关规定都已经统一编订在《民法典》中,《民法典》不是简单的将民事法律规定揉在一起,而是经过新的修订而成法典,因此基本不会出现法条冲突的情况,在具体适用的时候,所参考的是《民法典》的规定,故也谈不上谁优先。
    • 那么物权有优先债权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5
      现在为大家介绍关于物权优先债权的问题。这种情形常发生于一物数卖。例如,甲与乙订立买卖契约,将某项动产出卖于乙,在未交付标的物前,又将该物出卖于丙,并已实际交付标的物,则鼻观内虽为后买人,但因标的物已交付而享有所有权,其所有权即当然优先于先买者乙享有的债权。在不动产交易中,如果后买者已办毕所有权登记,基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即使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实际交付给先买者,后买者也能取得该不动产之所有
    • 哪种抵押权和债权更能优先破产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1
      1、工资债权优先于担保物权(抵押权)。 2、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担保物权享有人可以在破产分配中直接就该担保物权获得优先清偿,不需要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如就担保物的价值清偿后仍不能全额偿还的,剩余债权可以普通债权的形式申请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3、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工资债权优先于税款、罚款及普通债权,但不能优先于担保物权。
    • 债权和罚款在钱比较上哪个更优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7
      罚款和债权相比,债权优先。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要按照顺序先后进行支付。其中,其他民事债务是第三顺位,罚金是第四顺位。所以债权优先于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