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与托运人的差异及重要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20:10:16 286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五条,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而托运人是指有运货需求的人,其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后,支付给承运人相应报酬的当事人。因此,托运人和承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五条,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托运人就是有运货需求的人,其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后,支付给承运人相应报酬的当事人。

承 运 人 和 托 运 人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角 色 与 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承运人和托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着不同的角色和责任。首先,托运人应当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事项,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外表、包装容器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办法等。其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除外。此外,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货物的装卸、储存、运输或者交付发生货损、灭失。最后,承运人不得在运输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或者运输合同的约定。综上所述,托运人和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着不同的角色和责任,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运人和托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着不同的角色和责任。托运人应当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事项,如货物的名称、数量、包装等,并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损失、灭失的赔偿责任。而承运人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货物的装卸、储存、运输或者交付发生货损、灭失,并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失、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除外。因此,托运人和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有着不同的角色和责任,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九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一十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二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二十六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八百二十七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托运相关文章
  • 托运人退运的法律属性
    托运人的退运请求究竟是属于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变更权或为新合同订立发出的要约,对确定退运纠纷中托运人与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海上运输中,退运要求的提出通常发生于运输环节其中的一节,即开航前、开航后交货前、到达目的港并构成交付后。三种退运要求在运输合同履行中,则会产生三种不同的合同权利义务。其中开航前的退运,无论是否货已装船,均可视为托运人对合同的任意解除;开航后交付前提出退运的,可视为托运人行使合同变更请求;到港构成交付后提出退运的,在行业中又称回运,则仅可视为托运人提出新要约的缔约邀请。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首先,运输合同作为一种继续性合同,其合同的履行在一定的持续时间内完成,承运人以提供运输服务作为标的,在货物出运后,托运人已经实际享受到的该标的效益是不能返还的,也无法恢复原状,而合同解除也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其次,托运人退运请求是否属于行使合同变更权应根据原合同的履行
    2023-06-09
    283人看过
  • 经营者要与托运人签订书面的货物运输合同
    在实际经营中,常常有承运人为了交易简便,不与托运人签订书面货物运输合同,把货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情况,这样不能够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且货运单往往被法院认为是格式合同,在发生纠纷时,是不利于承运人的。因此,物流公司要尽量同托运人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的效力是优于货运单的。书面合同务必体现出双方当事人的参与。如果合同时由物流公司提供,一定要合理提示托运人合同中对其不利的条款,并让托运人确定。如果合同由双方代理人或者其他代表签字,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有当事人的签章。一、采用格式条款签订合同时要尽到提醒说明的义务格式条款方便、省时,但是格式条款在法律上会受到一些限制,容易面临无效的风险。物流企业在制定格式条款时,要遵循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承运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合同对方的要求,对条款予以说明。这样才可确保格式条款的有效性。在签订格式合同的结尾
    2023-04-06
    141人看过
  • 托运人有哪些运输类别
    第十一条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3吨(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三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及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车运输。第十二条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不足3吨的为零担运输。按件托运的零担货物,单件体积一般不小于0.01立方米(单件重量10千克以上的除外),不大于1.5立方米;单件重量不超过200千克;货物的长度、宽度、高度分别不超过3.5米,1.5米和1.3米。各类危险、易破损、易污染和鲜活等货物,除另有规定和有条件办理的以外,不办理零担运输。第十三条由于货物性质、体积或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汽车或挂车(核定载重吨位为40吨及以上的)以及容罐车、冷藏车、保温车等车辆运输的,为特种车辆运输。第十四条凡以集装箱为盛装器具,由专用汽车载运的为集装箱运输。对适箱货物应大力采用集装箱运输,并积极发展专用集装箱和集装箱专用车,不断扩大集装箱运输范围。下列货物不办理集装箱运输(专用箱除外):1.易于污
    2023-06-15
    170人看过
  • 大产权房与商品房的差异及重要性
    1、大产权房即“小产权房”的相对词,也就是购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权证》,也有了《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买的房建在合法的建筑用地上。大产权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2、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的区别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的区别主要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大产权房有五证,受法律保护,有完整产权。小产权,没有五证,不受法律保护,只有部分产权。通俗了说,就是大产权有不动产权证,小产权没有产权证。第二,大产权拆迁有补偿,小产权房则不一定有,也就是说,如果政府要拆迁房子,小产权业主有可能得不到得到相应拆迁安置补偿。第三,小产权房屋质量没有保障,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且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
    2023-08-15
    271人看过
  • 如何认定运输合同的托运人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托运人。一、托运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一)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这是托运人最主要的义务。(二)将运输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承运人。(三)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五)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承运人与托运人对包装方式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托运人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用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六)托运易燃、易爆、有毒、
    2023-03-30
    152人看过
  • 运输途中,托运人可否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
    运输途中,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只要未将该货物交付,托运人都可以随时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但应该赔偿承运人受到的损失。一、什么是一般来说,托运人的法律定义如何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代为运输货物至目的地。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向承运人说明收货人的名称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果因为托运人没有履行该义务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该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果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有关文件提交给承运人。托运人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货运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货运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3、货物包装要求;4、托运人注意事项;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6、收货人的义务;7、货损赔偿方面;8、承运人的免责条件;9、其他注意事项。三、货物损坏货车司机要赔偿
    2023-03-26
    150人看过
  • 交通运输管理:区分扣押与收缴的重要性
    扣押是指拘留或扣留,收缴是指缴获查收。扣押是一种临时强制执行措施和证据保全措施,而收缴则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带有结论性,没有期限上的限制。扣押是为了保存证据,以避免其消失或被销毁,并且扣押的物品都是属于非法财物,收缴则是调查核实后采取的措施。什么情况下对交通运输工具可以扣押或应当扣押对用于组织、运送、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工具,以及需要作为办案证据的物品,公安机关可以扣押。对查获的违禁物品,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用于实施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活动的工具等,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扣押,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
    2023-07-04
    187人看过
  • 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的差异及其重要性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的区别在于任意共同犯罪,简称任意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当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时,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简称必要共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走私罪犯和共犯如何判刑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共同实施走私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的,对犯罪分子怎样判刑,要依据当事人在走私犯罪行为的作用和犯罪的情节而定,如果是从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2023-07-16
    85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差异及重要性
    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承揽合同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买卖合同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只能是特定物;买卖合同的标的以有偿方式转让,承揽合同的标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进行买卖,承揽合同基于对承揽人能力签订。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1、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均包含了一方当事人取得原来本不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受益权,因此,二者也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2、在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3、而在买卖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根本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023-07-05
    495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差异及重要性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设立;2、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设立,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资设立;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形态,个体工商户不采用企业形式。一般认为属于“个人”。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
    2023-07-08
    447人看过
  • 补办营运证的流程及重要性
    营运证丢失补办流程如下:1、在当地媒体上登报申明原营运证作废,登报内容应包括个人或公司的名称及营运证号;2、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证申请,说明要补证的原因;3、提交补办所需材料;4、经办人携带以上材料到管辖管理部门审核盖章;5、经过管辖管理部门审核盖章之后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申请进行补办。办理营运证的流程是什么1、车主身份证明,如果是别人代办也要开一个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2、填写一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3、如果车主招聘驾驶员,还要有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4、还要有车辆行驶证、在当地机动车检测站班里的车辆检测合格证明报告的复印件;打算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包含的内容以当地车管所要求为准;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6、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
    2023-07-11
    297人看过
  • 董事会章程与公司章程的差异及重要性
    董事会章程和公司章程区别:1、性质不同。公司章程是法律文件,董事会章程是内容规定,他们法律效力和范围不同。2、规范的对象不同。公司章程规范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章程只规定董事。3、还存在记载事项不同等区别。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具体如下:1、公司应当依其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权力机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机构、监督机构等公司组织机构,并按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2、公司应当使用公司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公司章程确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公司依其章程对公司股东负有义务,股东的权利如果受到公司侵犯时,可对公司起诉;4、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这种约束力不仅限于起草、制定公司章程的股东,也包括后来加入公司的股东,这是由公司章程的自治规则性质所决定的。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主要表现为股东依章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5
    2023-08-15
    146人看过
  • 第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差异及重要性
    1、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2、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3、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4、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第三方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三方法协议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其不是劳动合同。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
    2023-07-05
    194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托运人如何履行职责
    (1)提供约定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把约定的托运货物及时运到承运人指定的地点,以便装船。通常托运人或承租人不得以其他货物更换原来约定的货物。因为货舱对于某种货物装载,必须处于对该种货物的适宜状态,否则则认为不适货(即不适航)。同时,托运人应在提单上把货物的品名、标志、号码、件数、重量、装货港与目的港名称以及收货人的名称填写清楚。如果因为托运人申报的货运资料不实、不精确、致使承运人遭受损失,引起的费用,应当由托运人负责和赔偿。另外,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将港口、海关、卫生和其他主管当局规定的有关货物全部文件提交承运人。如果由于提交得不及时,不完备或不正确,以致船舶不能按时出港,造成延滞以及使承运人遭受到损失,都由托运人负责赔偿。托运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包装牢固,适于运输,并且是标志清楚的货物。如果托运人所托运的货物是危险货物时,在向承运人交运时应按规定做好危险货物的标志和标签,并且应将危险货物
    2023-06-14
    28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流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托运
    词条

    托运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托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根据托运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托运、陆路托运、空运托运。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 更多>

    #托运
    相关咨询
    • 托运人的运输类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运输合同知识】托运人的运输类别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十一条托运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在3吨(含3吨)以上,或虽不足三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3吨及以上汽车运输的,均为整车运输。第十二条托运人一次托运货物不足3吨的为零担运输。按件托运的零担货物,单件体积一般不小于0.01立方米(单件重量10千克以
    • 放射性物品运输中发生核与辐射事故的,承运人、托运人应当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3
      放射性物品运输中发生核与辐射事故的,承运人、托运人应当按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的要求,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立即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影响,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通报同级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等有关主管部门。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工作,并按照
    • 营运车辆与非营运车辆之间的差异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4
      车辆的使用性质是区分营运与非营运的关键。如果车辆在行驶证的“使用性质”一栏标注为“营运”,则需按期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缴纳运管费;反之,如果标注为“非营运”,则无需支付任何运输管理费用,也就是无需向运管部门缴纳运管费。
    • 毒品犯罪中非法持有与运输罪名的差异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12
      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持有毒品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无法证明是非法持有毒品罪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和运输毒品罪区别的重要标志。非法持有毒品罪是运输毒品罪的补充罪名,只有行为人不以进行运输毒品犯罪为目的或者作为运输毒品犯罪的延续而存在时,才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实际上,两罪之间存在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运输毒品在客观上必然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因此,不能
    • 国际运输合同的承运人与托运人是否该变更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可指示承运人变更收货人。在国际运输合同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